啜殿久
简介:
啜殿久([Chuai;Chuo],Dianjiu),
男 ,
50岁 ,
辽宁省法库县教师。一九九九年,大法弟子啜殿久因为到北京上访,被非法劳教,在沈阳市龙山教养院被恶警酷刑折磨,曾被十多根电棍长时间电击。二零零四年,啜殿久再次被非法劳教,被沈阳市张士教养院超强度奴役。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啜殿久到省委上访,说明真相,被劫持回当地,公安局、工作单位、教育局持续不断的威逼、利诱,强制写所谓的不修炼“保证书”。 十月十九日,啜殿久本着宪法赋予公民信仰自由、上访自由的权利,去北京上访,遭到绑架,被非法关押二日后,被劫持回当地,关押在法库县拘留所。五天后,啜殿久被劫持到沈阳市龙山教养院。 啜殿久因坚持学法炼功,遭到政委王某某为首的警察的残酷迫害。一帮人上来,将啜殿久按倒在地,用脚踩着头、身子、手、脚,用十来根电棍同时电击,一直到电棍没电,头上、两腮、颈部、腰部、双手、双脚等处伤痕累累,电击的伤痕直到九年后的今天,仍清晰可见。其后,又遭到队长马某某等人的迫害。马某某手拿高压电棍将啜殿久击倒。 一个月后,啜殿久被绑架到法库县拘留所办洗脑班。参与强制洗脑迫害的有吴枫林、刘桂华、张洪喜和拘留所管教及公安、政府人员。他们对外的宣传与中共保持一致,是所谓的“春风化雨”,实则是威逼、利诱、强制,是实实在在的“人间地狱”。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每天吃的都是窝头、没油的甚至是没盐的冻白菜汤,而且还不给吃饱。啜殿久就是在这样的黑窝里被折磨了近三个月,又被勒索大约五千元钱物,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三日,啜殿久发放法轮功真相传单,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遭恶警绑架。在法库县石桥派出所,恶警将他双手铐在椅子上,然后用脚踢腹部,用拳头猛击鼻梁骨,使啜殿久几乎停止呼吸、休克过去。 后来,啜殿久又被非法关进看守所,强制做奴工,二十天里,体重下降二十斤。期间,家人送的钱和衣物被截留。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日,啜殿久被非法劳教二年半,关押在臭名昭著的沈阳市张士教养院。在张士教养院洗脑班里,啜殿久遭到史凤友、于××(大队长)、宋××(教导员)等人的酷刑折磨。十一月,张士教养院解散合并,啜殿久又被转到沈新教养院。在教养院里,每天都要被强制做超极限、超负荷的奴工,从早上六点一直到晚上八点,有时到半夜甚至后半夜。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啜殿久劳教到期,回到家中。 二零零六年三月,啜殿久回到单位上班,法库县“六一零”办公室又对啜殿久施以降三级工资的迫害,单位领导还派人监视、不安排正常工作等。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威胁/恐吓;
电刑;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绑架/劫持;
逼迫放弃信仰;
洗脑/送洗脑班;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非法劳教;
毒打/殴打;
勒索钱财;
监视/跟踪;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沈阳沈新教养院现非法关押七名大法弟子
辽宁法库县啜殿久两次被非法劳教
相关单位及个人:
法库县职高学校校长金友光
责任单位及恶人:
龙山教养院
张士教养院
:
史凤友
沈新教养院
法库县政法委
:
刘贵华,
吴奉林
法库县610办公室
:
张洪喜
法库县拘留所
法库县石桥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0年9月26日 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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