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谢丽荣的单位及个人如下:1.谢丽荣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松原市国保大队警察:高帅,李军,马洪哲。
2、被松原市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非法冤判六年。被迫害时间:2008年9月17日。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零八、零九年吉林二十六位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 2001年9月1日大陆综合消息
责任单位及恶人: 松原市公安局 : 马洪哲 松原市国保大队 : 高帅 松原市国保大队 : 李军 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30日 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