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慧敏
简介:
王慧敏(Wang,Huimin),
女 ,
年龄未知 ,
辽宁省营口市大法弟子。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一日在住处被营口市鲅鱼圈区海东派出所恶警绑架,并劫走屋内个人使用物品几十件,人民币一万四千多元。 在派出所她向警察讲法轮大法的美好,后被带到鲅鱼圈国保大队,其中一恶警,恶意十足的审问并且打她的脸,在零口供的情况下,当日下午被转送至鲅鱼圈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她绝食、绝水,抗议警察绑架,到十一天时恶警给她强行灌食,他们利用男犯强按住头部下管,管拔出来都带血,吐痰都带血,十二天时在医院挂点滴时走脱。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日王惠敏在盖州市住所再次遭恶警绑架,同时劫走屋内各类物品屋内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几十件被抄走。当日被绑架到盖州市看守所,进所第一件事就是强制按手印,她不配合,恶警和几个男犯使劲掰她的手指,任凭他们怎么使劲都没掰开,手印也就没按成。第二件事就是照相,她不照。恶警威胁她说:“你不照让男犯打你。”她说:“打也不照,没犯罪凭什么照相啊?炼法轮功祛病健身、做好人,应无罪释放!”最终没让他们照成相。她不报姓名、不报家庭住址、又不照相,办案警察无从下手,他们最后采取卑劣手法,在非法提审路中偷拍照片。当她质问办案警察时,他们说只能用特务的手法,取得他们想要的东西。她要求无罪释放,办案警察不给回答。 不久鲅鱼圈区国保大队人员去盖州市看守所认人,第30天时盖州市看守所出具释放证明书,但他们并没有放人,却把王惠敏交给鲅鱼圈国保大队派去的两名警察手里,直接用车带到鲅鱼圈看守所,他们自行出具逮捕书让看守所关人。次日恶警让其照相,她不配合,一名叫赵伟的恶警用力打其脸部,她的上牙当时就被打松动了。判决书下来,她要求上诉,法院谎说上诉时间过期(实际未过)以此扣押上诉材料。 当时参与给其判刑的有审判长──王业家;审判员──丁玉玲、宋玉春。 二零零五年七月四日王惠敏被看守所的狱医强行注射不明针剂,扎后恶心呕吐。同年七月五日被转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八监区四小队,刑期六年。时间从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二日至二零一一年十月八日止。 入监第二天,王惠敏所在八监区四小队队长刘屹立(现已升任生产科长)对她审问,因回答不符合她时,刘屹立恼羞成怒,让犯人把王惠敏的手背到身后,用布条捆了一天不给饭吃,不准上厕所,配两名普通犯人。一名是组织卖淫罪犯──毕波,一名是强迫少女卖淫罪──王嵌,每天24小时对她监控。其中毕波当时有30岁左右,逼迫她看监规,不看就把她骗至更衣室,左右开弓打她脸,她问犯人这样做良心何在,告诉她迫害炼功人有罪。毕波却说:“良心值多少钱一斤?”根本听不进去劝说,仍然行恶。毕波认为只有这样做才能达到减刑的目的,她们敢如此行恶也是因为有小队长的背后指示,才敢对大法弟子大打出手。再后一点时间里就是每天被逼迫在车间坐小板凳看监规,(小板凳长约三十厘米,宽约二十厘米)坐了约一个月有余。在此期间,晚上回到监舍,也加紧迫害,晚上不让睡觉,背监规。 为了逼迫写所谓的四书,在一天晚上毕波串通犯人王鹏,高凤、王颖等人,将她的衣服剥掉,只剩裤头背心,拖到水房,用水龙头往其身上浇水,一面浇一面逼问她写不写保证。浇了大约十多分钟,她大喊了一声:“住手!” 她们惊呆了,住手了,但是犯人仍然逼她写。 第二天迫害继续,犯人王鹏在监舍用力踢她的肋骨、腿。毕波用拖鞋抽打其脑袋,鞋底都被打折了,无休止的迫害,每天都在进行中。其间犯人毕波替她写了保证书之类的诽谤大法的材料,并威胁其在队长面前要承认是自己写的,并逼迫她按手印。当队长刘屹立问其材料是不是自己写的,王慧敏说不是,并让队长看自己被犯人打青的腿,犯人毕波知道后非常生气,因为队长没有通过,她和王嵌不能减刑,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一切的作恶。她强制让王慧敏在车间看所谓的“王进东”的转化材料,并传达队长的旨意,停其细粮,不准购买食品,限制上厕所,晚上不让睡觉,蹲着看监规到深夜十二点,其间随时都会遭到意想不到迫害。 有一天在车间,毕波让她干活,她提出异议,毕波过来就打她耳光,把她打倒在地。后又拖到水房门口准备在水房里继续打她,她趁毕波不注意的时候,爬起来跑到值班李科长办公室告诉毕波打她,李科长安慰她,并找到刘屹立说这件事情,使毕波停止了这次迫害。还有一次毕波又叫了几名犯人把她叫到车间厕所里,开始拳打脚踢,她跑到厕所门口向外喊:坏人打好人了。她们打的更凶了,事后她找到刘屹立小队长,告诉毕波打她,队长却说:“谁看见了?”替犯人说话,毕波说她喊师父了,队长就用电棍电王慧敏的嘴,嘴唇里外都起大泡,好几天才结痂好转。 还有一次,包夹犯人王颖在监舍(晚上)拿胶合板往她头上、脸上打,眼睛被打肿,眼圈都青了,其他一个犯人说怎么像熊猫眼睛。还有一次,犯人王颖、毕波用力将其推到在水泥地上,后脑勺被磕出了大包,她躺在地上两眼冒金星,好久没有起来。她们害怕出事,才不得已停止迫害。另有一次犯人加班,毕波指使号子(不参加车间劳动,负责监舍卫生的犯人)看着她让她背监规。因她背不下来号子就拿扫帚使劲打她的脑袋,扫帚把都打折了,她劝说号子不要这样对待炼功人,讲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理。她听不进去,也是为了表现,好达到减刑的目的,再有一次犯人毕波、王颖、吴莹、刘小威把她的衣服扒光,只剩一条裤头,然后将其两只手脖子分开绑到床栏上,元凶毕波、王颖使劲踢她的腿,并在她的身上写污衊大法的字,和师父的名字。 还有一次,从车间刚回监舍,还没等换衣服就被犯人毕波、王颖用凉水从头浇到脚,将其踢倒用力踹其身体,踩其肚子,使其尿了裤子,让号子看着一夜不让睡觉,第二天穿着湿衣服出工。 在车间,包夹凶犯毕波强迫其站立干活,问队长为什么不让坐,队长的意思是转化了才允许坐着,这种迫害持续了近三个月,由于包夹犯人毕波、王颖长时间以来一直限制其上厕所,有时一天也不让去,晚上她自己跑出去上厕所,王颖就到厕所打她骂她。因一时承受不了这种毫无人性的迫害,王慧敏违心的抄写了恶人写的所谓的转化材料,做了对不起师父的事情,给大法抹黑,也使世人造了业。这完全出于邪恶的迫害,并非出于本意,所以在此声明自己在邪恶的迫害下,所说所写的不敬师、敬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做好人没有错,坚信大法到底,坚定的跟师父走。 在所谓转化后她又经历了几次迫害,其中一次是犯人因找不到所需的劳动产品,认为是她藏起来了,被管生产的李小红科长叫到办公室,狠狠的打了两个大嘴巴子。还有一次是因没执行李小红科长所规定的每天下午一点钟收一次活,计算半天的产值,而被罚款100元。另有一次是因为建议管教犯人给大法弟子合理记录劳动产值,被犯人张素春举报给郭桂杰队长,(现升为干部)她被叫到办公室,队长厉声问其为什么袒护大法弟子,并用电棍电击其脖子。(王慧敏第一天入监时,被郭队长踢过。后来郭桂杰的腿长期疼痛治不好)。 八监区相关人员:监区长左晓燕,指导员陈笑莲,教育科长李哲,生产科长刘屹立,干事郭桂杰,原生产科长李小红,原干事焦玲玲,小队长杨洋,刘芸,罗娜,单丹丹,李丹,李文博,张凯,王玲。
迫害类型:
违反办案规定,强制按手印;
非法判刑;
非法提审;
注射不明毒针;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捆绑在床边;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逼迫放弃信仰;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不准上厕所;
剥夺睡眠;
不给穿衣服;
电击;
恶人举报;
毒打/殴打;
非法劳教;
绑架/劫持;
摧残性灌食;
非法审讯;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省营口市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概述
王惠敏在辽宁省女子监狱八监区累受折磨
辽宁省多名流离失所的大法弟子被绑架,遭受各种迫害
相关单位及个人:
辽宁省本溪市劳动教养院(俗称威宁营教养院)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威宁营 本溪市区号:0414 电话:0414-4618990 邮政编码:117008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建丰派出所电话:0417-2832241 八监区相关人员:监区长左晓燕,指导员陈笑莲,教育科长李哲,生产科长刘屹立,干事郭桂杰,原生产科长李小红,原干事焦玲玲,小队长杨洋,刘芸,罗娜,单丹丹,李丹,李文博,张凯,王玲。
责任单位及恶人: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
:
王嵌,
毕波,
刘小威,
王鹏,
高凤,
王颖,
吴莹,
张素春,
郭桂杰
沈阳大北监狱
:
刘屹立
本溪市威宁教养院洗脑班
盖州市看守所
建丰派出所
鲅鱼圈第三看守所
:
赵伟
海东派出所
鲅鱼圈区法院
:
丁玉玲,
宋玉春,
王业家
鲅鱼圈区国保大队
更新日期: 2012年12月30日 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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