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卫红
简介:
丁卫红(Ding,Weihong),
女 ,
年龄未知 ,
九江大法弟子。近几年来,以李明、黎军、孔江为首恶的浔阳区国保大队专门勒索、抢占大法弟子的钱财。他们经常是一绑架到大法弟子,就疯狂的非法抄家,要么抢得大法弟子的钥匙,要么是强行撬门,现金、贵重物品等都是洗劫一空,进了自己的腰包。 九江市法轮功学员丁卫红、陈萍、张代娣、熊荗凤、张艳桃、朱水凤等,都遭原为江西省九江市六一零办公室黎军(君)(二零一六年五月,担任九江市浔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迫害。她们有的被非法劳教、有的远走他乡、有的被限制的不能出门、有的被上门恐吓…… 大法弟子家属向他们要人,恶警就向大法弟子家属勒索现金:少则一万、一万五,多则三万、伍万,假装说是“押金”,过段时间就还,然后就派便衣特务暗中跟踪大法弟子, 一旦看见大法弟子向世人讲真相,就绑架大法弟子,喜将“押金”强行没收发奖金。如还“押金”期限快到,又没发现“什么”,就刚脆上门恐吓,直至将“押金”非法没收。这就是浔阳区国保大队惯用的卑鄙伎俩! 九江大法弟子丁卫红,朱水凤、陈琪、张代娣、熊?凤、张艳桃等就是遭此迫害。她们有的被非法劳教、有的远走他乡、有的被限制的不能出门、有的被上门恐吓,…… ******************************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和宪法相抵触。宪法明文保障言论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属不受侵犯的公民基本人权。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其中第九十九项、第一百项明确废止了以下两个文件,即《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也就是说,法轮功书籍都是合法的,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也是合法的。任何以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为借口进行迫害都是非法的,即使根据现有的规定,迫害者也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分别出台对法官、检察官办理冤假错案进行终身追责的规定。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订的《公安机关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该规定明确,公安人员造成重大错案将会被终身追责。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又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起施行。
迫害类型:
勒索钱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国保大队长黎军犯罪事实
揭露九江市浔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邪恶伎俩
相关单位及个人:
【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公安分局】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北路18号,邮编:332000
[国保大队]
黎军 0792-8195293电话、13320129100、18807921345手机。
责任单位及恶人:
浔阳区公安局
:
黎君
浔阳公安局
:
李明,
黎军,
孔江
更新日期: 2018年3月10日 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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