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惠仙
简介:
高惠仙(Gao,Huixian),
女 ,
56岁 ,
云南安宁市法轮功学员,云南省玉溪市人,原是云南安宁昆钢桥钢厂350车间吊车工,家住安宁市桥钢路桥钢小区。法轮功学员高惠仙曾两次被中共非法判刑,第一次被诬判三年,第二次被非法判刑六年,她在中共的看守所、监狱度过了九年黑暗时光。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昆钢桥钢厂350车间的书记袁金明、桥钢厂的马章书记,桥钢保卫科的科长罗乔良(现在昆钢罗白分局)曾多次来高惠仙家里或者将她叫到单位办公室或保卫科,逼迫她放弃修炼法轮功。高惠仙就对他们说法轮功是教人做好人的,修身养性,让人返本归真。前后大约有七、八次,之后书记袁金明走后,350厂的厂长谢安友也来找过她。桥钢厂的马章书记和保卫科罗乔良还叫她们原先桥钢厂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交出大法书籍,放弃修炼,把她们所有人叫到单位工会俱乐部开会,让她们交书。 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高惠仙等九位法轮功学员相约到北京天安门广场拉横幅、为法轮功清白维权。 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高惠仙和张家坝的郭宏云、王家滩的张旭、龙山矿的施云、马长生、周旭钢,安宁的交警王云、吴成志,安宁的申群共九位法轮功学员,相约一起到北京天安门广场拉横幅、呼吁还法轮大法清白。桥钢厂保卫科罗乔良以及龙山矿保卫科、昆钢保卫科、王家滩保卫科等,将到北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被单位桥钢厂保卫科劫持到昆钢罗白分局,将他们关在办公室,非法审讯,强迫放弃修炼,绑架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多天。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五日晚,高惠仙被安宁公安局国保大队、安宁太平派出所、桥钢保卫科警察欧国强上门抄家、绑架,关押在安宁市看守所(八个月),后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四年一月九日,云南省昆明钢铁公司罗白公安分局一辆轿车在昆楚高速公路段发生车祸。车上三名参与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六日晚抓捕法轮功学员冯宝定、高慧仙、纪开春的警员,一人死亡,两人重伤。 罗白公安分局黎明派出所警察徐春伟,在车祸中当场死亡,此人在执行非法的抓捕任务中最积极,不听别人劝告,不相信劝善之言,这回把自己的性命给搭上了;罗白第三看守所狱警李正发,肋骨多根骨折,严重血气胸,肝脏破裂、脾脏破裂、胃肠破裂,作肝叶切除、脾脏摘除、胃肠大部切除手术;罗白分局刑侦科警员贾万红,手臂骨折,严重眼伤,险些作眼球摘除。 二零零四年三月,昆明市中院到安宁市看守所对高惠仙非法开庭,没有通知家属,昆明市中级法院审判长张兆龙,审判员徐建斌,书记员段云萍,当场就诬判高惠仙三年。五月底高惠仙拿到了昆明市中院的判决书。 二零零四年六月三日,高惠仙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她一进监狱就被劫持到四监区弹棉花车间,她每天在车间就负责推流水板、塞枕套、塞被套、缝棉絮。之后改做手工,缝珠绣。负责她的狱警叫张楠、龙雪松,高惠仙有四个犯人包夹,上午两个犯人陪着她,让她背监规、监狱管理的东西、任长霞的东西、以及看乱七八糟的盘片,下午另外两个包夹就陪着她干奴工,直到晚上十点左右。 二零零五年三月,高惠仙被转到集训监区,当时监狱将大部份被非法关押在女二监的法轮功学员都转到集训监区。监狱成立了专管法轮功学员的专管组。逼迫她们每天早上一起床差不多七点就开始坐小板凳,不准靠、不准坐坐垫、不准动,双手放在膝盖上,身体坐直,每天要从早上七点坐到晚上十一点,一个星期给一盆水抹一下身子,一天只准上三次厕所。晚上睡觉不给拉蚊帐。这样长时间坐小凳,的屁股都坐烂了,疼痛难忍。当时专管组的警察是谢玲、孙琳爽、杨欢、夏昆丽、万雪梅、杨永芳、梁洁、王黎黎。一次警察从高惠仙身上搜出一首李洪志师父的诗以及一些大法弟子歌曲的歌词,警察夏昆丽、谢玲就用两副手铐把高惠仙吊在上顶楼的铁栏杆上,一只手铐一边,人呈大字状,她的双脚都几乎不能着地,就这样吊了四、五个小时才把她放下来。 二零零五年三月份(在监期间),桥钢350厂的出纳金宗敏带着昆钢领导到监狱下通知开除了高惠仙的公职。 二零零六年五月份,高惠仙被关进禁闭室,警察谢玲只让她带很少的卫生巾,还用各种方法侮辱她,让她大热天的穿着棉衣出去操练,每天从早上七点就开始,专门要让她们晒着太阳,操练到下午5点以后,吃完晚饭后就又关进禁闭室。每天也只让上三次厕所,每天只给一小瓶水喝。关禁闭期间,不给洗澡、不给用水、不给洗头、不给换衣服、不给洗被子。每天警察孙琳爽、谢玲、杨欢、万雪梅、夏昆丽、杨永芳、梁洁、王黎黎、周莹这些警察还用各种方法,轮番上阵来逼迫高惠仙写认罪书,让她放弃信仰。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七日(出狱三个多月),高惠仙从家里背着一包真相资料出门,在路上被安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桥钢保卫科的李卫国绑架、抄家,当天将高劫持到安宁市看守所(9个月)。之后,被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零七年九月初,昆明市中级法院到安宁市法院,也没通知家属,偷偷摸摸开庭,对高惠仙非法判刑六年。参与迫害的是昆明市检察院的检察员朱立,审判长后锋,代理审判员徐建斌、殷绍强,书记员彭超。 二零零七年九月中旬高惠仙拿到昆明市中级法院(2007)昆刑一初字第155号刑事判决书后,继续上诉,但是云南省高级法院不给从新开庭审理,下达(2007)云高刑终字第1468号刑事裁定书仍维持邪恶的原判。参与迫害的是:审判长李凤朝,代理审判员梵丽英、孔睿,书记员张琨。 二零零八年一月七日高惠仙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送到监狱高就被关到禁闭室两个多月,在七监区被单独关在牢房近两年时间,受尽苦难。 二零一三年三月,高惠仙结束六年冤狱,走出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此时的她:头发发黄,身体消瘦,视力下降,牙齿疼痛、松动、脱落,这都是由于常年遭受关禁闭、强迫做奴工的迫害。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法轮功学员高惠仙到龙箐村,在路上给了何顺贵一本封面有“明慧年历”字样,第一页写的有“法轮大法好”的册子。何顺贵听信了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诬陷宣传,在离开高惠仙之后,将小册子丢到旁边的垃圾房,并向安宁区警察举报高惠仙。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七日中午高惠仙在母亲家,安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桥钢保卫科警察撬锁入室绑架了高惠仙,并劫持到她自己家里抄家,高惠仙被非法关押到昆明市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高惠仙被非法逮捕。在检察院的指控中,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以西检公诉刑诉(2019)1009号起诉书,非法指控高惠仙。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西山区法院法官李丽君非法开庭主审此案。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李俊出庭公诉,何顺贵为证人,出示书面诬陷,但未出庭。 恶意举报人(未出庭):安宁太平街道办事处龙箐村支部书记何顺贵。 恶意证人(未出庭):桥钢保卫科姜学华,说二零一六年八、九月,高惠仙发给他一本小册子。 恶意证人(未出庭):村民宋文琼,诬告高惠仙用真相币买他的水果。 恶意证人:村民倪金能,向公安指认高惠仙。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高惠仙被非法重判七年,判决书(2019)云0112刑初1245号。 西山区法院审判长:李丽君,陪审员:刘晓芳、张爱华,书记员:呜润 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李俊 安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办案人:张春、李刚、周宇、许旗芳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非法判刑;
关禁闭;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长时间吊拷;
罚坐;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私闯民宅;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恶人举报;
非法批捕;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参与迫害法轮功-昆明西山区法院四官员遭报落马
云南中共610迫害法轮功二十二年来犯下的罪恶
参与迫害-昆明国保支队长张亚明遭恶报
2019年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
2017-2019年云南省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综述
善心发送明慧年历-昆明妇女再被中共冤判七年
云南省安宁市法轮功学员高惠仙面临非法庭审补充
云南昆明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简况
九年冤狱后-昆明市高惠仙第三次遭绑架-下落不明
昆明市中级法院历年对至少120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云南安宁市国保警察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
云南省安宁市法轮功学员十六年受迫害综述-1-
传播真相 云南高惠仙遭九年冤狱
云南风雨十二年(七)-- 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一一年八月
云南风雨十二年(五)
昆明钢铁公司大法弟子被迫害情况
相关单位及个人:
西山区法院
院长 付锡勇 15887801170
李锦源 副院长 13988175019
梁英华 副院长 13888686296
张卫 执行局长 15887800189
纪检组长 张绍辉 13708440519
肖非【分管立案工作的院长助理肖非】 15887801706
西山区检察院
公诉一科科长 87168573802
公诉二科科长 87168573810
西山区法院
迫害案庭审法官:
李丽君 15887801757
张林敏
邓睿 87168109366
刑一庭 87168178675
庭长:郭志勇 15887801696
刑二庭 87168182207
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吴兆敏 15887801006
孟阳 15887801398
责任单位及恶人:
昆明市第二看守所
罗白公安分局
:
徐春伟,
李正发,
贾万红
昆明钢铁公司
:
李卫国,
欧国强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
梁洁,
杨欢,
龙雪松,
张楠,
王黎黎,
杨永芳
昆明市中级法院
:
徐建斌,
段云萍(云平),
张兆龙
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
安宁市公安局
:
张春,
罗乔良
云南省高级法院
:
李风朝,
孔睿,
张琨
西山区法院
:
张爱华,
李丽君
昆明市看守所
安宁国保大队
安宁太平镇派出所
昆钢桥钢厂
更新日期: 2024年7月6日 0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