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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金玲

简介:
范金玲
(Fan,Jinling), 女 , 41岁 , 辽河油田大法弟子

在辽河油田钻采院工作,于2004年9月13日凌晨,她在生态园发放大法真像资料时,被恶人绑架,后通过兴隆台区公安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刘敬雨,当天下午被送至盘锦市行政拘留所进行非法关押迫害,并不断的提审,威逼、恐吓,追问资料的来源。13日中午,范金玲家被非法抄家。

迫害类型:
威胁/恐吓绑架/劫持非法提审非法关押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内蒙古第一女子监狱仍在迫害法轮功学员
内蒙古女子监狱“转化”手段-伪造《明慧周刊》
辽河油田大法弟子范金玲被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副大队长刘敬雨:
办:0427-26833260427-2683316
手机:13604277518(主要办案人)

责任单位及恶人:
兴隆台公安分局(区号:0427)<br>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16号,邮编124010<br>(旧址: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06号,邮编:124010)<br>局长:杨明18704279119、0427-2824009、办0427-2824183。<br>[国保大队] 电话:2683315、 2683316<br>队长: 翼强13842767890,许皓。<br>副大队长: 黄海欧(黄海鸥)13942700667,刘敬雨2683326。<br>警察:苏晓飞 15042798880、宋波 13842715257、张润秋13842713579。 : 刘敬雨

更新日期: 2016年2月11日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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