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为秀
简介:
王为秀(Wang,Weixiu),
女 ,
47岁 ,
吉林省珲春市法轮功学员。吉林省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五大队,多年来一直奴役被非法关押的女法轮功学员,恶警强迫女法轮功学员,每天早上五点钟必须起床洗漱,五点半之后进车间做奴工,中午不许休息,吃饭时间来去半个小时,晚上至少八点收工,有时还要加班。 2009年7月1日晚上点号之后,大约20点,王为秀一边干活一边看自己抄写的经文,被管生产的大队长苏桂英发现,报告五大队大队长王丽梅、刘颖慧。王丽梅用电棍电击王为秀,并加期30天。王为秀拒绝参加奴役劳动,现在被罚站坐小板凳酷刑折磨。一天不干活就加期一天。 二零一一年七月九日,吉林珲春法轮功学员王为秀独自在家,“六一零”的特务想进入其家,王为秀将门内锁,僵持一段按时间后,约晚上十点三十分,特务将其抓到一旅店做思想工作,逼王为秀写保证,王为秀不从,至今未归,已无法联系。期间特务们曾打电话让王为秀的丈夫(非炼功人)劝其妥协。 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法轮功学员王为秀,于二零一七年十月九日,被当地公安及国安共4人绑架,4个人带着摄像设备并携带枪械,于当日晚上7点半左右,出具搜查令(未说明搜查原因),搜出手抄本《转法轮》及家里过年时贴在墙上的贴画(印有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几张,遂强行将王为秀带走询问,当地国安以不配合调查为由,于当日决定进行十五日非法拘留,并当晚转移至拘留所。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电刑 ;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罚站;
坐小板凳 ;
绑架/劫持;
逼迫放弃信仰;
抄家;
非法拘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法轮功学员王为秀被非法拘留
2011年吉林延边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
长春黑嘴子劳教所的高强度奴役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嘴子女子劳教所
:
苏桂瑛,
王丽梅,
刘颖会
更新日期: 2017年10月20日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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