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桂
简介:
王淑桂(Wang,Shugui),
女 ,
年龄未知 ,
黑龙江鸡西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四日后半夜两点到六点钟,黑龙江鸡西市恶警到二十多名大法弟子家中施以疯狂绑架,目前已知被绑架的大法弟子有:鸡冠区刘学刚及妻子钟丽、王新春夫妇、王淑桂、陈金龙、孙雪莹,付美玲、薛福春、张慧玲;恒山区项洪福、妻子于淑芹及儿子项彬、儿媳黄莹杰、恒山区张新矿刘学琴、张长林;鸡东县的姜文上、张占群、仇淑凤、夏贵珍、张淑荣、苑立树。 这次鸡西恶警对已知二十七位大法弟子绑架,将家中物品翻的一片狼藉,同时抢劫了大量的私人财物。行恶者为鸡西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恒山区、鸡冠区、张新矿、立新矿、鸡东县国保及属地派出所警察,是统一行动。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下午,王淑桂及母亲、三妹被绑架,其母亲当天回到家中。王淑桂现在仍被非法关押。 现在还非法把她关押在看守所,所谓“刑事拘留”。(二零一九年三月七日) 密山检察院又于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七日,将王淑桂构陷到密山法院,现在王淑桂还在被非法关押中。勤劳持家照顾老母亲的王淑桂被绑架后,年过八旬的滕桂兰老人倍感无助,日夜盼望女儿能早日回到身边,多次到上述部门要人无果,每日在悲哀担忧中度过。 黑龙江密山市法院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五日对三位女性法轮功学员孙金奎、王亚利、王淑桂非法开庭。两位律师为孙金奎、王雅丽在法庭上做了无罪辩护,王雅丽也为自己修炼法轮功做了无罪辩护。王淑桂家属聘请的律师也到庭。对公诉人的举证,律师指出诸多的虚假之处,公诉人无言以对,无奈地对审判长说:“这也无法继续举证了,不行就退卷吧。”案卷被退回到鸡西市公安局补充证据。密山市法院审判长张莹(女),密山市检察院公诉人 曲丽丽。 二零二零年一月九日上午十点十五分,黑龙江省密山市法院第二次开庭,对王雅丽,孙金奎,王淑桂(贵)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 公诉人列举公安机关补充的所谓“证据”,其中称搜查当时的录像传到省公安厅,下载后录像打不开,无据可查。密山检察院女公诉人在法庭上非常嚣张,呵斥王雅丽,阻止王雅丽为自己辩护。律师当庭要求公诉人公开自己的身份,公诉科科长张静义被迫承认自己就是张静义,公诉科科员柴华(女)始终没有敢公开自己的姓名。 在法庭“王淑桂(贵)向法庭提出:我的案子和她们不是一个案子,应该把我的案子和她们分开。我错了,我要求早日回家。庭长张莹说:你本来和她们不是一个案子,可是鸡西公安把你们的案子合到一起了,分不开了。你着急回家也不行,你的同修(指王雅丽)不认罪,非要鉴定,那就等吧。张莹庭长宣布休庭,等做完笔迹鉴定后再开庭。密山市检察院公诉人 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孙金奎、王亚利、王淑桂,第三次被密山法院非法开庭。 密山市法院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三日下达了(2019)黑382刑初122号判决,诬判王亚利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诬判孙金奎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诬判王淑桂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迫害类型:
抄家;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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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漏洞百出-公诉人-“不行就退卷吧”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95400.html#1911322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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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里失去的欢声笑语
黑龙江省鸡西市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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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法庭在场责任人:
审判长张莹0467-5266753(办);0467-5228757(宅);133 5187 8568
书记员邵枫
公诉人曲丽丽 15946692661
政法委一名女官员
张静义:公诉科长 办0467-5298631、18714496767
柴 华:公诉科员 办0467-5298629、18246766454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龙江省公安厅
鸡西市公安局
密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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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莹
电工路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0年11月7日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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