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桂华
简介:
刘桂华(Liu,Guihua),
女 ,
37岁 ,
黑龙江省大法弟子,家住七台河市桃山矿冬雪路,原本开个体修表店兼营小卖店为生。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因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关押到市行政拘留所,那里也关了许多大法弟子,同时,家乡桃山派出所所长陈勇带着警员正在抄家。期间桃山公安分局的解局长,桃山派出所的所长陈勇到拘留所二次询问她还炼不炼,被开了十五天的票子,却变成无限期的关押。在拘留所遭到管教用皮带鞭打左耳受伤,到目前听到的声音仍然很小。期间被停止家属接见的权利。 之后,与其他大法弟子绝食制止迫害,遭到用矿泉水瓶灌玉米面粥的强迫灌食;不张嘴的就用螺丝刀撬开。后来家属被迫卖掉小店交一千元的伙食费才回家。 二零零零年六月,再次北京上访,在同修家中,正在吃饭被警察绑架到看守所,当时有其他大法弟子头部被打出血,第二天,大家被转送到另一个看守所,被戴重脚镣手铐拉往医院插鼻管灌食,脚只能拖地走,有的同修被插的鼻子脸都是血,第五天因身体虚弱被遣送回家乡。 同时,丈夫也因北京上访遭到非法拘留,被迫害的很严重。当回家(租屋处)后,桃山区桃西街道办事处女主任、茄子河公安分局的人、桃山派出所的副所长轮流到刘桂华姐姐家找人,刘桂华被迫搬迁,之后安全局、公安局、公安分局、 桃山区政府、万宝河镇、派出所、街道都骚扰过,几次非法抄家。 之后,丈夫被非法判三年劳教,送绥化劳教所迫害。期间,刘桂华和姊姊都遭到万宝河镇、派出所、街道多方骚扰。二零零三年三月一天半夜十二点钟,市公安局局长张和平伙同多人用特殊钥匙非法开门,将她强行绑架至新兴公安分局,后非法关押在第二看守所。因为身体虚弱十五天后,在她哥哥签了五书[保证书、悔过书、决裂书、揭批书等]之后,保外就医回到家中。 二零零五年一月,桃山公安分局政保科不但到家骚扰,还在她女儿上学的路上蹲坑,局长腾云等还到她姐姐的单位,找校长、找孩子的老师以二千元为诱饵,利诱女儿的班主任去欺骗孩子及家人,遭拒绝。 刘桂华和丈夫被迫离家,家中只有九岁的女儿跟着舅妈。桃山公安分局的人又到她大伯哥家蹲坑三天。 二零零七年十月,桃山公安分局政保科孙堂斌,对刘桂华的大姑姐非法跟踪、非法录像,并要挟打听他们的消息。孙堂彬还骚扰刘桂华的二伯哥,把他带到桃山公安分局恐吓,并扬言:不许给他们钱。并非法监控、监听亲人的电话、手机。 二零零八年三月,孙堂彬等人为了找到刘桂华的丈夫,毒打大法弟子王崇圆、徐研等。 至二零零九年四月,这九年期间,不法人员经常上门骚扰、恐吓刘桂华的亲人。 二零零三年,为了更加有力的证实大法,讲清真相,救度人众生,七台河市同修们挂条幅,全市遍地开花,震怒邪党当局,全市开始大量绑架法轮功学员,这种恐怖的压力铺天盖地而来。当时庞士兴去同修家时被恶人举报,桃南派出所的警察把他们包围,庞士兴和刘桂华,张德军从四楼顺绳而下,庞士兴和刘桂华走脱,张德军腿摔折。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抄家;
毒打/殴打;
铁器撬开牙;
骚扰;
迫害亲属;
看管/蹲坑;
非法罚款;
逼迫放弃信仰;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七台河市庞士兴自述遭迫害经历
结束这场残酷的迫害” —— 刘桂华自述亲身经历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七台河市公安局
:
张和平
七台河市桃山公安分局
:
孙堂斌
茄子河公安分局
桃山派出所
:
陈勇
桃山区桃西街道办事处
更新日期: 2015年2月28日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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