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啜殿久

简介:
啜殿久
([Chuai;Chuo],Dianjiu), 男 , 50岁 , 辽宁省法库县教师。

一九九九年,大法弟子啜殿久因为到北京上访,被非法劳教,在沈阳市龙山教养院被恶警酷刑折磨,曾被十多根电棍长时间电击。二零零四年,啜殿久再次被非法劳教,被沈阳市张士教养院超强度奴役。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啜殿久到省委上访,说明真相,被劫持回当地,公安局、工作单位、教育局持续不断的威逼、利诱,强制写所谓的不修炼“保证书”。

十月十九日,啜殿久本着宪法赋予公民信仰自由、上访自由的权利,去北京上访,遭到绑架,被非法关押二日后,被劫持回当地,关押在法库县拘留所。五天后,啜殿久被劫持到沈阳市龙山教养院。

啜殿久因坚持学法炼功,遭到政委王某某为首的警察的残酷迫害。一帮人上来,将啜殿久按倒在地,用脚踩着头、身子、手、脚,用十来根电棍同时电击,一直到电棍没电,头上、两腮、颈部、腰部、双手、双脚等处伤痕累累,电击的伤痕直到九年后的今天,仍清晰可见。其后,又遭到队长马某某等人的迫害。马某某手拿高压电棍将啜殿久击倒。

一个月后,啜殿久被绑架到法库县拘留所办洗脑班。参与强制洗脑迫害的有吴枫林、刘桂华、张洪喜和拘留所管教及公安、政府人员。他们对外的宣传与中共保持一致,是所谓的“春风化雨”,实则是威逼、利诱、强制,是实实在在的“人间地狱”。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每天吃的都是窝头、没油的甚至是没盐的冻白菜汤,而且还不给吃饱。啜殿久就是在这样的黑窝里被折磨了近三个月,又被勒索大约五千元钱物,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三日,啜殿久发放法轮功真相传单,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遭恶警绑架。在法库县石桥派出所,恶警将他双手铐在椅子上,然后用脚踢腹部,用拳头猛击鼻梁骨,使啜殿久几乎停止呼吸、休克过去。

后来,啜殿久又被非法关进看守所,强制做奴工,二十天里,体重下降二十斤。期间,家人送的钱和衣物被截留。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日,啜殿久被非法劳教二年半,关押在臭名昭著的沈阳市张士教养院。在张士教养院洗脑班里,啜殿久遭到史凤友、于××(大队长)、宋××(教导员)等人的酷刑折磨。十一月,张士教养院解散合并,啜殿久又被转到沈新教养院。在教养院里,每天都要被强制做超极限、超负荷的奴工,从早上六点一直到晚上八点,有时到半夜甚至后半夜。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啜殿久劳教到期,回到家中。

二零零六年三月,啜殿久回到单位上班,法库县“六一零”办公室又对啜殿久施以降三级工资的迫害,单位领导还派人监视、不安排正常工作等。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威胁/恐吓电刑高强度超负荷劳动绑架/劫持逼迫放弃信仰洗脑/送洗脑班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非法劳教毒打/殴打勒索钱财监视/跟踪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沈阳沈新教养院现非法关押七名大法弟子
辽宁法库县啜殿久两次被非法劳教

相关单位及个人:
法库县职高学校校长金友光

责任单位及恶人:
龙山教养院龙山教养院接见日为每月九--十日 <br>一大队电话:024--24760624<br>二大队电话:024--24761745
张士教养院邮编:110027<br>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张士村<br>沈阳张士教养院政委、副院长程殿坤  <br>电话:25363255(办)13700027456(手机)<p>张士教养院接见日为每月十七--二十日<br>犯罪院长程殿坤手机:13700027456<br>管理科电话:024--25811657<br>非法关押大法弟子的所谓大队的电话:024--25811547 : 史凤友
沈新教养院沈新教养院  正院长姓刘,副院长姓张<br>沈新教养院管理科电话:区号024  25369740-8231<br>沈新教养院负责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警察名单:<br>刘 晶,院长兼书记,男。<br>关 枫,副院长,男,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br>吕振军,管理科,男,40多岁。<br>石 磊,管理科科长,男,40岁左右,高个。<br>陈 伟,一大队大队长,男,50岁左右<br>于文波,一大队队长、教导员,男,50岁左右,矮胖。<br>于文龙,一大队队长,男,40多岁。<br>刘 x ,新从“普教”调来的,男,40岁左右。<br>魏茂金,队长,男,40岁左右,矮个,黑瘦,<p>沈新教养院地址:沈阳市于洪区巢湖街35号  邮编:110141<br>一大队二分队电话:024─25369745─8211<br>管理科:024─25369740─8231<br>收发室:024─25361617<br>
法库县政法委吴枫林:原法库县政法委书记,现法库县人大副主任、办电 024--87123427<br>刘桂华:原法库县政法委副书记,女,五十多岁,在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零年年末,任政法委副书记期间,是法库县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之一。办电024--62712641、宅电8712377、手机13909826684 : 刘贵华吴奉林
法库县610办公室法库县“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张洪喜  办电 024--87119610、宅电87113885、手机13840436700<br>副主任 姜荣彪 办 87119610 宅 87122822手机 13940340444 : 张洪喜
法库县拘留所
法库县石桥派出所石桥派出所:办电 024--87129110<br>法库县公安局石桥派出所长王 武办 87129110 宅 87126524 手机 13940323498<p>

更新日期: 2010年9月26日 01:35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