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哲
简介:
李桂哲(Li,Guizhe),
男 ,
年龄未知 ,
黑龙江省东宁县大法弟子。金锦善(李桂哲之妻)是东宁县第三小学的退休教师,她和丈夫李桂哲都是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李桂哲被枉判四年徒刑关进鸡西监狱,狱警罚他到煤矿做奴工,李桂哲的腿被砸断后转到牡丹江监狱继续关押。二零零五年李桂哲将要获释的前十三天,金锦善又被枉判四年冤狱。 二零零一年李桂哲被邪党第一次绑架非法判刑四年,关押在鸡西监狱,在鸡西煤矿腿被砸断后转到牡丹江监狱关押。二零零五年刑满到期的前十三天,他的妻子金锦善又被绑架判刑四年。二零零八年就在金锦善还有三 天到期释放时,李桂哲又被恶警绑架非法判了二年劳教。就因为他们信仰真、善、忍,一个幸福的家庭九年未得团圆。 原东宁县公安局长张成斌在二零零一年春节前唆使东宁县东宁镇第一派出所和看守所里的犯人们,对二十多名大法弟子进行法西斯式的酷刑折磨,电棍电,还把照明电接暖气管道上电大法弟子。大法弟子李贵哲、韩清涛等被东宁镇第一派出所恶警打的死去活来,回到看守所,又在程看守员的指使下,犯人们继续殴打大法弟子。 东宁县公安局看守员程某,受局长张成斌的指使,带领犯人殴打、折磨大法弟子,不许家属给大法弟子送吃用等物。二零零一年春节前又带领犯人对李贵哲、韩清涛、马义明等大法弟子进行了野蛮殴打。 二零零八年四月三日就在金锦善还有三天就要获释时,可李桂哲刚到王家不到五分钟,当地片警韩振明即以莫须有的聚众为名绑架了王喜和及妻子赵凤美、岳母李秀英与李桂哲四人。恶警勒索王喜和五百元、赵凤美一千元、李秀英四千五百元后放回,李桂哲又被非法劳教两年。走出监狱的李桂哲又被第二次枉定两年劳教,所以,他夫妻二人多年来没有见过一次面。 这次绑架扣上一个“法轮功聚会”的罪名。当时参与绑架的有公安局国保大队林晓伟、程休海、尹莉莉、片警韩振明,还有几名警察不知叫什么名。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九日,黑龙江省东宁市国保大队与派出所到法轮功学员李桂哲、李秀荣、李秀珍、荆晓华、蒋文华、赵凤梅、邰福珍家骚扰。有的被抄走了师父的法像、大法书籍,有的被抄走了炼功用的小音箱等物品。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非法判刑;
绑架/劫持;
电刑;
毒打/殴打;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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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东宁县公安局政保科:邹庆林,林小伟
东宁县东宁镇第一派出所全体恶警
东宁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魏大队长
绥芬河邮编:157300
绥芬河市公安局政保科:姚科长,李副科长
绥芬河市宣传部副部长:王少波
绥阳林业公安局局长:王连喜,伦辞源,杨宏欣,郜得荣,刘万
绥阳林业公安局看守所所长:张平
绥阳林业公安局邮编:157212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东宁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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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修海,
尹丽丽,
韩振明,
林晓伟,
张成斌
牡丹江监狱
鸡西监狱
东宁市国保大队
更新日期: 2022年7月27日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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