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八日,经由易县国保大队长田国均田国均构陷,易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德谦非法判刑四年、对李保金被非法判刑三年,对法轮功学员王亚芹、王金花、钟淑花、隗有桂、许桂芬非法判缓刑。
二零零九年五月八日,易县法院再次对法轮功学员王德谦、李保金、王亚芹、王静华、钟淑花、隗友贵、许桂芬夫妇等七人非法开庭。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易县国保大队长田国钧犯罪事实 河北易县国保大队长田国均犯罪事实 易县法院开庭践踏法律,正义律师当庭揭露
责任单位及恶人: 易县公安局 : 田国军 易县法院
更新日期: 2019年6月25日 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