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华
简介:
王志华(Wang,Zhihua),
男 ,
28岁 ,
河南林州市大法弟子。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五日上午八点,王志华开着自家车拉货,被林州市国保大队秦志德和杨义国拦住说:“你的车是被盗车,到公安局说清问题。”王说:“我有购车发票,不用。”他们就强行把人塞到公安车上,拉到国保大队办公室,国保大队队长秦志德、恶警杨义国暴力逼供,使王志华身上多处青紫,软组织损伤,非法关押到当日晚十一点才放回。 当天上午,国保大队队长秦志德还带领七、八人在王志华家非法搜查一次,又到营业的店里非法搜查两次,一无所获。负责网络的人把计算机全部验证没问题,又请高手还未查出可疑之处。下午四时,林州市国保大队队长秦志德等人强行把正在营业的三台计算机主机拉走。 九月三十日上午,秦志德带领李明昌和杨义国来到家中通知拿计算机,王志华被骗到林州市国保大队办公室。林州市恶警杨义国和安阳市国保大队大个子恶警在王志华脸上左右开弓打耳光数下,晚上不让睡觉,更可恶的是不让人穿衣服和鞋并毒打。在安阳反邪教办公室科长卢晶明坐镇指挥下,林州国保大队分班轮流对王施行三天不让睡觉的迫害,秦志德将王志华一只手铐在铁管上,另一只手铐在铁椅上达一晚之久,至十月二日晚十点左右在卢晶明参与和指挥下,王被非法绑架到安阳县看守所继续迫害。 失踪八天,十月十号上午安阳县看守所才通知家人送衣服、鞋、被子,但不让家人探视。十月二十一日下午在卢晶明指使下,常章林带领王太吉、李明昌把王志华从安阳县看守所绑架到林州继续迫害。在公安局往看守所路上,常章林拿出毛巾让李明昌捂眼被推后,王太吉强行给蒙住。横水镇窑头村大法学员郭现平被秦打的面目全非。王也被人用手打头,用脚踢身。秦叫嚣:“打你就是打你,共产党让打击打击,不打怎么叫打击。”幕后黑手就是卢晶明。 十一月三日下午,常章林、王太吉到看守所送逮捕证,罪名是“破坏法律实施罪”,办案人员为常章林、王太吉,批准局长张世忠。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七日上午十点多,河南省林州市国保大队队长秦志德带几名公安人员,驾一辆无任何警车标志的五菱之光面包车,来到林州市看守所,把王志华从看守所再次劫持到公安局的地下室进行迫害。 下午一点多,秦志德强迫王志华站在两块厚板子上,将他的一只手吊铐在铁管子上,然后将板子去掉,使王志华只能用脚尖点着地,只一会儿工夫,王志华的手就失去了知觉,就这样一直吊铐至下午四点多才将他放下来。期间,王志华问秦志德:“这是你的主意吧?”秦志德说:“这是程序”。这道出了他们对坚持自己信仰的法轮大法弟子可能都用过类似的刑罚。 在放下王志华之后,秦志德又说:“安阳的领导对你的事很重视,你想你不说能行吗?领导还等着听汇报呢。”他虽然没说是哪个领导,但在一星期前有一个安阳市局被称作张局长的女领导曾在看守所非法提审了王志华一个多小时,而这个张局长在提审结束时交待秦志德,在她走后要多提审王志华几次。 十二月十一日前后,在未通知王志华家人的情况下,把王志华转到安阳市韩陵乡看守所,未带被子和衣物,直到二十一日,才通知家人去公安局国保大队拿回在林州看守所的被子等物。 林州国保大队一听说王志华家请了有正义感的律师,很惊恐,马上通过司法局百般阻挠,硬是不让正义律师为王志华做无罪辩护。 在家人不知任何情况下于二零一零年四月中旬秘密非法判刑十年。王志华则经常被安阳、林州两地非法关押。安阳市政法委书记郭法杰任期内迫害法轮功学员。 非法关押河南省郑州新密监狱。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诱骗/利诱;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绑架/劫持;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毒打/殴打 ;
剥夺睡眠 ;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长时间吊拷 ;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提审;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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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林州市恶警常章林的恶行
责任单位及恶人:
安阳看守所
林州市公安局
:
张世忠,
李明昌,
秦志得,
常章林,
杨艺国,
王太吉
安阳市610
:
卢晶明
安阳市政法委
:
郭法杰
韩陵乡看守所
林州市看守所
郑州新密监狱
更新日期: 2017年8月31日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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