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梅(红梅)
简介:
王洪梅(红梅)(Wang,Hongmei),
女 ,
年龄未知 ,
河北廊坊大法弟子。二零零八年十一月,河北省女子劳教所又强迫法轮功学员装筷子到很晚,吃完早饭后即开始干活,一直干到夜里。长期奴役下,许多法轮功学员开始反迫害。当时,即有十几个法轮功学员抵制做奴工,被罚站一天一夜。 法轮功学员王洪梅、王秀梅、房华被“开飞机”酷刑迫害(身体半蹲、哈着腰、两个胳膊架起,十分痛苦),恶警还在她们的两个胳膊上各放一把筷子,身体稍一动,筷子就掉下来,只要筷子掉下来,就会遭到一顿毒打。恶警指使普犯李华用厕所盛废纸的小桶接上水,往王洪梅、王秀梅、房华的脖子里灌水。十一月,天气已非常寒冷,三位法轮功学员的衣服全部被浇湿,恶警不许她们换衣服,她们只能一直穿着湿衣服。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杨丽云、王红梅、王秀娟、习永红、方华五位大法弟子因集体反迫害不穿劳教服,被同时关在一间禁闭室里。恶警用手铐将五人铐在一起,使她们不能单独活动,一人活动时其它人就会被带倒,这种迫害持续到二零零九年二月。 恶警赵媛还指使帮凶岳魁玲拿瓶子装满凉水,往大法弟子身上倒。这种非人的折磨前后共持续了近四十天,这期间,王红梅在这种精神和肉体的双重迫害下,曾一度精神恍惚。 大法弟子王红梅、杨立圆,方华、王秀梅、洪梅、习永红不放弃信仰,恶警就用带刺的橡胶棒打,电棍电。张佳用手铐把王洪梅的头打得晕倒在地后,二十多天才恢复正常。王洪梅自己的衣服全被张佳拿走,二零零八年八月天气炎热,王洪梅的衣服全都是汗味,张佳就是不给她衣服。 因为讲真相和不配合邪恶、喊“法轮大法好”,大法弟子王红梅、李亿芬(秦皇岛)等人都被封过嘴。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法轮功学员王洪梅、王秀梅、房华(辛集,腿有残疾)习永红、杨利云拒穿劳教服,之后没多几天,全体法轮功学员拒穿。恶警趁着人不在房间,阴险的将所有法轮功学员的衣服、毛衣、毛裤全部收走,令她们数九寒天穿着一层秋衣、秋裤从四楼下到外面饭堂吃饭约一个星期。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在所长周占全、副所长冯可庄的授意下,四大队恶警开始加剧迫害仍然拒穿劳教服的几位法轮功学员。习永红、王洪梅、李玉芬、房华、杨利云等被从四楼强制拖到后面的那栋楼,在一个房间里,不给她们任何衣物,恶警还在杨利云的脸上用黑笔乱写乱画侮辱人格,头发剪得跟狗啃似的。 没多长时间,恶警又将习永红、王洪梅、李玉芬、房华、杨利云等调到了保管室,只给了几个垫子,仍是不给衣服与被褥。不准洗漱、不准上厕所,吃、喝、拉、撒全在屋里,致使几个法轮功学员都尿湿了裤子,湿了尿、尿了湿,始终都没有让洗漱,还时常被“夹枪带棒”的羞辱。 河北廊坊地区三河市公安局长付立军(河北香河县人,其妻子王艳清在香河县卫生局工作)自二零零七年任职以来,迫害当地多名法轮功学员,其中非法劳教皇庄镇的李景荣、唐素华、城建新村的李秀清、城关镇的高淑英、辛宝东、魏淑霞、杨泽梅、教师宋建国、埝头中学教师王占清;劫持新集镇的刘永红、孟昭民、高继祥、三河市医院的郭春英、水电五局的李才晓、赵河沟的李红娇、丁海荣、城关镇的洪梅等多名法轮功学员到廊坊洗脑班。 河北省文安县新镇鹿町村村民王红梅,现年四十二岁,二零一零年为给儿子治病,母子俩一起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七岁儿子罕见的癔症好了,王红梅自己的身心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来身上的各种毛病不翼而飞,放下了对公婆的怨恨,内心充实,对生活充满了希望。 但是,深受中共谎言宣传毒害的家人由于害怕,却处处限制王红梅炼功。王红梅说:“没有自由的炼功环境,我心里非常着急,想不通做好人为什么还要偷偷摸摸,而且亲身在大法中受益却不敢公开,在家庭中、社会上都受到限制,打压,大街上明抢明夺猖獗,警察不积极抓捕,反而却积极抓这些一心只想做好人的善良群体,这是什么世道啊?这些还不都是江泽民造成的吗?”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王红梅向最高检察院、法院寄出了控告江泽民的诉状,并已被签收。王红梅在控告书中陈述:在被告人江泽民当政时,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法轮功发起了血腥镇压,它指使“六一零”在其“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灭绝人性的指令下,控告人王红梅失去了自由炼功环境,丈夫受谎言毒害,由支持变为反对。根据刑法规定江泽民犯下了侮辱罪、诽谤罪、滥用职权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控告人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要求检察机关对本案立案侦查
迫害类型: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不给穿衣服;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禁止学员相互说话;
手铐/脚镣 ;
非法劳教;
“飞”(“喷气式”) ;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电刑 ;
毒打/殴打 ;
人身侮辱 ;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讨还自由炼功环境 河北王红梅控告江泽民
河北女子劳教所恶警的凶残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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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华在河北女子劳教所遭非人折磨
河北女子劳教所里罪恶仍在发生
发生在河北女子劳教所的迫害
发生在河北女子劳教所的罪恶
相关单位及个人:
河北省女子劳教所所领导 周所长 0311--83939188 苏瑞平 0311--83939198 王任 0311--83939196 安焕娥 0311--83939168 刘维真 0311--83939138 冯可庄 0311--83939177 于衍 0311--83939166 管理科长尤杰 0311--83939125、83939124、83939133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三河市公安局
:
付立军
廊坊洗脑班
河北省女子劳教所
:
岳魁玲,
李华,
张佳,
冯可庄,
赵圆,
刘亚敏,
周占全
更新日期: 2015年8月17日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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