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淑华
简介:
卜淑华(Bo,Shuhua),
女 ,
年龄未知 ,
吉林省吉林市大法弟子。2001年10月26日中午,被吉林市龙潭区华街派出所恶警5~6人抓走,拿走大法书籍10本,及资料等,并翻箱倒柜拿走现金2000多,还有金项链2条,金手链1条,戒指,价值7000元,强制搜身,拿走家门钥匙。后来淑华被送往长春黑嘴子劳教所非法关押。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七日,大法弟子卜淑华被龙潭区新安街派出所恶警绑架到吉林市看守所,在被非法关押期间,遭恶警的殴打,并在地上拖来拖去,腰部、腿部等多处受伤,行动十分困难,手被铐的伤痕累累。七月七日下午被非法劳教一年半(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到期),劫持到吉林省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七大队。 二零零九年七月八日,劳教所副大队长侯志红把卜淑华叫去所谓的谈话,在卜淑华腰痛很严重的情况下,对她罚站迫害了一个多小时。七月十日,侯志红把卜淑华叫到管教室,以问家里电话号为名,打骂卜淑华,副大队长魏丹狠命的踢她,干事李曼和管教张云雪凶狠的用电棍电卜淑华的手、脸和脖子。 卜淑华不堪忍受毒打,不顺从,侯志红与张云雪就用手铐铐住卜淑华,然后魏丹、侯志红、李曼、张云雪和邹佳林等恶警对卜淑华大打出手,致使卜淑华左眼下、脖子、两个胳膊等处被电棍击伤(红肿、勒伤、破皮、青紫),惨不忍睹。打完后,牢头狱霸陆青春(原名陆明春)又残忍的逼卜淑华干活。 侯志红对被非法劳教、不服从干活的哈静波、杨淑红、梁红霞、庞亚丽四人时常谩骂侮辱。大队长刘瑚更是辱骂她们。恶警王丽华还规定不允许她们洗澡,也不许她们在洗漱室洗漱,说劳教所的水不许他们用,刘还规定她们只许买日用品,不许买食品。劳教所很长时间才做一次鱼,刘瑚还把鱼倒掉,不给她们吃。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电击 ;
抄家;
手铐/脚镣 ;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绑架/劫持;
毒打/殴打 ;
打骂;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省女子劳教所任意延长刑期 加重迫害
吉林卜淑华被非法劳教、遭毒打
2001年12月30日大陆综合消息--吉林市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和被迫流离失所的部份事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嘴子女子劳教所
:
陆清春,
李曼,
侯志宏 ,
魏丹 ,
刘湖,
邹桂琳,
张云雪
吉林市龙潭区新安街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15日 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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