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九年六月三日,成都市大邑县安仁派出所绑架成都市法轮功学员龚仲群,致使他手腕受伤。根据大邑恶警“尽量不留外伤”的阴邪歹毒和以往惯用行凶手段,安仁派出所恶警是用脚尖踢大腿、手臂,用脚使劲踩手肘腕而踩伤的。 法轮功学员龚仲群被非法关在大邑拘留所。根据大邑恶人的一贯恶行,龚仲群不知遭受到何等的残酷迫害,是难以想象的。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龚仲群被成都大邑县安仁派出所绑架迫害致伤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邑安仁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09年6月16日 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