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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为秀

简介:
王为秀
(Wang,Weixiu), 女 , 47岁 , 吉林省珲春市法轮功学员。

吉林省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五大队,多年来一直奴役被非法关押的女法轮功学员,恶警强迫女法轮功学员,每天早上五点钟必须起床洗漱,五点半之后进车间做奴工,中午不许休息,吃饭时间来去半个小时,晚上至少八点收工,有时还要加班。

2009年7月1日晚上点号之后,大约20点,王为秀一边干活一边看自己抄写的经文,被管生产的大队长苏桂英发现,报告五大队大队长王丽梅、刘颖慧。王丽梅用电棍电击王为秀,并加期30天。王为秀拒绝参加奴役劳动,现在被罚站坐小板凳酷刑折磨。一天不干活就加期一天。

二零一一年七月九日,吉林珲春法轮功学员王为秀独自在家,“六一零”的特务想进入其家,王为秀将门内锁,僵持一段按时间后,约晚上十点三十分,特务将其抓到一旅店做思想工作,逼王为秀写保证,王为秀不从,至今未归,已无法联系。期间特务们曾打电话让王为秀的丈夫(非炼功人)劝其妥协。

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法轮功学员王为秀,于二零一七年十月九日,被当地公安及国安共4人绑架,4个人带着摄像设备并携带枪械,于当日晚上7点半左右,出具搜查令(未说明搜查原因),搜出手抄本《转法轮》及家里过年时贴在墙上的贴画(印有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几张,遂强行将王为秀带走询问,当地国安以不配合调查为由,于当日决定进行十五日非法拘留,并当晚转移至拘留所。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电刑加期(延期)/超期关押罚站坐小板凳绑架/劫持逼迫放弃信仰抄家非法拘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法轮功学员王为秀被非法拘留
2011年吉林延边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
长春黑嘴子劳教所的高强度奴役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嘴子女子劳教所总机:0431-5384310<br>一大队0431─5384312─6101<br>二大队0431─5384312─6102<br>三大队0431─5384312─6103<br>四大队0431─5384312─6104<br>五大队0431─5384312─6105<br>六大队0431─5384312─6106<br>七大队0431─5384312─6107 <p>蝴蝶厂地址:长春绿园区(原老飞机场院内)厂长:赵守权 <br>一大队 转 862<br>大队长:闫立丰 刘瑚<br>指导员:李颖<br>管  教:苏桂英(一小队)<br>李嫚(二小队)<br>王蕾(三小队)<br>叶炯(纪律干事) <br>二大队电话:0431-5384312(总机)转6102<br>黑嘴子劳教所总机:0431-5384312<br>部份犯罪狱卒家庭电话及家庭住址:<br>主管迫害的所长:范友兰 0431-7697329 长春市建阳街33号6楼右侧<br>廉光日(管理科长):0431-7919799 长春市阳光路1-14号平房<br>刘瑚:0431-2713609 长春市北京路文化胡同劳教局舍307号<br>张丽兰;0431-5675939 长春市同志街永昌胡同15号<br>席桂荣(三大队):0431-5104049 长春市南湖新村16栋1门102号<br>关微(四大队):0431-5705043 长春市小街5号楼38号<br>张桂梅(四大队):0431-7965537 长春市西安大路168-2号4门601室<br>李晓华(四大队):0431-5682402 长春市东岭街20号5门302室煤气房<br>朱丹(六大队):0431-2700303 长春市北京路文化胡同公安厅1栋2门212号<br>李桐:0431-5938393<br>李影:0431-2749435 长春市北安路付21-13号2门503号<br>闫力丰:0431-7931582 长春市龙泉路南一胡同8号 226栋中门<br>吕庆玲:0431-5648111-58177<br>申明莲(三大队)传呼:0431-126-5829274<p>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学习班(严管班)0435-85375089 : 苏桂瑛王丽梅刘颖会

更新日期: 2017年10月20日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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