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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艳华

简介:
傅艳华
(Fu,Yanhua), 女 , 47岁 , 黑龙江松岭区大法弟子。

2001年12月29日,傅艳华在张贴真相资料时,被恶人强行抓走,被直接押至松岭区松岭镇第二派出所。所长耿军对其污辱性的“审讯”。傅慈悲地告诉他们这样做是执法犯法,是在助纣为虐,耿军恼羞成怒,先是将傅拽起来,抡起摔倒,傅的头部前额撞在沙发扶手上肿起大包,而后便拳脚相加,耿军打完后,一恶警将傅带到另一房间,先是一顿暴打,打完后逼其在事先写好的所谓材料上签字、按手印,被傅拒绝。他就叫其余的恶警一起,将傅按倒。一女恶警揪头发,其他恶人毒打的毒打,掰手的掰手,强行按手印。他们还觉得不够解气,直到把傅打得跪在地上起不来才停手。傅被打得脸部肿起变型,满脸青紫,头发被拽下一把。

由于头部撞伤和被击打,傅在被关进看守所时,出现脑部受伤后的严重反应,一连数日呕吐不止,不能进食,并且行动困难。看守所的王所长威胁傅不准告诉别人被毒打过。在此期间傅竟然还被恶警强迫劳动。后因傅被毒打引起的脑震荡,症状严重,不停地呕吐,多次昏迷,行动不能自理。恶警害怕出人命,于三天后将其释放。

傅在进看守所时,随身携带的少量钱物也被恶警搜去,放时也没归还。她在所里边一顿饭都没吃,却被强制收一百元的饭费,释放时其亲属还被逼迫交了五千元的所谓保证金。傅出来后,一段时间内体质严重下降,生活不能自理,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迫害类型:
交保证金绑架/劫持毒打/殴打违反办案规定,强制按手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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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松岭区第二派出所松岭区第二派出所副所长白学伟13904577050办0457-3321201 : 耿军

更新日期: 2013年9月14日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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