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巧芳
简介:
王巧芳(Wang,Qiaofang),
女 ,
70岁 ,
河南洛阳市涧西区大法弟子,退休工人,家住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二零零九年九月中旬,洛阳市涧西区610刘世斌、王云龙、岳小龙等在富兴宾馆办洗脑班,迫害大法弟子郑守义、王巧芳、张学珍、段大中、冯连华等八人。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王巧芳因讲真相、发资料被一大学生恶告,被警察非法抄家,后被构陷到涧西区检察院。 二零二三年七月六日下午,涧西区法院非法庭审王巧芳。据悉,涧西区检察院公诉人许麟坚持要以非法抄家抄走的所有大法书籍、保存多年的《明慧周刊》以及每一张真相护身符小卡片的数量总计249件量刑,即两年半刑期。据悉,因现主审法官程得圆有事外出,最后宣判还没有定。王巧芳目前人在家中。 七月六日,王巧芳女士遭洛阳市涧西区法院非法庭审。据悉,涧西区检察院的所谓公诉人建议对王巧芳老人非法判刑两年半。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
抄家;
非法审判;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南洛阳70岁王巧芳女士遭非法庭审
二零二三年七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62713.html#237523817
无法无天的“法制教育”(1)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610办洗脑班的补充情况
相关单位及个人:
洛阳市涧西区法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丽春西路20号 邮编:471000
电话037964600195 037963158656
袁宪伟 涧西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陈喜平 涧西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赵志刚 涧西区法院政治部主任 新闻发言人。电话:13838435555 邮箱:jxqfytg@126.com
宋世伟 执行局局长
康理 执行局局长
陈建春 原区法院院长
过去曾宣判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人员是:
李勇顺 审判长:直接参与迫害人员
郑豫鲁 陶向阳 审判员 :直接参与迫害人员
周开元 书记员:直接参与迫害人员
邓俊勇 法庭助理 直接参与迫害人员
洛阳涧西区国保头目:苗波
涧西区检察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中州西路216号,邮编471000
电话:0379-12309
检察长石笑飞
检察官许麟0379-6435271
责任单位及恶人:
涧西区610
:
刘世斌,
王云龙
涧西区工农乡唐村
:
岳小龙
更新日期: 2023年7月22日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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