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精科
简介:
李精科(Li,Jingke),
男 ,
38岁 ,
河南洛阳市大法弟子。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七日上午9点,洛阳市西工区法院对大法弟子李精科、赵莹、王随海和郭淑萍进行非法庭审。这四位大法弟子均被超期关押在洛阳市邙山看守所已一年之久。 洛阳市公安局一科副科长张丽萍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以来,积极追随江泽民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不遗余力。她公然诬蔑大法、辱骂大法师父,对几十个法轮功学员绑架、抄家、勒索,动不动就亲自上阵,拳打脚踢,脚镣、手铐相加,极尽流氓之事。 据不完全统计,在张丽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八年里,仅洛阳市由她批送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有22人以上,被非法判刑的有28人以上。其中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有:赵志兴、吉高志、苗志国、李精科、严红、王伟平、王爱兰、牛颜霞、蔡巧、高雪梅、王战英、崔鲜苗、韩玲、赵跃亭、白志泽、安凤、尤正民、孙玉凤及孙玉凤之子、刘继英;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李妙能及李妙能之女、齐景梅、司马、赵莹、李精科、王遂海、郭淑萍、高雪荣、荆玉甫、王丽娟、王春英、郑续荣、熊玉花、白志泽、施定粉、李军讳、刘薇及刘薇的爱人、关铁元、徐淑坤及徐淑坤的爱人、蔡巧、王丽娜、高淑荣、宋某某(已被迫害致死)、张保菊(已被迫害致死)、 刘义甫(已被迫害致死)。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非法审讯;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洛阳市公安局一科副科长张丽萍恶行
洛阳西工区法院非法庭审四名法轮功学员
责任单位及恶人:
洛阳市公安局
:
张丽萍
邙山看守所
洛阳西工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25日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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