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菊仙
简介:
王菊仙(Wang,Juxian),
女 ,
59岁 ,
武汉市大法弟子。2000年,大法弟子王菊仙因进京上访被拘留,并送到老法庭洗脑班,家人多次去钢花派出所要人,被派出所强行索要了二千元保证金,在拘留所关押期间索要伙食费三百元,在青山区洗脑班关押期间,先后两次被索要伙食费共计七百八十元。 参与迫害的主要部门:青山区“610”办公室,政法系,青山分局,钢城分局,青山各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部份工作人员,青山看守所,武汉市第一看守所,拘留所,武汉市驻京办事处等等。 2000年11月26日中午,大约一点半钟,钢花新村121社区居委会书记陈德芳(此人是被迫参与的)和片警陈某某到王菊仙家,说有点事要王菊仙到居委会去一下。王菊仙问什么事?她们说去一下就回来。在居委会坐了大约10分钟,110车来了,将王菊仙绑架上车,先送到钢花派出所。过了一会又由政保主任李慧安和副所长王保五,将王菊仙和另一位老学员一起送到青山区老法庭洗脑班。 王菊仙一直被关在那,不许与外界接触,每天24小时白天黑夜都有警察和其它单位派来的人守着,天天洗脑,个别谈话,集体训话,所谓的“学习帮助”,放洗脑电视录相等等。王菊仙在这里被强迫交伙食费480元。 2001年元月12日,因要过年了。王菊仙丈夫多次去钢花派出所要人,他们硬要交所谓的保证金2000元,才肯放人。王菊仙丈夫没办法,只好将单位刚发的2000元过年的钱给了。副所长王保五当时还要王菊仙丈夫写交条。王菊仙丈夫说:“哪有这个理,是你向我要钱,应该你写收条给我,我没有写交条这一说。”王菊仙丈夫要治保主任也应该签字。无奈下,他们只好签了名,盖了章。
迫害类型: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交保证金;
非法关押;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拘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武汉蔡静玲、王菊仙、陈月凤遭受的迫害
武汉市青山区法轮功学员遭受的经济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武汉市青山区洗脑班
青山区“六一零”
钢花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0年4月15日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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