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新玲
简介:
岳新玲(Yue,Xinling),
女 ,
年龄未知 ,
长春大法弟子。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一至四月二十四日,吉林省公安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一次大抓捕。而在四月二十二日这晚,仅在长春市曙光路派出所一处,就非法关押了近二十名法轮功学员,其中多人后被非法劳教或判刑。参与迫害的单位有吉林省公安厅、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分局、曙光路派出所等。这些部门的恶警勾结在一起,采取跟踪、蹲坑、秘密绑架等方式,大肆抓捕、关押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大法弟子高淑余乘坐公交车回家,刚一下车就被长春市南关区曙光路派出所几个公安绑架,并抄家。邪党恶警利用同样手段绑架了大法弟子岳新玲。由于公安局封锁消息,家属几经周折,几天后才知道人已经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由于公安局封锁消息,家属几经周折,几天后才知道人已经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三看守所。 非法一审前,二人的家属都请了辩护律师,可是律师的正常工作权力却遭到邪党法院人员的无耻干涉。所谓负责案件的伪法官孙建波,先是谎称案卷未送达,后又称内部有规定由他通知律师复印案卷,到开庭前三天,又突然通知律师不得为法轮功辩护,强令律师与家属终止委任合同,称辩护律师由伪法院指派。按有关法律,二人均不符合法院指派律师的条件,况且家属都已事先聘请律师,而且已经会见过当事人,是得到当事人认可的。邪党法院是撕开脸面的执法犯法。 非法一审后,家属希望找到哪怕是指定的律师了解一些亲人的情况。可是无人可问,伪法官孙建波态度强硬,一副“再说就把你抓起来”的架势,根本不允许家属询问。家属到法院去取旁听证,邪恶法官孙建波的态度就象对待犯人一样。 二零零九年六月三日早晨八点零五分,长春市南关区邪党法院开始非法开庭,此时距法院上班时间还有二十五分钟。伪法庭草草宣判对长春大法弟子高淑余、岳新玲各非法判刑四年,整个过程只有十二分钟。这是同一案件第二次非法开庭,第一次是在四月十二日,当庭没有宣判。
迫害类型: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非法判刑;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长春法院诬判大法弟子 剥夺家属知情权(图)
曝光长春恶警零八年四月进行的大抓捕
好人遭诬判 请律师也难(图)
邪恶法院不择手段诬判好人
责任单位及恶人:
长春市公安局
南关区公安分局
吉林省公安厅
南关区法院
长春市公安局第三看守所
长春市曙光路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0年4月11日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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