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志英
简介:
杜志英(Du,Zhiying),
男 ,
年龄未知 ,
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七年六月二日因给乡干部讲真相被恶警绑架、非法拘留,六月十八日被送进葫芦岛市劳动教养院;二零零八年十月二日被绑架到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迫害。 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一所三大队二中队非法关押男大法弟子七十人左右,分别来自辽宁省各地区和全国各地,这些学员都遭到各种酷刑,例如:电刑、抻刑、上死人床、坐老虎凳、开飞机、暴打、烧烫、打针、灌食、灌辣椒水、灌芥末油等。 (二零零八年十月)从葫芦岛市劳教所转到马三家劳教所的当晚,杜志英被罚站,站在墙根,面对墙壁,前脚尖紧挨着墙不准动。两个“包夹”随时连踢带打。每天早晨六点到晚上十二点都罚站,除了吃饭和上厕所之外都得站立。上厕所规定上午一次下午一次,夜间二次。晚上睡觉不给褥子和被子,连自己带的被褥都不许用,只能睡床板。 王彦民(中队长)、王汉宇(小队长)找“谈话”,不转化就拳打脚踢,随时随地就打人。罚站一周后,杜志英的脚都肿了,又疼又麻,失去知觉。 有一天晚上九点半钟,杜志英被叫到“严管室”,一进门就被七、八人按倒,双手被反扣上,然后他们用五、六根电棍电全身,三次电击半个小时,他们问“转化不转化?”杜志英说:“不转化”又电脚心脚背,用到电棍都没电了,他们就用电棍打人。这次参与恶人:高洪昌(所长)、于江(副大队长)、王汉宇(中队长)、王彦民(小队长)、李猛、图玉鹏、刘干事、刘俊、××昌。 马三家劳教所强制劳动做塑料花。每天要干九至十个小时的活,还经常加班,一加班就是三、四个小时。 二零零九年四月中旬,他们又逼杜志英“转化。”将他扣在一个“十”字架上,放在第二层床上两天两夜,后来又加了五天五夜。于江为了阻止他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用胶带贴住他的嘴,并打了他几个“通天炮”,杜志英的脸、鼻子都流血,地下流了一滩血。晚上,又被拖进“严管室,”他们用几根八十万伏电棍电,电了五、六遍。当时还有个医生在场,摸他的脉搏、测量血压,翻他的眼皮看瞳孔,只要还活着就电击杜志英。 二零零九年五月杜志英回到家中。 二零一三年七月,杜志英在建昌县碱厂乡讲真相时被恶人举报,遭碱厂乡警察绑架、拘留。被非法拘留期间,被迫害得不会说话和写字,手脚不好使。回家后,生活不能自理,头几天由八十多岁老母亲喂饭,于二零一四年一月十六日含冤离世。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烧烫;
摧残性灌食;
电击;
坐飞机;
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
抻刑;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罚站;
逼迫放弃信仰;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杜志英生前讲述在马三家遭受的残忍迫害
劳教所/看守所/监狱/派出所/六一零恶人录(7/22/09)
相关单位及个人:
马三家劳教所参与迫害人员: 高洪昌(所长),原先是大队长,大约2009年元旦提升所长,井洪波接替大队长) 于 江(副大队长) 王彦民(中队长) 王汉宇(王瀚宇、小队长) 苏巨峰(小队长) 王 雪(小队长) 李 猛(干事) 刘 俊(干事) 图玉鹏(干事) 孙干事 支顺昌、 孙玉军(包夹) 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派出所: 电话--0429—7880004 所长 陈爱党 协警 段玉宽 宅电--0429—7880215 建昌县公安局: 主抓国保副局长刘文学手机 15566717788、13942933888 国保大队长 杨明宽 手机 15566744567 国保副大队长 田中副 手机 13238952727
责任单位及恶人: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马三家教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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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洪昌,
于江,
王瀚宇,
刘俊,
王彦明,
李猛,
屠玉鹏
葫芦岛市教养院(葫芦岛市劳动教养管理所)
更新日期: 2015年10月14日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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