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昌华
简介:
彭昌华(Peng,Changhua),
男 ,
年龄未知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大法弟子。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下午三点左右,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大法弟子彭昌华、刘国秀、范慧霞和另一大法弟子,正在看望已基本康复的重症老人樊大爷。新都610办公室主任周江、国保大队(陈德荃,樊太为首)及城西派出所十几个警察突然闯入樊家,控制屋里的人,并非法抄家。一系列非法行动后,警察潜伏在樊家没走,直至四点多又绑架了路过樊家门口的大法弟子何群和另一位大法弟子后,才离开樊家。 参与迫害的举报人:范应贵(新都区状元街状元村五社社长)。 在新都区610周江、刘兴勇的直接指挥下,新都区不算劳教的,仅劳改就有二十余人,刑期三至八年不等,其中彭昌华、范慧霞现仍被非法关押在新都看守所。 二零一零年五月七日上午九点钟,成都市新都区法院经过“六一零”头目周江等人的精心策划,对法轮功学员彭昌华夫妇进行了一场非法庭审。新都“六一零”副主任刘兴勇在主任周江的授意下,带着全部人员,国保大队陈德荃带一帮便衣警察,混在人群中来回穿插走动,认人、监视手无寸铁的法轮功学员。 那所谓的庭审开始了,检察院与法院互相勾结,把从彭昌华家非法搜走的几百张光碟、一台刻录机、大法书籍等说成是什么犯罪证据。当正义律师有理有据为彭昌华夫妇无罪辩护时,不断的被庭长余某某打断,根本不让说话,不给辩护的机会。 正义律师愤怒了,提出强烈抗议,律师终于有把话说完的机会:公、检、法人员心知肚明,他们在配合邪恶的“六一零”组织,还是给法轮功学员彭昌华诬判三年徒刑,给彭昌华那病得生活不能自理的妻子枉判两年监外执行。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绑架/劫持;
恶人举报;
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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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新都区看守所
新都区610办公室
:
刘兴勇,
周江
城西派出所
新都区国保大队
:
陈德荃,
樊太
新都区状元街五社
:
范应贵
更新日期: 2013年1月19日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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