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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月芹(月琴)

简介:
孙月芹(月琴)
(Sun,Yueqin(yueqin)), 女 , 年龄未知 , 山东省聊城冠县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三日山东冠县“六一零”开会布置对法轮功学员新一轮的迫害,过后孙月芹等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很多人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一七年五月八日、九日,冠县斜店乡派出所警察非法闯入大法弟子家中,搜走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真相资料等,具体如下:滩庄大法弟子许丽新大法书籍、周刊、师父法像及两个小喇叭收音机、香炉及香等;许盘村大法弟子香玲四本大法书籍、香炉、香;许盘村大法弟子兰芳家师父法像;张盘村大法弟子张爱书师父法像、香炉、香及众神下世誓约图;后社庄村大法弟子孙月芹誓约图两张、仙女图两张及其他三十余张大法挂图;大法弟子郑梅香家大法书籍(数字不详)。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二日,孙月平(孙月芹)、张喜芳、许明霞、张梅华四位冠县法轮功学员一起到河北省营镇传播真相,被河北营镇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送到大名县公安局。翌日中午,大名县公安局警察李红娜带人把四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到邯郸第三看守所迫害,并接连三次到四位法轮功学员家里非法抄家、恐吓、勒索四位法轮功学员家每人三万元,迫害家属,把张梅华的丈夫吓得精神失常,住院治疗一个多月;非法侵占张梅华的手机及电脑迄今未还。孙月平、许明霞、张梅华的家人把钱交给李红娜,河北营镇派出所长收了张喜芳家人交的钱,说转交给李红娜,他电话告知李红娜:张喜芳三万元钱交给他了。十一月二日,张喜芳、张梅华、许明霞被释回,十一月六日,孙月平(孙月芹)被释回。

冠县斜店乡大法弟子孙月芹、张喜芳、张美华、许明霞被河北肥乡公安劫持到看守所,并立即被非法判了刑。(时间、详情待查)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八日,肥乡打来电话又要叫去报到,结果十一月十日四人去了,没开庭就宣判四人被逮捕,跟随去的家人还蒙在鼓里,等到11:00点里面的人说她们被逮捕了。

判决大致如下:张美华、许明霞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罚金5000元,孙月芹、张喜芳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3000元。审判长是肖艳芳(电话18031061956),陪审员是张康和李丙臣,书记员是张妮,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四个家庭要求见亲人一面,他们以疫情为由不让见,由于害怕,四家不敢请律师上诉,怕被判的更重,也不愿曝光。四名大法弟子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邯郸第三看守所内。

孙月芹于二零二二年九月十日回到家中,张喜芳于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五日回到家中。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拘留抄家非法关押威胁/恐吓敲诈/掠夺/破坏财物勒索钱财迫害亲属逼迫放弃信仰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非法判刑非法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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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大名县公安局局长:李怀 0625-6586666 13903300363 国保大队大队长: 李红娜(女) 15030005965 副队长:孙东生(主管该案件) 15832069916 大名县政法委书记:杨建洲 6309158 13663109158 20181004

责任单位及恶人:
冠县公安局冠县公安局:6356946110<br>局长 石宝生:6355554301,15906350139<br>政委 李庆雨:6355554302,13806356777<br>副局长<br>韩红光:6355554303,13869515111<br>副局长 王勇:6355554309,137063555998(分管国保)<br>副局长 郭峰春:6355554306,13963569286<br>副政委 马岱军:6355554307,13963525216<br>副局长 张建龙:6355554308,13906355808<br>副局长 刘晓林:6355554310,13906355900<br>副政委 曹凤海:6355554311,13863525022<p>冠县公安局国保大队:<br>大队长:何书侠(原柳林镇派出所长,二零一零年八月十日前后上任),手机13906355891,办公室:0635-6156079。<br>副大队长:张武(原烟庄派出所长,目前是该队迫害法轮功学员时间最久的恶徒)<br>教导员:曲雷(店子社区东曲张固人,二零一零年八月十日前后上任)<br>清泉派出所长:张子山(原贾镇派出所长,二零一零年八月十日前后上任),手机13806355179,办公室:0635-5266240。<br>崇文派出所长:栗彦峰(原冠县公安局宣传科长,二零一零年八月十日前后上任),手机13963563686,办公室:0635-6156120。
冠县“六一零”目:王勇,兼冠县公安局副局长,阳谷县李台镇王申楼人,主要迫害法轮功学员。在洪玉振、韩金芳的大力提携下,2010年4月被任命为冠县委“六一零”办公室主任。 <br>原六一零办公室头目:任广民,二零一零年五月调任冠县文化局长,手机13706355998,办公室:0635-6156009。 <br>副头目:石学增,手机13563555067,办公室:0635-5237610。<br>副头目:王高潮,手机13562009126,办公室:0635-5235373。<br>副头目:高翔,手机13506355152,办公室:0635-5237610。<br>办公室值班主任:孙秀敏,手机13969595562,办公室:0635-5237610。<br>所谓“法制学校”校长(610洗脑班):马文昌,手机13969554451,办公室:0635-5237610。 <br>
大名县公安局电话:0310-─6568887 : 李红娜
冠县斜店乡派出所
邯郸第三看守所
建昌营镇派出所
肥乡区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22年10月13日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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