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晖
简介:
王朝晖(Wang,Chaohui),
女 ,
42岁 ,
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和合缘房产店”经理。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王朝晖已修炼法轮功十二年,她不仅身体健康了,为人也更加热情爽朗,朋友们评价她说:“她愿意帮助别人,宁可自己吃亏,也不让别人吃亏。” 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王朝晖因为坚持信仰、说明法轮功真相,屡遭迫害,曾在北京的劳教所被用酷刑手段洗脑:上“死人床”、“吊铐”等。 二零零九年九月九日,在辽宁省公安厅的指挥下,沈阳市沉河分局国保大队和山东庙派出所、惠工派出所,绑架了包括屠秀娟、王朝晖在内的十余名信仰法轮功的善良民众和抄家。 两位女士的家属分别到实施绑架的山东庙派出所、惠工派出所要人,遭到推诿,山东庙派出所警察称:这次抓人是辽宁省公安厅分配下来的“任务”。沉河区国保大队警察赵晨、张姓警员等均参与了此次迫害。 王朝晖被沉河区国保大队便衣警察戴上黑头套、手铐并遭暴力殴打。目前两人分别被监禁在沈阳市看守所和张士地区所谓的“沈阳市法制教育学校”(实为洗脑班)。两位女士被迫以绝食的方式要求无罪释放。警察拒绝告知家属两人消息。 近日,王朝晖的家人终于在张士洗脑班见了亲人一面,王朝晖非常消瘦;屠秀娟的家属至今被禁止到沈阳市看守所探视。据悉,两位女士正在绝食抗议非法关押,家人十分担忧她们的安危。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沉河区法院对屠秀娟非法庭审、诬判三年徒刑。沉河区法院对王朝晖非法判刑四年。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中共的法院对王朝晖的非法庭审是秘密进行的,既不公布也没告诉家人。王朝晖家人新年后去沈阳市看守所给王朝晖送衣物时,才被告之人已不在该看守所了。具体日期、参与人员待查。
迫害类型:
长时间吊拷 ;
非法劳教;
手铐/脚镣 ;
绑架/劫持;
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 ;
洗脑/送洗脑班;
毒打/殴打 ;
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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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附相关单位信息: 沈阳市公安局沉河区分局国保大队 地址:沈阳市沈阳路东华南巷4号 邮编:110011 电话:024-24842260 沈阳市沉河国保大队赵洪涛 13904024113办024-24850789、宅024-24849412、024-22948340 住址:沉河区小西路(大西电子市场北侧) 沉河区国保大队警察赵晨手机:13700010698 李龙:电话:8116669 张浩 电话:024-24847879 张姓警察办公电话:024-24842879 沉河区法官李红电话:024-84119982 沉河区检察院 地址:沉河区正阳街206号 邮编:110011 电话:024--24844596 024-24843920 沉河区检察院内勤电话:024-24854965 沉河区检察院阎旭电话:024-24843959 沉河区检察院付维国024-24843760 下设8个部门: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反贪污贿赂部门、法纪检查部门、审查追捕部门、审查起诉部门、监所检察部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 沉河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宇航 沉河区检察院检察员:高峻、韩晓东、佟晔 部份工作人员:王迪、王建坤、王明谦、孙学礼、陈晓博、孙凯、杨德群、傅强、梁多、高崇、何深、赵岗、杨献民、杨日新、闵卓、纪慧敏、朱积中、李朝霞、韩卫海、李佩华、蔡钢军 沉河区法院 地址:沉河区承德路7号 邮编:110011 沉河区法院院长:岳明伟 沉河区法院执行二庭庭长:王伟 沉河区法院民三庭副庭长:艾岚 沉河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姜延新、高虹、李红、李平、张克明、周全、曾智、王端鹏、卫天亮、赵秋勋、李连运、高挥、朱玉泽
责任单位及恶人:
北京劳教所
沈河区公安分局
沈阳市看守所(沈阳市第一看守所)(于洪造化看守所)
辽宁省公安厅
张士洗脑班
沈阳市公安局山东庙派出所
沉河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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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晨
沈河区惠工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0年4月23日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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