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思荣
尹思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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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尹思荣(Yin,Sirong),
男 ,
52岁 ,
四川成都大法弟子。原四川冶金实验厂电工。尹思荣及张仁菊(七十三岁)、妻子王蓉(五十岁)均为原成都冶金试验厂(即512厂,以下简称512厂)职工,他们均修炼法轮功,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长期遭到跟踪、监视居住、及被关押在看守所、劳教所、洗脑班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后,尹思荣因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屡遭迫害。尹思荣夫妻到北京为法轮功鸣冤请命,遭到公安非法抓捕,后转当地派出所进行非法关押,派出所逼迫单位辞退尹思荣夫妻。 二零零零年三月左右,尹思荣被迫流离失所。十二月,尹思荣在公交车上再次被绑架,并被非法劳教三年。在绵阳新华劳教所非法关押三年受尽各种摧残、折磨。非法劳教期满,回家仅几个月,因不放弃信仰,唐晓东勾结府青路派出所警察,于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到尹上班的地方企图绑架尹思荣。尹思荣发现他们后,智慧走脱,被迫流离失所。 在尹思荣流离失所期间,唐晓东派人二十四小时的监视尹思荣的住宅,因尹思荣一家与母亲张仁菊同住。为找尹思荣,他们长期跟踪张仁菊,致张仁菊长期生活在恐惧中,身心受到严重的伤害,出现严重的身心症, 二零零九年七月三十一日,尹思荣在重庆市一位法轮功学员家中被万州区公安局重庆万州白岩派出所非法拘捕后,绝食抗议迫害。尹思荣送万州区看守所非法拘禁,万州白岩派出所未依法通知尹思荣的家属,一个星期之后(八月八日),尹思荣的妻子才辗转得知──尹思荣的妻子到万州区看守所,白岩派出所说察无此人,后来确认尹思荣被非法关押在万州区看守所(周家坝看守所),而尹思荣在看守所里正绝食抗议非法关押。 万州公安局一方面对尹思荣呈报劳教,一方面却以其“身份未确定”为由故意刁难,不给家属法律文书,致使律师无法介入、会见。经过家属和律师的多方努力,万州区公安局在九月三日给家属律师会见所必需的“拘留通知单”,却就在当日,通知律师尹已被劳教,并且当日就将尹转到重庆万州文城镇塘坊劳教所(既然身份未确定,怎么能报劳教?) 尹思荣被非法关押于西山坪劳教所。为抗议迫害,尹思荣持续绝食近三个月,情况危急。 重庆西山坪劳教所恶警李勇亲手筛选,培训出来的打手,来来去去,也是不计其数,各色人物都有,阴的,险的,恶的,狠的都有。在周畅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尹思荣期间,他疯狂的用尽了所有的整人方法,还独创了几种“盘”人的花招,如“喝盖碗茶”:一只脚跷在另一只脚腿上,单膝弯曲,悬空坐做跷二朗腿状,背靠墻壁,双手平伸,做端盖碗茶状。这是周畅以整人为乐的盘人的招数。残忍的时候,那就是用钉子钉背,最后这事传到干部那儿去了,怕整出伤痕来不好办,周畅就改用牙刷把子刮肋骨缝。这个伤就留得更深了,留在身上很久。小便规定只让尹思荣便半分钟,大便一分钟,睡觉半小时喊醒一次,还用带齿的铁夹子夹耳朵,夹脆弱的地方等等。最后在法轮功学员找到七大队大队长鲜明一再指出此事,声讨此人的恶行后,鲜明怕整出人命的情况下,在李勇外出学习之际,才将这个恶魔调离七大队。 在律师的援助下,尹思荣向重庆市劳教委等相关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重庆市劳教委撤销对其非法劳教的决定。劳教委未给予回复。由于当局的刁难与阻挠,尹思荣的两位代理律师未能与尹思荣见面。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晚,家属接到西山坪劳教所电话,说尹思荣仍然不吃饭,要家属前去。尹思荣的妻女立即乘坐当晚的火车赶往重庆,辗转奔波到西山坪劳教所七大队后,等待两个多小时,才见到“专管”尹思荣的狱警。在对家属一系列的欺骗恐吓之后,劳教所第一次让尹思荣的妻子与尹思荣会面,目的是要其劝说尹思荣放弃绝食、放弃以绝食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尊严。但仍对整个见面的过程进行摄像。 劳教所还妄图让尹思荣及家属在一张写有“后果自负”的保证书上签字,以推脱责任。“保证书”描述尹思荣的身体状况(如:胃出血、血管硬化等)之后,要尹思荣和家人保证“要吃饭”,否则“后果自负”。 尹思荣表示肯定会进食,因为修炼法懂得生命的宝贵和意义,但他决不吃劳教所的饭,因为做好人没有违法,不应该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他不会配合当局的违法行为和对善良的迫害。他表示,绝食是在被剥夺发言权的情况下,不得已的表达的方式,他希望自己身体的巨大承受能唤起人们的善心,以及社会对这场迫害的关注。 二零零九年十月中旬,在律师协助下尹思荣向重庆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非法劳教。但对于这一明显错误的劳教决定,行政复议办公室于十一月二十四日下达“维持”的复议决定书。尹思荣家人于十二月一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起诉重庆市劳教局,要求撤销对尹思荣非法劳教的决定,恢复尹思荣名誉并公开赔礼道歉。 二零零九年,尹思荣被非法劳教二十一个月,非法劳教期至二零一一年五月一日。二零一一年五月一日,本应是尹思荣重获自由的日子,家人从成都赶到重庆西山坪劳教所去接他,可劳教所告诉他们,尹思荣因为不放弃信仰被延期到五月十日回家。 家属只好于五月九日再赴重庆。五月十日下午府青路街道武装部部长宿西、综治办负责人郝帅,府青路派出所副所长刁林波、警察谭铮也来到劳教所。尹思荣出来后,不料街道办与派出所的人立即连哄带骗的将他拉抢到他们车上,家属眼睁睁的看着尹思荣被警察抢走。 回到成都后,家属到府青路派出所去接人,他们却说已送到新津洗脑班。之后再找派出所副所长刁林波要人,他就推说是街道办在管此事。终于在五月十九日家属找到郝帅,郝帅说:这是区上要求的,对不放弃信仰的要送到新津成都法制教育中心学习。后张小初到场对此供认不讳,申明此事与街道办无关,自称负全面责任并说:“这是上面的文件,凡是没有转化的,都要送到新津强行转化学习。你们家属有事可直接找我。”家属要求拿出文件,他却言词反覆辩称家属无权看,上面传达的,没有文件。 为营救被非法劳教期满后被直接劫入新津洗脑班(所谓“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的尹思荣,尹思荣的亲友多方寻求法律援助,希望通过各种法律途径和救助机制帮助亲人获得自由。 亲友们于六月二十日到新津洗脑班递交了“关于敦促‘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纠正违法行为立即释放尹思荣的请求”,并于当日下午到成华区政府法制办递交了行政覆议申请书。在法定的是否受理行政覆议的决定期限远远超过之后,家属没有得到任何回覆,期间遭到成华区“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头目张晓初带人到家骚扰、威胁。 次日,即六月二十一日,家属决定到成都市政府信访办递交请求责令“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释放尹思荣的材料,但却因地址搬迁等原因,几经辗转,于下午一点才进入信访办接待厅,却被市信访办推给区信访办,要家属到区信访办办理。家属在下午四点到达成华区信访办时,却被门卫告知开会不接访。 六月二十二日上午,家属终于赶到成华区信访办,拿出材料要递交,但信访人员明确告知家属“不受理”,并毫无遮掩的说“只要跟法轮功沾边的东西都由‘防邪办’来管”,“炼法轮功就该没有人身自由”,并准备叫区“六一零”的人过来,见区信访办又把责任像踢皮球一样推给区“六一零”,且尹思荣妻子也长期受到成华区“六一零”迫害,曾被迫长期流离失所,家属无奈,只得离开。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星期五上午11点半,成华区六一零邪办张晓初、府青路街道办郝帅、府青路派出所户籍警徐树清、另一姓名不详者(待查)等一行四人至尹思荣的岳父家,由张晓初向尹思荣的家属发言,主要意思表示系说明尹思荣在新津洗脑班,因重庆西山坪劳教所致电成华区六一零、府青路街道办六一零要求对尹思荣强制转化;表示其得知家属上访之事,对被害人家属扬言:“上哪告也没用,‘中央’有文件凡是法轮功案件都不接,对律师上面也有规则。”,并出言恐吓被害人家属、威胁对大法弟子尹思荣女儿、尹思荣的母亲也送“转化”云云。 二零一一年从六月中旬,四川省“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头子贾某某、毛某某及政法委头子欧泽高等正在加紧把绑架洗脑任务强制压向四川各地,要求各地六一零开会落实上报。攀枝花米易、达州、德阳广汉、乐山、绵阳江油、南充等地六一零、国保实施绑架。据在明慧网曝光的案例不完全统计:四川省二零一一年截至七月十日,已绑架404人,绝大多数被关押洗脑迫害。 成都市绑架110人: 邓朝忠、张承琼、郑应秋、王美珍、何国章、黄浅、叶素华、李蓉,袁素昌母子、卿光容、杨玉华(非法判刑三年)、郭光艳、黄天明、冯萍、钟其秀、薛兰英、胡玉清,卢三福、李永贤、李俊其等五位法轮功学员、刘存旭,杨小林、胡秀华、张群英、王月仙、李应芬、古生菊、李芳林及其丈夫、赖先慧、陈胜群、黄淑芳、王晓林、苏伟容、张明芳、任明芳、廖沛敏、田桂花、张碧如、谢成新、吴竞江、魏大姐、张志芬、田素华、周双红、郑启兰、杨建美、陈正碧、郭玉英、邓谊德、李英、施兰芳、李长利、张姓法轮功学员、薛兰英(再一次)、骆玉英、杨倩、李文风、魏素芬、周月新及儿子、刘学明、二幼退休职工、航校退休职工、南小青,李碧东、余桂芳、陈会计、沈君、谢美常、郭世才、周心琼、尹思荣、宿刚、何平、喻惠君、韩光荣、徐芬秀、甘学梅、蒋开贵、谢长秀、杜书梅、刘伟、邱燕、修俐、小红、向秀华、王晓玲、高桂容、高桂苹、王红霞、施秉均、魏克东、刘晓红、陈玉芸、周智、周玉松、张清素、丁月英、孙毅、李光艳、唐英、谭顺敏、张国方、杨延珍。 二零一一年八月三日,尹思荣的女儿在律师的陪同下,到新津蔡湾洗脑班(即对外宣称的“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要求探视父亲并接父亲回家。洗脑班以其无介绍信等为由,不许父女相见。尹思荣的女儿无奈,只好在洗脑班外,朝关押父亲的房屋呼喊父亲名字,尹思荣听到后在里面回应。洗脑班见状只好开门允许她进去见父亲。尹思荣的女儿不承认这种所谓的非法接见,她要接父亲回家,但未能如愿。 过程中,女儿要求洗脑班给出非法关押尹思荣的有效法律文书。洗脑班头子殷舜尧称,“有些东西是不能给你们看的”、“不可能给你”,并还含沙射影地威胁,要将尹思荣妻子和女儿关进洗脑班。 二零一一年五月一日,成都市冶金厂职工尹思荣,在重庆西山坪劳教所一年九个月的非法劳教期满却被无故加期九天,之后被成华区“六一零”张晓初等连哄带骗直接劫持到新津洗脑班。直到法轮功学员王明蓉在新津洗脑班被迫害致死,当事者惧怕生事,才将尹思荣放回。(王明蓉于二零一一年九月七日左右被绑架到新津洗脑班,九月十七日左右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日下午三点左右,四川成都成华区府青路派出所刁所长和自称是街道办新上任的徐姓男子到尹思荣家,见到尹思荣后,这些人又要求搜查卧室房间是否有法轮功资料,被尹思荣及家属拒绝。尹思荣及家属要求他们拿出书面文件,他们没有,便无赖的说带尹思荣去派出所“配合调查”。家属要求和刁、徐二人合影留证,他们百般躲闪阻拦,不敢留影,并威胁尹思荣女儿如果手机照相就没收其手机。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非法劳教;
威胁/恐吓;
迫害亲属;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洗脑/送洗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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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万州区政法委
邓绪学,政法委书记023-58155201(办)13908263188
张平,综治办主任023-58155303(办)023-58121886(宅)13908269820
张详富,“610”办副主任023-58155303(办)023-58231978(宅)13509435778
龚元建,政治处副主任023-58155205(办)13251122343
闵和龙,办公室主任023-58133080(办)13896219955
万州区公安分局
电话:023--58233933
所谓办案警察:邓波(警号:116852)、王红洁(女):13709434949
万州区公安分局:吴晓静 (警号:116857)
重庆市万州区国保:唐伟铭
重庆市公安局局长,公开电话:023--966555
重庆市公安警务督察电话:023--63758111
重庆市公安局纪检督察电话:023--63961000
邓绪学,党委书记,023-58293001(办)13908263188
杨滔,副局长(分管法轮功)023-58293006(办)023-58215189(宅)13709459288
万州区国安局
张成春,局长,023-58961831(办)023-58965678(宅)13709450288
杨晓明,办公室主任023-58963006(办)023-58964669(宅)13206272625
重庆市万州区国保 唐伟铭
重庆市公安局局长:公开电话:023--966555
重庆市公安警务督察电话:023--63758111
重庆市公安局纪检督察电话:023--63961000
西山坪劳教所部份电话
七大队二中队电话:023--89090025
中队长雷科金家电话:023--89096649
副中队长:胡跃进、王忠
七大队电话:023--89090037
大队长杜军家电话:023--89096958
劳教所电话:023--89090015
所长:罗平、李世泽、江所长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薇支路36号 邮编:401147
立案电话:023-67679000
信访电话:023-67679100
电子邮箱:cqyzfy@cqyzfy.gov.cn
网址:www.cqyzfy.gov.cn
党组书记、院长:黄明耀 副院长 : 李生龙、 康芳伟
行政庭:负责人:林道庆(67679203) 刘之玮(67679205)
一中法院办公室档案科科长杜玉伟
一中法院办公室宣传科科长方剑磊
府青路街道武装部部长宿西
综治办负责人郝帅
府青路派出所副所长刁林波、警察谭铮等
新津洗脑班责任人:殷舜尧(原名殷得财,成都市综治办主任)、王秀琴、包小牧等
成都新津洗脑班:
地址:成都新津花桥镇蔡湾村成都法制教育中心(洗脑班、黑监狱),邮编611432
电话:028-82461856,82461166
殷舜尧,又名殷得财,洗脑班头目13880590177
包小牧,洗脑班科长 18980097136
王秀芹,洗脑班人员,原川棉厂下岗工人,13608177484
徐丹 (所谓“帮教人员”):028-82461856,82461166
黄忠智(音):028-82461856,82461166
王洪强:028-82461856,82461166
蔡家祥13547810369
王主任13608177484
责任单位及恶人:
重庆西山坪劳教所
:
周畅,
王静
重庆市政府
新华劳教所
成都市成华区政法委
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新津洗脑班)
成都市国安局
成华区府青路派出所
:
刁林波,
谭铮,
徐树清
成都市成华区610办公室
:
张小初
府青路街道办事处
:
郝帅,
唐晓东,
宿西
周家坝看守所
万州区公安分局
:
邓波,
王红洁,
吴晓静
塘坊劳教所
白岩路派出所
府清路派出所
重庆市劳教委
成都市驻京办
青羊区戒毒所
成华区政府
成都冶金试验厂(简称512厂)
更新日期: 2020年4月27日 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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