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德元
简介:
龚德元(Gong,Deyuan),
男 ,
年龄未知 ,
湖南邵阳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二十五岁的湖南省邵阳市法轮功学员龚颜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寄出控告书,控告一手挑起对法轮功疯狂迫害的元凶江泽民,要求将其绳之以法。 在法轮功遭到江泽民集团残酷迫害的十六年中,龚颜家无数次被警察抄家、骚扰、恐吓。(父亲)龚德元被邵阳市大祥区法院非法判刑二年,(母亲)颜淑洲被非法判刑七年(目前仍被关押在长沙女子监狱)。龚颜也被剥夺了读书的权利,并且两次被非法绑架到劳教所、洗脑班。 邵阳市“610”将龚德元、颜淑洲夫妇的女儿龚颜从邵阳医专绑架至长沙洗脑班一个月。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八日早晨六点多,大祥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绑架大法弟子龚德元、颜淑洲夫妇,抢走电脑、打印机及大法书籍、真相资料,将龚德元、颜淑洲夫妇绑架至邵阳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五月二十五日又非法逮捕他们夫妇俩,至今(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二日)仍不许亲属接见。 现在邵阳“六一零”恶人李其林等又开始迫害龚德元、颜淑洲夫妇在邵阳医专读书的女儿龚颜,强迫她看诽谤法轮功的录相、强迫她写保证书。邵阳医专积极配合“六一零”恶人威胁:龚颜如不写保证书就不准许她读书。 东的罗同春、邵阳的雷丽华、王五秀、龚德元、颜淑洲同时被邵阳恶警非法破门从家中绑架至今已六个多月,邪党邵阳市政法委曾指令邵阳市北塔区检察院于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五日签发逮捕证,后北塔区检察院因邵阳市公安局制造的诬陷材料不合法而退捕,现邵阳市公安局又继续制造诬陷材料报北塔区检察院,并将被非法关押在邵东县看守所的罗同春转至邵阳市第一看守所,将被非法关押在新邵县看守所的王五秀转至邵阳市第二看守所,妄图非法起诉迫害。 二零一零年三月三日被大祥区法院非法庭审,在法庭上违法当事人张红兵、唐美香、廖志峰、唐玲等法官只是让龚德元、颜淑洲夫妇指认被国保大队抢劫的电脑、打印机等物件是否为他们家产,并以此为“罪证”非法判刑四年半。龚德元、颜淑洲夫妇向邵阳市中级法院上诉。现邵阳市中级法院将案件打回大祥区法院重审。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三日上午10点多钟,邵阳市大祥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龚德元、颜淑洲夫妇进行非法开庭。开庭前,法官威胁俩人不能对法轮功合法问题做辩护,不能对自己做无罪辩护,否则就要判重刑。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判刑;
洗脑/送洗脑班;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原湖南省株洲市副市长李晓葵遭恶报被查
湖南邵阳法轮功学员近期受到的迫害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法院再次非法审判龚德元、颜淑洲夫妇
邵阳市法轮功学员龚德元、颜淑洲夫妇的情况
被劫持近一年 王五秀绝食反迫害
湖南邵阳市参与迫害王五秀等人的有关单位及人员
各劳教所/看守所/监狱/派出所/六一零恶人录(10/26/09)
请继续关注邵阳市邪恶之徒对大法弟子的迫害
湖南邵东国保大队和六一零恶徒破门入室抢劫
湖南邵阳国保同时绑架五名大法弟子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绑架非法关押:
邵阳市公安局大祥分局
副局长:何小春
国保大队0739-5312270
大队长:吴东邵
教导员:陈笛
阵积良 尹洪峰
邵阳市大祥区湘印机社区陈苏联07396616003
邵阳市二看守所所长:伍姣龙 副所长:汪从进0739-6983424
赵东13973970075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祥区公安分局
邵阳市610
邵阳市公安局
邵阳市洗脑班
双清区公安分局
北塔区公安分局
邵阳市第二看守所(杨家垄看守所)
邵阳市大祥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24年11月16日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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