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志秋
简介:
江志秋(Jiang,Zhiqiu),
女 ,
69岁 ,
辽宁东港市大法弟子,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大东公安分局王力等恶警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或传唤证明,在众目睽睽之下,于行人马路上将六十九岁的江志秋老人劫持,并且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江志秋有罪的情况下就将江志秋直接拉到东港市看守所关押至今。 江志秋被绑架时,只在手上拿着一个长约一尺,宽八寸小拎兜,别无其它东西。恶警王力搜走江志秋的拎兜后,不但没按法律规定让家人和当事人确认,而且将江志秋直接交给检察院。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江志秋的丈夫路遇一位熟人,意外得知东港市法院要在七月二十三日上午非法判刑江志秋。得知消息后,江志秋的女儿于七月二十一日赶到法院问个究竟。办案人是多年来一直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刑事庭长辛吉辉和副庭长李新田。另外,还有一名审判员叫刘文果。家人与他们商量,把开庭的时间往后拖延一、两天,因为律师得从北京来,路途太远,恐怕时间来不及。辛吉辉一口咬定时间不能改。 家人只好将情况告之北京的律师。律师百忙之中及时赶到东港。七月二十二日下午,两名律师前往东港法院。李新田、刘文果却告诉律师二十三日不开庭了,改到以后开。律师没去同他们争执,只是依法要求复印江志秋的案卷。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左右,律师再次来到法院,仍依法要求复印江志秋的案卷。辛吉辉坚决反对,并说是否允许复印,需要律师同东港市政法委“六一零”谈话以后再定。律师觉得十分荒唐,就去找主管刑事案的副院长宁伟,宁伟的态度与辛吉辉一样。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一日上午八点三十分,两名律师提前二十分钟到达东港法院。入庭时,遭辛吉辉、李新田及法警柳庆威(警号:210853)等人的阻拦,强迫律师过他们设的“安检门”。律师当即拿出《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定》严正警告他们的非法行为。 而后,辛吉辉让两名律师在一楼非办公区进行证件检查,实际二人的证件已于于七月二十日给东港法院递交代理手续时就已经进行过详细的审查。其中一名律师经核对无误后强行要求通过“安检门”进入审判庭。此时,开庭时间已经过去十分钟。 而另一名律师被辛吉辉、刘文果故意找借口,以律师执业证上没有北京市律师协会年度考核章为由,阻止在庭外,以此剥夺律师出庭辩护权。辛、刘二人虽然阅读了相关文件,但仍然置司法行政部门的规定于不顾,谎称已经向北京市司法局核实,并通过崇文区法院刑事庭实地考察,该律师及其所在事务所均被吊销执业资格,坚持阻挠律师出庭。为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律师在法庭外耐心等候辛吉辉向院负责人汇报的回音,但每次辛都以领导忙为由推拖。 在律师辩护过程中,作为审判长的李新田,不许律师对他们捏造的伪证据提出质问或发表辩护,不许律师为江志秋做无罪辩护,多次打断律师:律师刚讲了第一点,他就说辩护人的发言完了,下面由公诉人陈述案情。多次进行不恰当的所谓警告,不给律师充份的质证条件和时间。律师要求看原件,也被阻挠。后经过律师据理力争才勉强允许。当律师对一份重要证据《劳动教养决定书》进行质证过程中,李新田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公然滥用权利硬说律师对此证据没有意见。 更不许江志秋本人驳斥他们编的谎言,李对江志秋发问时,江志秋刚说一句话,还没来得及正常回答问题,就被立即制止:知道知道,你的意思我已经明白了(口气特别急躁)。江志秋在申辩过程中,一直强烈阻止公诉人造谣,对审判长李新田横加干涉律师的正常辩护极为不满,一直质问李新田那三十六张光盘是怎么回事,李不予回答,一直制止江志秋说话。江志秋说:“我有申辩的权利吧,你们不合法,我请律师,你们又不让我的律师讲话,还开什么庭,还走这个过场干什么?” 李新田的这种行为直接暴露出在中共体制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虚伪性,家属与江志秋本人对李新田极为露骨的不公正表演气愤至极,强烈抗议,要求休庭,澄清事实。律师要求更换审判长,重新组织合议庭审理,在遭到拒绝后,辩护律师在无奈的情况下,为表明对审判长的抗议愤然退庭。最后,李新田不得不宣布休庭。 曲红玲在指控时还提出有于桂林,刘晓慧,王刚,王树田四个证人,而江志秋本人证明在事发当时,她只给一个人(后来知道该人叫王刚)讲过真相。在法庭上,这些所谓证人也没有出庭作证,并且叫王树田的人,还是大东公安分局内部的人,这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 八月十一日上午开庭前,东港法院层层设防,处处设卡,电子大门全关闭,只留门卫看管的小门。楼内楼外便衣、警察处处可见。大门口除了门卫把守外,“六一零”的头目孙成利,国保大队的王润龙与高峰轮流把守。法院门口的大道上排满了黑色的轿车,城乡各公安分局、派出所都派人来并藏在黑色轿车内。楼内安装了监控录像,对来往者逐个盘查。
虽是公开开庭,李新田、辛吉辉等人公然拒绝江志秋家属入内旁听。八点二十多分时,江志秋的亲属见街道人员由法院门口的小门入内,便要求进入,被辛吉辉在门口教唆门卫不让进,只允许江志秋的女儿及其姨进入大厅,其他亲属都被拦在大门外。江志秋的案子开庭长达二十分钟后,江志秋的女儿才终于得到辛吉辉的同意,允许她和她的两个姨经安检门进去旁听。在庭审快要结束时才让江志秋的儿子入庭。江志秋的丈夫在老伴被迫害的一百多天里身体特别不好,旧病未愈又添新病,这次是吃了救心丸来到法庭的,就想见老伴一面,却与儿媳始终被拒之门外。 而实际前来参加旁听的人都是东港市党、政、公、检、法、政法委内部来的,丹东中级法院也派人来了,来自社区、街道的治保等人每人都发给一张所谓的旁听证(绿色的)入庭旁听。而两名大法弟子的家人、亲属都被拒之门外,即使法庭内仍有空位也不让进去旁听。 后来,律师离开时,乘坐的车遭到一黑色轿车尾随至东港路大桥附近后不见踪影。 东港法院在不告知家属的情况下,于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四日秘密将年近七旬的老人江志秋重判四年零六个月,然后非法关押在丹东白房子看守所。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前,江志秋的家人两次去看守所要求见江志秋,丹东看守所恶警每次都告诉家人说江志秋已被送沈阳女子监狱。可是,二零一零年一月有人亲眼看到江志秋还在该看守所。现在(二零一零年三月九日)老人情况如何,家人仍然一无所知,非常担忧。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早晨,其女儿王立春因替母亲申冤而而被哈合才、王润龙等恶人报复、绑架。 江志秋在九九年七月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疯狂诽谤、迫害法轮功后,讲事实真相,被绑架、非法劳教、非法判刑,在沈阳女子监狱遭受迫害,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才回到家中。
迫害类型:
违反庭审程序;
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迫害亲属;
非法审讯;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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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附:参与本案的相关人员的资料: 孙成立(政法委稳定办主任“六一零”): (办)7147627 (宅)7130096 手机13941585369 王力(大东公安分局探长):6675665(家)手机13941591617 王润龙(国保大队长):(办)7144608(7367)手机: 13941509420 15841578799 高峰(国保大队教导员): (办)7144401(7310)(宅)7136698 手机:13704955516 曲洪玲(检察院):办:6276340宅:6612642手机:13841521367性别:女,出生日期:1982-11-28,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本科 宁伟(法院副院长):办:2277577手机:13942587528 辛吉辉(刑事庭长):办:2277502手机:13941574609 李新田(刑事副庭长):办:2277521手机:13019807219 刘文果(执行庭):办:2277590手机:13941501706 柳庆威(法警警号210853):办:2277500手机:13516078777 做伪证人员: 于桂林(女):东港市向阳街三号楼 身份证:210623194010040028 70岁 刘晓慧(女):东港市新华12号楼 身份证:210623197407270220 36岁 王树田:滨河路107号楼二单元315身份证:210623195209080953 58岁 王刚:(不详)
责任单位及恶人: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
:
李秀兰,
范旭
东港市公安局
:
孔宪敏 ,
崔义发,
王尚庆
东港市公安局
:
高峰,
王润龙
东港市法院
:
刘文果,
辛吉辉,
宁伟 ,
柳庆威,
张朝阳,
李新田
东港看守所
东港市检察院
:
曲红玲,
王颖兰
东港市六一零办公室
:
孙成利
东港市政法委
:
宁永亮
东港市大东公安分局(大东公安所)
:
王力,
王树田
丹东白房子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4年3月21日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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