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丽娟
简介:
孙丽娟(Sun,Lijuan),
女 ,
年龄未知 ,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杨木镇九社村大法弟子2000年10月、孙丽娟因散发真相资料被非法拘留15天,罚款500元。2001年元旦前后,无故被强行带到乡派出所,后绝食绝水抗议被放回,被迫流离失所。 一九九八年冬天,孙丽娟喜得大法,孙丽娟的胃病、月子病等病都好了,孙丽娟沉浸在无限的喜悦当中,真善忍给孙丽娟带来了家庭和睦。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却发动了对真善忍信众的残酷迫害。 二零零一年年后,杨木乡派出所所长张宏伟带四、五个警察非法抄家,抄走洪法条幅和师父法像,非法拘留孙丽娟十五天。在清河看守所,天天逼我写悔过书,警察连打带骂还威胁孙丽娟,孙丽娟不写,警察替孙丽娟写了悔过书。为阻止孙丽娟炼功,进京证实法,十五天后,清河公安局又罚款五百元(给了收据),丈夫为交罚款到处借钱。当时承诺一年后返还,到了一年却找借口不给。 二零零一年、二零零二年、二零零三年,清河国保大队长刘永仁、王桂芬、带二、三个警察常去家里骚扰,连八十多岁的姥姥也不放过,刘永仁威胁、恐吓她:“再炼就抓你!”她老人家由于受他们惊吓,再加上孙丽娟妈妈和大姨被非法劳教,妈妈二年,大姨三年,姥姥承受不住这巨大的打击,卧床二年含冤离世。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孙丽娟在集市上贴“法轮大法好”粘贴,被杨木乡派出所曾刚、王海民等警察绑架。非法审问时,他们想用电棍电我,孙丽娟吞了一根钉子(编者注:法轮功严禁杀生,修炼人不能自残。常人方法可能起反迫害的作用,但是也可能带来身体的严重伤害)。他们在孙丽娟身上搜出二十五元现金,买了二盒炒韭菜,警察哄骗孙丽娟丈夫喂孙丽娟韭菜,想随着大便排出钉子后加重迫害,孙丽娟丈夫没配合,警察怕担责任,当天无条件释放。孙丽娟被流离失所一个多月后回到家,又被杨木乡派出所所长张宏伟罚款八百元,要收据他们还不给。 二零零五年二月,法轮功学员翁玉芝进京证实法被绑架,她的常人丈夫说出了法轮功学员张洪达、张文斌和孙丽娟,铁岭国保把他们绑架到清河公安局。每人一个屋连夜逼供,一个四十多岁的不知姓名的圆脸警察一脚把孙丽娟,一个腿有残疾的善良妇女踹到墙角,又把孙丽娟拽回来用铁杠铃打孙丽娟头部,逼问法轮功学员进京是谁让去的,真相资料谁给的,他们无故将孙丽娟和张文斌劳教一年。张洪达被非法劳教二年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六日,清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王兴军等警察又闯到铁岭市清河区杨木乡九社村,将法轮功学员孙丽娟绑架到铁岭市拘留所非法拘留7天。 二零一六年七月初,清河国保赵柏峰多次骚扰翁玉芝,所谓核实材料,问诉江材料谁给的,还翻她手机号看她和谁联系。检察院给她一张“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欲进一步监外执行迫害。同时骚扰、绑架杨木乡大法弟子孙丽娟、张洪达几个小时后放回。 二零二零年八月得知,法轮功学员孙丽娟及家人被骚扰。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非法罚款;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10672.html#20818233843
铁岭市公安局清河国保警察迫害大法弟子翁玉芝等
南京多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情况补充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公安局国保绑架张洪达、孙丽娟
辽宁铁岭市孙丽娟自述多年被迫害的经历
辽宁铁岭市清河区大法弟子遭迫害案例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人员电话:
杨木镇政法委书记张艳:13591040067
杨木镇派出所户籍员:13591040083
王兴军手机13604101618
赵佰峰13841017678 02472188062
责任单位及恶人:
清河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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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佰峰,
王兴军
铁岭县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20年9月6日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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