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方)华
简介:
房(方)华(Fang,Hua),
女 ,
年龄未知 ,
辛集市大法弟子。王洪梅、王秀梅、房华、习永红、杨利云因不穿号服,狱警对她们进行隔离,限制人身自由,不让见任何人。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下旬到阴历年一直被强迫睡在地上,不给被褥。二零零八年冬天她们的外衣被扒掉,只让穿秋衣秋裤,直到衣服穿烂。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下旬到现在一直没让洗漱,身上只穿一身衣服,不让换洗。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杨丽云、王红梅、王秀娟、习永红、方华五位大法弟子因集体反迫害不穿劳教服,被同时关在一间禁闭室里。恶警用手铐将五人铐在一起,使她们不能单独活动,一人活动时其它人就会被带倒,这种迫害持续到二零零九年二月。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劳教所要求所有劳教人员戴劳教牌,四大队大法弟子杨利云(廊坊)、方华(辛集)、王秀梅(邯郸永年)等都被打被罚站。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在所长周占全、副所长冯可庄的授意下,四大队恶警开始加剧迫害仍然拒穿劳教服的几位法轮功学员。习永红、王洪梅、李玉芬、房华、杨利云等被从四楼强制拖到后面的那栋楼,在一个房间里,不给她们任何衣物,恶警还在杨利云、方华的脸上用黑笔乱写乱画侮辱人格,并将她们头发剪得跟狗啃似的。在大队长赵媛等的授意下,小队长武艳玲、劳教人员岳魁玲等参与迫害。 在残酷的迫害下,法轮功学员陆续绝食反迫害。三天后,恶警指示普教岳魁玲直接将李会欣、杨爱萍、房华、杨利云等穿着秋衣秋裤拖到劳教所医院强制灌食,岳魁玲还用脚踩着她们,残忍的借用灌食迫害法轮功学员,当时医院的一位医生还说:“是所长周占全指使把管子插进去再拔出来。” 不久,有一位学员还听到,赵媛说:“给杨利云灌了辣椒水,脸都肿了。”灌食完后,还强行从每一个法轮功学员的帐上扣钱。 没多长时间,恶警又将习永红、王洪梅、李玉芬、房华、杨利云等调到了保管室,只给了几个垫子,仍是不给衣服与被褥。不准洗漱、不准上厕所,吃、喝、拉、撒全在屋里,致使几个法轮功学员都尿湿了裤子,湿了尿、尿了湿,始终都没有让洗漱,还时常被“夹枪带棒”的羞辱。 方华身体残疾,一到冬天就裂口,警察仍强迫她劳动。她不服从,警察就强迫她站好几天。方华来例假时,四大队队长刘亚敏指使普教岳魁玲往方华的裤裆里灌冷水,不让换卫生纸,刘亚敏在一边乐着说:“这点轻微的惩罚还受不了吗?” 在石家庄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着许多大法弟子。恶警对他们毒打、电棍电、不让大小便、罚站等折磨虐待。 大法弟子方华多次遭毒打,恶警用绷带把她的嘴绷起来。方华被罚站,一站很多天。方华因坚持不住,倒在大厅里,恶警用脚暴踢她,还不让她大小便。方华遭迫害,身体出了病状,被送入医院。从医院出来后,方华又被关进小号继续迫害。 大法弟子王红梅、杨立圆,方华、王秀梅、洪梅、习永红不放弃信仰,恶警就用带刺的橡胶棒打,电棍电。 丛淑娟恶警把王淑梅、杨立圆、方华、王秀梅、洪梅大法弟子拉到恶警用的厕所内进行毒打。丛淑娟恶警还说:这里没有监控,谁也看不到。打得她们鼻青脸肿,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又将她们分别关小号或禁闭室半个月,进行不让喝水、不让上厕所等迫害。
迫害类型: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不给穿衣服;
禁止学员相互说话;
手铐/脚镣 ;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人身侮辱 ;
勒索钱财;
毒打/殴打 ;
摧残性灌食 ;
关小号;
不准上厕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女子劳教所恶警的凶残下流
河北省女子劳教所的酷刑和奴役
河北省女子劳教所四大队恶警暴行
河北省女子劳教所恶警毒打折磨大法弟子
石家庄女子劳教所虐待折磨大法弟子
石家庄女子劳教所折磨法轮功学员案例
河北女子劳教所警察无人性的迫害大法弟子
河北女子劳教所里罪恶仍在发生
发生在河北女子劳教所的迫害
发生在河北女子劳教所的罪恶
相关单位及个人:
河北省女子劳教所所领导 周所长 0311--83939188 苏瑞平 0311--83939198 王任 0311--83939196 安焕娥 0311--83939168 刘维真 0311--83939138 冯可庄 0311--83939177 于衍 0311--83939166 管理科长尤杰 0311--83939125、83939124、83939133
责任单位及恶人:
河北省女子劳教所
:
岳魁玲,
丛树娟,
武艳玲,
冯可庄,
赵圆,
刘亚敏,
周占全
更新日期: 2012年2月29日 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