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尹)淑玲
马扎子砸头,用线勒嘴。
|
简介:
伊(尹)淑玲(Yi?yin?,Shuling),
女 ,
37岁 ,
山东省蒙阴县常路镇茶沟村人,蒙阴一中二分校(原蒙阴实验中学)的一名地理教师。2001年4月份的一天,她被非法关押在蒙阴县610洗脑班2个多月,其间被强制灌食迫害。7月份伊淑玲回家后被迫流离失所。 2002年6月她在新泰被绑架,关押在新泰看守所,因坚持炼功她的脚趾盖被一副所长用皮鞋踩、挤碾伤,五、六天后被转到蒙阴看守所。 2002年7月,伊淑玲被绑架到蒙阴县看守所。她用绝食抵制非法迫害。中医院的大夫竟用“开口钳”把她牙敲碎几颗,后伊淑玲严重脱水。看守所怕出人命,她被送进蒙阴县610洗脑班继续迫害。当时,正值收桃季节,她的小腿肌肉开始萎缩,苍蝇在她身上乱飞,身上发出难闻的死人气息。 蒙阴县610办公室主任类延成强迫以卖桃为生的不修炼的姐姐到县610,照顾还在绝食的小伊,同时想以此来强迫让她开口吃饭,以便尽快送往劳教。2002年8月底,伊淑玲还是被非法劳教三年,关押在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 她在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因拒放弃法轮大法信仰,遭受多种酷刑虐待,包括禁止大小便、禁止吃饭喝水、用药布胶带纸封嘴、吊挂捆绑、强制灌食等等。 五大队队长牛雪莲曾一个月不让她睡觉,二大队队长王淑贞把她强行关禁闭室、吊绑两个月,并在她的饭菜、水里下药,食用后使她身体出现腹部剧痛、嗓子变哑、舌头变硬等症状。期间还遭到用铁勺子挖她的嘴唇、用绳子勒嘴唇等刑罚。 2003年5月份一大队长王淑贞将她和张继梅、许桂芹、李文莉等坚定的大法弟子关在一个楼边封闭起来的,没有窗户和通气口,吃喝拉撒住都在里面,夏季气温可达40摄氏度,闷得透不过气来;冬天室内可结冰,恶警指使劳教孙逊、任凤霞折磨她,不给她水喝。刘秀云用马扎子砸她头部,任凤霞用线来回勒她的嘴,不让她洗漱。受着非人的折磨--冷、热、吊、铐、打、捆、不准洗刷、不准上厕所不准见人、扣发生活费、扣发伙食(王淑贞规定被关这里面的学员每天扣发一餐菜)。7月初的一天夜里,伊淑玲被秘密送往精神病院。
当时任蒙阴县610办公室主任的类延成、焦玉香还与女子劳教所互相勾结,把她送到山东省精卫中心,把她当作精神病人治疗达两个月。期间还受到被注射摧残神经中枢的药物、鼻饲药物等迫害,并向其家人索要医药费三千元现金,且药费单子被类延成没收,以免将来留下迫害证据。 2002年7月的一天,蒙阴县610类延成、焦玉香、蒙阴一中二分校工会主席张华功、蒙阴县610迫使伊淑玲的家人来到劳教所。给她扣上精神病的帽子。蒙阴县610头子类延成、“副主任”焦玉香与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互相勾结,把伊淑玲送到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把伊淑玲当作精神病人迫害长达两个月。对伊淑玲注射摧残神经中枢的药物、鼻饲药物等迫害(用药后,伊淑玲嗜睡、萎靡不振,曾两次晕倒),并向其家人索要医药费三千元现金,且药费单子被类延成没收,以免将来留下迫害证据。当时负责伊淑玲的主治大夫是王主任(此人身高约1米65,圆脸)。王主任多次对伊淑玲讲:给钱,给你开个证明,你就不用回劳教所了。最后,蒙阴县610勒索家人六千元现金后,把迫害的不成人样的伊淑玲放于2003年9月份放回家中。出院时劳教所管理科科长田薇、蒙阴县610头子类延成、焦玉香、主治大夫王主任共同密谋,强制伊淑玲服下不明药物,导致伊淑玲精神兴奋,回家后白天、晚上睡不着觉,出现幻觉、幻象、手、骼膊哆嗦等精神病症状,目地让伊淑玲的亲朋好友知道她确实得了“精神病”。回家后她坚持学法,四天后症状全部消失。 最后,县610勒索家人陆千元现金后,才把伊淑玲放回家中。类延成为了掩盖对她的迫害,让她的家人保证:必须在她身体完全康复后才可返回县城的家。 然而她刚从精神病院放出来仅十几天,曾深爱她的丈夫因承受不了压力,被迫和她离了婚,十多岁的女儿判给了丈夫,伊淑玲被迫害得家庭破裂亲人离散。 从2001年她的工资就被县610扣发,至今已累计扣发工资约5万元,至今累计罚款已达一万六千元。因离婚后的她断绝了生活来源。她多次找单位及县610要求上班,县610却以她思想“没转化”(放弃信仰)和劳教不到期为由推辞。伊淑玲说:“你们没有权力不让我上班,这样做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蒙阴县610主任崔华东说:“上这来讲什么法律?上劳教所讲去!”她不但失去了家庭就连应有的工作也被非法剥夺了。 在两年多的时间内,伊淑玲全是靠亲戚救济或这里打两天工那里打两天工艰难度日。直到2005年7、8月份,她被外县一家民营学校聘请为教师,她的生活才得以转机。 2005年7月19日早晨约5点钟左右,蒙阴一中二分校副主任冯友兰和公安610人员王伟来到伊淑玲家,说要依照法律程序要带她到劳教所解教,被她严辞拒绝。法轮功学员被劳教时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劳教书上都无本人签字的情况下就非法劳教,解教安排上班无非是继续实施迫害的幌子而已。 2005年10月29日是星期六,她又从外县打工单位赶回来看望女儿。晚上约九点三十分,蒙阴县一中二分校的工会主席杜庆太及教员冯文学、冯友兰领着蒙阴县610、公安610的人员到她家,企图非法绑架她,伊拒绝开门。阴县610、公安610的人员就在楼下道口守着,人车在楼梯口守了一夜。伊淑玲被逼无奈在天亮前把床单撕开接起来从五楼窗子抓着绳子下到一楼走脱。 2005年10月30日,蒙阴县610、公安610伙同蒙阴县一中二分校不法人员用斧头私自把她房子的防盗门、木门砸开,非法入室搜查,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把装饰墙壁的木板都撬了下来。翻出的大法书籍与资料带走的同时,还把电视机、影碟机等搬上车拉走,而后将伊淑玲的房子换上新锁,房门钥匙由蒙阴县一中二分校带走。 这次迫害,蒙阴县610和蒙阴县一中二分校不法人员放风说:是让伊淑玲在什么什么材料上签字,让伊淑玲回单位上班。 迫害时间待查: 大法弟子尹淑玲拒绝“转化”,坚持背诵师父经文,激怒了王淑贞、孙秀凤、耿筱梅、王奎彩等一伙。它们用透明胶带一层一层将尹淑玲的嘴封住,吊铐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小禁闭室里。炎热的夏天,禁闭室就象火烤一样,王淑贞等几个恶警把她绑在死人床上,并强行灌食,灌完了再用很多红、白布条死死捆住她的嘴,还让两个人压在她身上。尹淑玲仍然不改初衷,王淑贞一伙就把她送进了精神病院继续加重迫害。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送入精神病院;
摧残性灌食;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不准上厕所;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劳教;
吊绑/吊瓶;
勒索钱财;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强行吃麻醉神经的药;
嘴塞肮脏物品(如擦脚毛巾,臭袜子,卫生纸等);
非法罚款;
其它酷刑;
私闯民宅;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强行施药;
注射不明毒针;
关禁闭;
剥夺睡眠;
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
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蒙阴县“六一零”焦玉香的恶行
曝光山东蒙阴县恶警王伟恶行
山东蒙阴县女教师伊淑玲被迫害情况补充
山东省蒙阴县大法弟子伊淑玲遭迫害经历
蒙阴县大法弟子伊淑玲遭迫害再次流离失所
蒙阴县610破门入室 伊淑玲被逼五楼越窗脱魔爪
继续揭露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恶警恶行
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酷刑图示(图)
鲜花掩映下的罪恶 ──山东女子劳教所恶行纪实
山东第一女子劳教所摧残法轮功学员身心
山东第一女子劳教所恶警奴役、折磨法轮功学员
山东第一女子劳教所恶警王淑贞的犯罪记录
相关单位及个人:
山东第一女子劳教所的部分恶警名单 所 长:姜丽杭 刘玉兰 杨某某 政治科:杨恩卫 宣传科:王信才 管理科:田薇 何绪芳 一大队:王淑贞 冯玉珍 孙秀凤 电 话:0531-8191744 二大队:许瑞菊 曹冬燕 殷传芳 徐红 李爱省 李敏 孙霞 王晓苇 刘芳 常某某 三大队:刘瑞芹 王月瑶 孙群丽 王云燕 许华 张洪芬 张亚雯 沈宏广 路莹 孔宴霞 电 话:0531-8191151 车间电话:0531-8555040-8035 五大队:牛学莲 梁巧玲 孙娟 李春红 孔庆华 张红 江某某 王某某 马某某 聂某某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浆水泉路20号 邮编:250014
责任单位及恶人:
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浆水泉劳教所)
:
牛学莲,
耿筱梅,
王淑贞,
王奎彩,
赵杰
蒙阴县610办公室
:
类延成
山东第一女子劳教所(山东省女子戒毒所)
:
孙秀凤
蒙阴县中医院
济南第一女子劳教所(浆水泉劳教所)
:
孙逊,
任凤霞,
刘秀云
临沂市蒙阴县一中
:
冯友兰,
杜兴太
蒙阴县610
:
王伟,
焦玉香,
崔华东
更新日期: 2007年8月4日 0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