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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碧

简介:
王小碧
(Wang,Xiaobi), 女 , 45岁 , 河南省南阳市法轮功学员。

王小碧与丈夫孙万奎有一双儿女,是河南省南阳市瓦店镇界中村朴实的一家农民。可是就因为他们坚持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做好人,中共邪党对他们一家无休止的迫害,导致丈夫孙万奎含冤离世,王小碧和孩子们流离失所、艰难度日。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份,王小碧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逐渐转好,干农活割麦子时大男人都撵不上,丈夫也不喝酒抽烟了,儿女们在外打工,债务慢慢的还清了,日子渐渐好转。他们一家自修炼大法后祥和了。

二零零一年元月份,女儿从南方打工休假回家。王小碧带着女儿(当时未修炼)给世人发放真相资料时,在新野县夏官营村被夜里巡逻的村民发现,举报后被带到沙堰镇派出所,第二天被送往新野县公安局,副队长李彬和一恶警为了让王小碧签名后送往看守所,将王小碧打得眼睛都青了一圈。恶警将王小碧女儿威胁一通,作势要打,十几岁的孩子被吓得直哆嗦。最后在他们威逼下签了名被送往新野县看守所。

在看守所,母女二人被强迫做奴工,每天要做一定数量的纸盒,吃的饭都是稀面条、稀面水,面水都能照出人影来。其间二人被审问几次,几个恶警打王小碧女儿的脸打得她直掉眼泪。这样一个多月后,勒索了王小碧家人四千元,才以取保候审为名放回家。

瓦店派出所(所在地派出所)恶警听说二人要放回了,开着车在村边公路上等着,想再次迫害二人。没料到二人从另一条路已回家,于是恶警们又到王小碧家将王小碧带到瓦店派出所审问,见没问出什么,晚上在村支书保证下,由王小碧家人将她带回。在瓦店派出所,其中一恶警说:“看看,四千元让新野弄走了,一个摩托车(指四千元正好买一辆摩托车)叫新野弄走了。”可见中共邪党控制下的恶警们关心的就是如何能抢到钱。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二日,瓦店派出所又想将王小碧和另一大法弟子胡国云骗去,二人不配合,恶警们强行将二人非法绑架。到村边公路上,新野县公安以副队长李彬等恶警们已开着车在那儿等着接人,然后直接送往新野看守所。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一月后,没经过任何法律手续,又被李彬送往河南省郑州市十八里河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王小碧在十八里河劳教所被非法奴役:剪衣服裤子线头、钉扣子、糊纸盒等,一年后被放出。在这一年中,儿女们在外打工,丈夫一人在家艰难度日,一家人精神上都受到了极大打击。

二零零三年六月份,王小碧给世人讲真相,遭本村恶人举报,瓦店派出所恶警来绑架人时,见门锁着,屋内没人就走了。晚上又开着警车来抓人,被王小碧发现院墙上面站了两个恶警,出声制止时,丈夫孙万奎及时走脱。恶警将王小碧戴上手铐,二话不说就开始抄家,非法收走了大法书、大法师父法像、录音机、还有几十元现金等。将家中翻得乱七八糟。之后四恶警将王小碧抬到警车上,送往瓦店镇派出所。第二天早上,王小碧走脱。

恶警们见人不见了,又开车到界中村王小碧家找人,找来孙万奎的二弟问见到王小碧没,答没见到。恶警们气急败坏,中午就在王小碧家做饭吃,等着看人回来没有!晚上没人回来恶警们只好回去,走时还顺手牵羊拿走了王小碧家一床被子。又过了几天,瓦店派出所恶警不甘心,再一次来到她家问她二弟:“她家里收的麦子呢?”回答:“麦子卖了,女儿要上学呢。”又问:“她家的拖拉机呢?”答:“拖拉机是我的。”恶警们见没油水可捞,只好悻悻的走了。

从此,这一家人有家不能归,过着流离失所的日子,靠给别人打零工来维持生活。但是恶警们并没有放松对这一家人的迫害,曾多次到村中一再追问,并暗中派人监视,突袭到他们家看人回来没有。

由于多次受到迫害,朴实的农民从没见过此种种场面,精神上受到惊吓、打击,孙万奎于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日在外地含冤离世。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三日中午,王小碧的女婿周红雨工作下班后,在租房处做饭,邓州市“六一零”队长王云昭、邓州市都司乡派出所副所长黄国立,穰东镇恶人以及一网警共四人以修水管为名将门骗开,将周红雨戴上手铐,不由分说开始饿狼似的抄家,乱翻一通,将家中师父法像、大法书、MP3四部、光盘、现金共五千多元、存折、计算机、打印机二台,电视及VCD、手机三部、戒指、身份证、户口簿等贵重物品非法抢走,将家中翻了个底朝天。恶警们刚开始看到钱时说:“这些钱到时候还给你们。”但看到有五千多元时,什么都顾不上了,抢着往兜里揣,至今不归还。

随后又打电话给南阳六一零,南阳六一零派来一人,五人在租房处等着王小碧及其家人下班回来一起抓走,一直等到晚上七、八点钟不见人回来,只好将周红雨一人绑架到邓州市看守所。

恶警对周红雨家中老人恐吓、敲诈勒索钱财一万多元,并且还威逼周红雨父母将王小碧一家人的消息说出,最后因他们也不知道王小碧的下落,就蛊惑挑拨离间二老让周红雨出来后与王小碧女儿离婚。给双方家人造成了极严重的精神折磨及经济损失,弄的一家人流落街头,靠好心人周济帮助勉强糊口。

邪党之徒将这一家人迫害得家破人亡、流离失所、吃尽苦头之后,还未放松对这一家人的迫害,暗中在村中蹲坑监视,每逢割麦时节、过年时都要再去骚扰一番,看人回去了没有。

奥运期间,南阳“六一零”气急败坏的指使瓦店镇派出所“三天之内找到王小碧”,并且在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二日,瓦店镇派出所警察黄亚伟、李某某又开车到界中村另一女大法弟子胡国云家骚扰,将胡国云家人吓得躺在床上输液输了四天,并且还在打听王小碧的下落。邓州市也派了七、八个警察到王小碧的女婿周红雨家骚扰、恐吓。

至今,王小碧这一家人还是有家不能归。

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早晨五点左右,南阳市众多法轮功学员遭绑架迫害,据说有13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当晚被劫持到洗脑班的有60人。这是一次蓄谋已久的绑架迫害,南阳市政法委、公安局、610等机构参与。南阳市公安局早已在社会上招收闲散人员(协警)培训暗中监视、盯梢、跟踪等流氓手段收集法轮功学员的信息,在四月份就开始监视、跟踪;七月份开始对全市所有住户、门店等进行名为入户走访,其实质是进入法轮功学员家中就要户口簿、身份证、填表登记、照相。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下午4点钟,召集所有参与这次绑架人员布置任务,此时起,所有参与这次行动人员不许与外界联系,市区和各县列出了要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名单,事先就开出非法行政拘留证。晚上10点钟,到乡镇法轮功学员家非法抄家、绑架。八月三十日凌晨开始,在南阳市区以及各县开始大面积非法抓捕。

此次迫害中,陆续有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其中赵培元、王伟、刘天玉、孙同仁、来桂敏、杨丰东、潘东兴、王小碧、梁兆芳、温建华、谭波、李洁荣、李晓玲、王志清、董聚安、王英林、王勤、王连风、王静瑞等19人被非法关押在南阳市看守所。这些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五日左右被构陷到南阳宛城法院。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南阳市中级法院不开庭审理,驳回赵培员、王伟等27名法轮功学员的上诉(2021 豫13刑终227号),维持宛城区法院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日对赵培员、王伟等27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决(2020豫1302刑初230号)。

赵培元被非法判决13年,罚金5万。王伟9年罚金4万,潘东兴8年罚3万,孙同仁7年罚4万,来桂敏7年8个月罚3万,王小碧7年罚3万,梁兆芳4年6个月罚3万,温建华4年罚2万,谭波4年罚2万,李洁荣3年罚2万,陈涛3年罚2万,董聚安2年罚1万,李晓玲2年罚2万,王英林1年10个月罚1万,王勤1年3个月罚1万,王静瑞(王伟姊妹)1年3月罚1万,王连凤1年3月罚1万,杨丰东判3缓5罚2万,葛凤芝判3缓4罚2万,王志清判3缓4罚2万,方宝军判3缓3罚2万,刘元真判2缓2罚5千,宋恒林(王连凤夫)判1缓1年6个月,罚5千,秦志伟判10个月缓1年,罚3千,刘会霞判7个月缓1年,罚3千,刁改春判7个月缓1年,罚3千。
宛城区法院
审判长:赵森,审判员:胡珊珊,艾立
法官助理:张雪,书记员:闫笑

迫害类型:
恶人举报绑架/劫持非法关押毒打/殴打迫害亲属高强度超负荷劳动非法审讯勒索钱财非法劳教抄家手铐/脚镣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骚扰监视/跟踪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非法起诉非法判刑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2019-20年河南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
河南南阳宛城27位法轮功学员上诉 被中级法院非法驳回
河南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遭枉判二至九年
1-4月疫情期间89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
2019年8月30日河南南阳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近况
河南南阳市众多法轮功学员近期遭绑架迫害
一个朴实农民家庭遭受的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河南省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br>0371-6802186、6802233、69271549(管理科科长郭 办)<br>地址:河南省郑州;0371-6752159,电话:0371-6802210 <br>劳教所所长:王燕<br>三大队电话:0371-6752159 四大队电话:0371-6802195<br>恶警警号:<br>所长:武宏儒 4143001;周小红,4143062;王燕,4143002;张秀华,4143077,<br>三大队队长:贾美丽,4143083;胡兆霞,4143119;任远芳,4143059<br>中队长:王囡,4143127<br>管理科:张楠,4143183
宛城区法院办公室:0377-3059506<br>院长周万廷 手机:13838786999,家电:3651788 <br>办公室电话:3059799
新野县看守所
南阳市610
邓州市看守所邓州市看守所所长:孟照玉 手机 13503908299<br>邓州市看守所副所长 孔明杰 手机 13937759716
新野县公安局 : 李彬
瓦店镇派出所
南阳市中级法院南阳市中级法院:<br>曹建煜 检察院13903774133 65518001<br>郑建银 副检察长 13703413009 65518002<br>杨 军 副检察长 13937717777<br>王旭东 主任 13598259088 65518086<br>房崇 公诉局 13782063740<br>南阳市法院 王光明 13937750316<br>市法院审判庭 郑永昌 13903777269

更新日期: 2021年6月21日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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