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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宇(刘兴宇)

简介:
刘新宇(刘兴宇)
(Liu,Xinyuliuxingyu), 女 , 三十多岁 , 西南师范大学美术系教师,涪陵市人。99年7月底进京上访,11月被批劳教2年。被关押在重庆女子劳教所。

西南师范大学的韩以明(原该校美术系教师42岁)刘新宇夫妇在99年被判2年劳教,现分别在重庆市西山坪劳教所和江北劳教所,虽然每天干繁重的体力活,但他们表现得非常坚定。

被绑架到重庆茅家山女子劳教所第二大队,在那里因为拒绝被转化,刘新宇遭受了被迫反覆看听大音量诬陷诽谤法轮大法的电视录像、强行灌食、整夜罚站、毒打等非人的折磨与虐待。平日里刘新宇都是在四个甚至更多个“包夹”的监视中被限制各种正当权利和自由,吃喝拉撒都得经“包夹”同意并寸步不离的跟随。

迫害刘新宇的四个“包夹”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对刘新宇随意殴打、体罚,每次毒打都随时有致命的危险,警察却视而不见。刘新宇被限制洗漱有长达十五天(可能更长时间),不准刷牙、洗脸、洗澡、洗头。经常被手铐铐着,有时双手背后反铐,有时双手合抱铁床竖柱,有时双手分开上举吊铐铁床横杠,连睡觉都铐着(反铐或一只手铐在铁床横杠或竖柱上)。

最残忍的是“苏琴背剑”铐,即一只手被从肩头往后背拉,另一只手从腰间往后背上提,这样将两只手铐在一起,折磨得人痛不欲生,最长连续戴反铐及单手铐在铁床横杠或竖柱上(包括睡觉时间)达九十天。解铐后走路都踩不到底似的,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被双手反铐关在“黑屋子”(禁闭室)里长达连续三十天,四壁布满臭味很浓的橡皮,狭窄不见天日,只有很小的一个风口,没有睡觉的被褥,不准洗漱,不准把便盆端出屋子倒掉,不准任何人来看刘新宇,不准和刘新宇说话,只派人每天来喂三次饭和水。

时逢中秋佳节,刘新宇要求洗澡,警察答覆认罪就可以洗。可刘新宇何罪之有?每天夜里有老鼠从黑屋子里穿过,刘新宇不敢睡,整夜在黑暗中来回踱步等到黎明的晨曦从风口透进来,才躺到地板上头枕在门口的一级台阶上合眼而睡。双手被反铐着睡,肩头剧痛常被疼醒来。

不知为什么,重庆市司法部门、政法部门点名要转化刘新宇,“上级部门领导”来视察时常提到刘新宇的名字。他们对刘新宇做转化的强度在持续升级,把刘新宇转移到二大队最顶层楼最角落的房间,“包夹”扬言这是阳光照不到的地方,任何来巡视、视察的都不会到这个角落来,刘新宇完全被隔绝了,在这个房间里遭受“包夹”肆意的虐待。

离刘新宇被非法劳教二年还差三个月了,他们恐吓说不放弃信仰即使期满,也不会放刘新宇出去,还会把刘新宇送到大西北某监狱。
二零零一年六月某日,劳教所二大队大队长及相关管教叫“包夹”帮刘新宇简单收拾一下生活用品,就将刘新宇双手铐着绑架至车上,在车上刘新宇见到另外三位坚定信仰法轮大法的大法学员。这是一辆大巴车,劳教所许多警察坐在车上。刘新宇想是要送去大西北某监狱吧,然而他们把刘新宇送到了成都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在那五天后,刘新宇违心“转化”,写了所谓的“悔过书”、“决裂书”。

当时到了成都楠木寺女子劳教所才知道,重庆茅家山女子劳教所来那么多警察是来参观学习成都楠木寺女子劳教所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所谓“经验”的,但参观交流完之后,刘新宇听出重庆茅家山女子劳教所的警察的疑惑,感到成都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并没有把真实的经验交流出来,弄得云里雾里的。参观交流结束后,他们就回重庆了,只留下一名姓严的警察(后任二大队副队长)留下来跟着刘新宇。在这里,成都楠木寺劳教科负责做转化的干警把刘新宇当客人一样对待,第一天晚上安排刘新宇住在劳教值班人员住的房间,可以自由交谈,可以熄灯睡觉。刘新宇长期被隔绝,不准相互说话,没有自由时间,二十四小时被盯着,就连睡觉都开着灯被盯着,睡觉时间被限制得比正常睡觉时间少很多,别人睡了,刘新宇还在被罚站,凌晨别人还在睡梦中,刘新宇已被叫起来罚站了。

这一晚只有一个劳教值班人员陪着刘新宇,确切的说是照顾刘新宇,为刘新宇打洗漱用水,铺床包被,介绍怎么上洗手间,无微不至的关照,对听惯了呵斥声、动辙被打骂的刘新宇,真的是感到“温暖无比”。第二天刘新宇又被分开了,被分到不同中队劳教人员的宿舍里,整个宿舍里的劳教人员与刘新宇一起集体住,非常友好,帮刘新宇做这做那,赞美刘新宇如何美貌、善良、有修养、温柔,祝愿刘新宇早日回家和亲人团聚过幸福生活。

在重庆茅家山女子劳教所刘新宇看到太多管教凶狠的脸,有一次两名管教(其中一位姓刘)把刘新宇双手吊铐在管教办公室的铁床上,把门一关,恶狠狠的向窗前逼来。刘新宇大声呼救,她俩用宽透明胶带封刘新宇的嘴巴,胶带越缠越多,头、脖子都缠上了,她们还不住手,刘新宇感到呼吸越来越困难,突然喉间一紧,气上不来了,刘新宇微弱的意识本能的唤了一声:“师父!”喉间一下松开了,缓过气来。她俩停住了手,凶恶的吼了句:“让她呆在这里!”就关门走了。

2009年5月31日,大法弟子韩以明、刘新宇被非法关押在深圳宝安区九围看守所。深圳大法弟子韩以明、刘新宇于二零零九年五月三十一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国保大队绑架、抄家。韩以明被非法关押在深圳市宝安区九围看守所。刘新宇因有一个五岁的女儿无人照顾被所谓取保候审,因丈夫被迫害,家中经济被截断,只能带着女儿艰难度日。

参与此事的警察有:
广东深圳宝安看守所预审科:蔡友雄(大队长)、何俊(副大队长)、林海蓝(副大队长)
宝安区检察院:叶鹏(检察长)、刘强(批捕科)、麦顺娟(查询处)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逼迫放弃信仰毒打/殴打罚站手铐/脚镣非法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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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茅家山女子劳教所(重庆市女子劳教所)〈重庆市沙堡女子劳教所〉重庆茅家山女劳教所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江路21--1号<br>邮政编码:400021   <br>电话:四队:23-6786-1870<br>重庆市女子劳教所已从毛家山迁到石马河石子山坪上社<br>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石马河感育路28号<br>女子劳教所主要参与迫害的:<br>劳教所所长: 罗川梅<br>四大队大队长: 陈彦颜、苏畅等。<br>中队长: 杨明、胡晓燕、赵圆圆、杨倩等。<br>范林林<br>四大队队长室电话:023-67549181<br>四大队值班室电话:023-67549185<br>劳教所门卫 电话: 023-67549131<br>重庆女教所门卫电话:023-67549131<br>值班室电话:023-67549185<br>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部分恶警名单:<br>王智涛、陈利群、余庆华、刘永琴、何中林、李朝珍、胡梅
宝安看守所宝安看守所电话: 0755-29914510<br>宝安区公安分局:0755-27788047<br>深圳市国安局:0755-25404832 <br>深圳市公安局:0755-84464050, 84465120, 82498735 : 蔡友雄何俊林海蓝
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深圳宝安区检察院<br>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一号(邮编:518101)<br>案件科电话:0755-29668850<br>1.主要负责人:<br>检察长: 宋继江<br>副检察长: 欧光清<br>副检察长: 卢子祥<br>政治处主任: 周爱忠<br>副检察长:黄冠明<br>副检察长:胡厚雄<br>机关党委书记:熊雄<br>检察官:刘景健 林段琴;检察员:郑静 : 叶鹏刘强麦顺娟

更新日期: 2014年3月4日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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