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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荣香(容香)

简介:
沈荣香(容香)
(Shen,Rongxiang), 女 , 70岁左右 , 江西省都昌县大法弟子。

一九九九年镇压法轮功以来,沈荣香多次被公安非法传讯,甚至被多次非法拘留(仅在二零零零年一年中,就被非法关押过四次)、勒索罚款一千元。

二零零零年七月,沈荣香和曹换女来到北京上访、证实大法,被遣送回当地非法关押到二零零一年三月,曹换女当时还是未成年的小姑娘。母女俩又分别被非法劳教一年和一年半,在九江市马家垄劳教所被强迫做苦工,身心受到严重摧残。非法劳教期满后,一直以来,还长期受到公安的骚扰、恫吓迫害。

在十年迫害中,特别是在所谓的敏感期,沈荣香老人多次被非法拘留,勒索罚款,曹换女也屡屡受到公安恶警的骚扰迫害。二零零七年中旬,又被非法关押,并勒索罚款一千元。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四日早上八点之前,沈荣香在江西省都昌县惠民小区路口超市,给上学的学生讲真相,被都昌县城镇派出所的公安干警余恭荣劫持。

当时,沈荣香劝余恭荣:“不要举报,这对你不好,举报好人要遭报应的!”余恭荣说:“让我遭报应吧,我才不怕!”接着第三个电话打通了,不一会儿,国安大队来了一伙恶警,把沈荣香绑架了,并搜走了她身上的两本小册子,几张护身符和两张真相光盘。

当天上午包括新上任的国安大队长洪流、副大队长谭心明、伍尤龙、方长根等人,又闯到沈荣香家,没有出示任何手续的进行了非法抄家,抄走了师父的大法像和两张真相光盘;并将沈荣香非法关押进都昌县看守所。

由于都昌县看守所没有女牢犯,没开女牢室,恶警要挟沈荣香的女儿:“先交出三百元钱,关你老娘十天算了。”家属不肯交钱上公安的当,恶警即把沈荣香劫持到九江市去了。六月二十六日沈荣香家人多方打听,知道老人被非法关押在九江市拘留所,并又被勒索罚款一千元。

沈荣香从九江市拘留所被迫害回县后,马上另外找过了出租房居住,现在,恶警伍尤龙他们一直在找沈荣香的住处,妄图对其加以骚扰迫害。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九日上午九点钟,伍尤龙带领一便衣警察(稍胖、四十多岁),闯入大法弟子曹换女(大法弟子沈荣香的女儿)的化妆品商店,威胁、恐吓才二十多岁的曹换女,并拿出讯问笔记本,态度蛮横地审讯似的:“你还炼不炼法轮功?”曹换女说:“炼呀,怎么不炼?法轮功这么好,祛病健身,要求做好人,为什么不炼?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的人都在炼法轮功!”

恶警伍尤龙开始察看店里的环境,并假惺惺的问曹换女:“生意好吧?”曹换女拒绝一切邪恶要求。伍尤龙要曹换女在讯问笔录上签字,纠缠了一段时间后,伍尤龙又追问:你的母亲沈荣香住在哪?曹换女说:你们找她干什么?今年六月份,你们把她关押到九江市拘留所迫害,现在又想找她麻烦,骚扰迫害她?

二零一一年八月六日晚,江西都昌法轮功学员沈容香在苏山乡发放真相资料时,被恶警绑架到县国保大队进行酷刑折磨。恶警把她绑在酷刑椅上一整夜,手脚只要一动,就被铁杠夹紧,疼痛异常。非法审讯的时候,恶警们还不时用手拍打铐手脚的地方,致使沈容香双手麻痹没有血色,两脚肿胀。非法审讯两夜两天后,恶警将她关入看守所,后因体检不合格,看守所拒收,恶警们才把她放回家,还威胁她,不得离开家半步,要随叫随到。参与酷刑迫害的有恶警方长根等。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拘留非法劳教高强度超负荷劳动勒索钱财非法罚款抄家手铐/脚镣毒打/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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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沈荣香的恶警联系电话:
陈正初,公安局副局长,610办公室主任,13907924449(手机);
恶警汪波(手机13607026498、办5223974、宅5222855 ),男,44岁左右,由于迫害大法卖劲, 2001年从公安局政保科荣升为610办公室副主任。
洪流,国安大队长,13803554098(手机);
谭心明,国安大队副队长,(得了红斑狼疮),他的妻子系商业局干部,下属一单位的工会主席秦玉清13870280889(手机);
伍尤龙,国安大队第三个头子,13879286555(手机);
方长根,国安大队恶警,一直在参与迫害大法弟子十年整,大法弟子给他讲真相,一直不听,很阴险,13607026428(手机);
余恭荣,县城镇公安派出所干警,电话待查。

都昌县公安局通讯录(区号:0792)
单位 姓 名 职  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手机短号
局领导
汪瑞强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5223135-4501 13907923486 625001
方 飞 党委副书记、政委 5223135-4502 13970241928 625002
余林泉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5223135-4503 13907924433 625005
陈正初 党委委员、副局长 5223135-4504 13517920188 625006
吴敦长 党委委员、副局长 5223135-4505 13807923296 625007
詹太煌 党委委员、副局长 5223135-4507 13607026518 625220
石东青 党委委员、副局长 5223135-4506 13607928326 625176
舒剑锋 党委委员、副政委 5223135-4509 13870280899 625115
张长明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5223135-4558 13707922633 625330
谭克茂 工会主席 5223135-4541 13979263311 625234
邱文兴 副科级信访员 5223135-4510 13970211964 625019
张朝华 党委委员、交警大队教导员 13979203169 625240
曹 协 党委委员、城镇派出所所长  13870280478 625321
吕善诚 党委委员、刑侦大队长  13607927839 625325
陈晓波 党委委员、大队长 13970211999 625136
江民共   13907924446 623006
曹振林   13803553633 625008
国保大队
监察 刘国爱 纪委副书记 5223135-4532 13970202605 625336
余昌度 监察室副主任 13707922816 625284
国保大队 洪 流 大队长 5223135-4521 13803554098 625119
谭新民 教导员  13707922988 625248
伍尤龙 副大队长  13879286555 625308
曹 振 副大队长  13879211929 625130

责任单位及恶人:
九江市马家垅劳教所
都昌县公安局 : 谭新民洪流方长根伍尤龙
城镇派出所 : 余恭荣
九江市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14年2月18日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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