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维志
简介:
何维志(He,Weizhi),
男 ,
年龄未知 ,
“未管所”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的恶警是副所长金花、四监区长黄清华、9分监区长郑玉梅、9分监区副分监区长李小娜等。她们采用长期剥夺睡眠、长期“包夹”、集训、体罚、编造假经文、造谣诬蔑、人身攻击、谎言欺诈等流氓手段,加上严厉的军事化管理,超时超量的奴役性劳动,以及强迫洗脑、逼看反法轮功的电视录像,逼写大量材料等等,使人精神极度紧张、肉体疲劳极至崩溃边缘,甚至有的学员被迫害的精神失常。特别恶毒的是,他们指使被判15年刑的诈骗犯李翠香,用尽种种造谣、欺诈、骗术迫害法轮功学员。监狱中本有明文规定,诈骗犯不允许当“班长”。2000年2月4日的春节,上千名法轮功学员毅然到天安门广场举起法轮图,打出“法轮大法好”的横幅,堂堂正正证实法,讲真象,造成极大国际影响。他们就硬将刘静航、李淑英、李洁、密筱平、梁朝晖、闫海智、杨喜亮、胡国平、何维志九人非法定为组织者,非法判刑。何维志、刘静航和李淑英被判刑3年,李洁为5年。一同被关押在北京市“未管所”。这分明是侵犯人权的迫害,是违犯中国宪法的。正是江流氓集团破坏法律,灭绝人类信仰的群体灭绝罪。 北京西城法院12日审理结果:何维志(北京),3年
迫害类型:
精神酷刑;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鲜为人知的黑幕
大法弟子密筱平被判监禁8年
九名被北京市西城区法院非法审理的大法弟子名单
为坚持修炼遭判刑的部份法轮功学员案例简介
3月12日北京、潍坊消息
责任单位及恶人:
北京女子监狱(原名天堂河监狱)
:
黄清华,
郑玉梅,
李小娜
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
:
李翠香,
金花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26日 09: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