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翠花
简介:
余翠花(Yu,Cuihua),
女 ,
74岁 ,
江西省南昌市法轮功学员,江西五十铃汽车制造公司的退休职工。余翠花于一九九六年十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后,身患的头晕、头痛、关节炎、胃病等多种疾病不翼而飞,至今二十多年身心健康。 一九九九年江氏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后,余翠花坚定自己的信仰,多次被绑架、关押、抄家、罚款、关洗脑班,经受过近十年的牢狱折磨,遭受过毒打、上铐、吹冻、罚站、剥夺睡眠、野蛮灌食、奴工劳动、酷刑逼供等残忍迫害。先后遭两次非法劳教(一次两年六个月、一次三年)、一次非法判刑(四年),经历了近十年的牢狱折磨。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二日,再次被非法判刑五年半关押到省女子监狱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公开迫害法轮功,单位逼余翠花上交法轮功的书籍及资料,逼她写出不再修炼的“保证书”,并派人非法监视她及家人的行踪。一九九九年十月,余翠花去北京为法轮功鸣冤,被单位有关人员绑架回江西后,直接劫持到南昌市洪都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了四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元月,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余翠花被劫持到江西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半。 二零零零年黄历大年三十那一天,恶警将余翠花铐在位于北风口的窗户上,吹、冻长达十多个小时。后来,还唆使吸毒犯打骂她,用湿毛巾、硬本子抽打她的脸部和头部,并且长时间的罚站。 余翠花绝食抵制迫害,恶警狱医野蛮插管灌食,致使余翠花全身发紫、抽搐,被紧急吸氧抢救。寒冷的冬天,恶狱医将米汤倒于她衣领内,还不准洗澡、换衣。她还目睹很多其他的法轮功学在灌食时被折磨的口鼻鲜血直流! 在酷热的炎夏,在“四大火炉”的南昌,劳教所恶警强迫余翠花及其他法轮功学员在暴晒下所谓“军训”,不准洗澡,致使她全身长满疥疮,痛痒难受,根本无法入睡。 一次在冬季大雪大风之天,劳教所恶警将余翠花双手双脚呈大字形绑在铁丝床上,不让睡觉、不让大小便,还有一次将逼她站在打开的窗户前吹、冻。 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日被邪恶之徒非法抄家,抄到了大法真象材料,现在她被非法关押在南昌市青云谱分局行政二队。邪恶之徒非法提审余翠花时,把她吊起来3天3夜,余翠花的手被吊得发黑。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江铃派出所的警察将余翠花骗至江铃派出所,随后将她绑架并抄家。青云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的徐大队长、潘队长、两个胡姓警察(其中一个戴眼镜)对她进行非法的严讯逼供。恶警将门窗紧闭,将她整个人靠墙壁悬空吊铐,用桌子的抽屉加上摩托车的头盔将后背垫离墙壁,再抓住双手使劲往墙壁上击打。一会儿,手铐就卡进了手臂的肉里,血肉模糊。接着,恶警两手用力,狠命抠她的两肋;往脸上使劲打,满口血泡直冒,大小便失禁。十二月中旬,余翠花又被劫持到江西警校的洗脑班继续强制洗脑迫害,警察并向她家人强行收取押金三千多元。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七日,余翠花在江西高安市发放真相资料,被高安市新街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遭五、六个警察殴打。五月二十六日,她被第二次非法劳教(三年)。劳教期间她被关小号,不准睡觉,强制洗脑,每天被逼奴工劳动十三、四个小时。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七日,余翠花在南昌青云谱区麻坊“好又多”超市发放真相资料时,被蹲守的京山派出所便衣警察绑架。青云谱区法院就凭几张“法轮大法好”的真相标语及一副对联,对她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九年元月,她被劫持到江西省女子监狱,在那里遭受了地狱般的迫害和折磨。 在女子监狱,余翠花被包夹的刑事犯人逼着背监规,不背就被罚站,中午站两个小时,晚上站两个小时;而且包夹的犯人还不停的侮辱、谩骂大法。恶警还逼她看诽谤法轮功的录像,经常用关小号、扣分等卑鄙手段强逼法轮功学员答诽谤法轮功的试题,进行暴力洗脑。此外,还不让睡觉,不让购生活用品等小货,从事长达十四个多小时的强制劳动。 有一次搬材料时,余翠花右手严重受伤,伤痛导致晚上无法入睡,却还被逼着用右手一针一针的抽线,十分痛苦的完成生产定额。最后还被延期十一天才被释放回家。在劳教所和监狱里,余翠花都被强行以“体检”名义抽过血。 法轮功学员余翠花女士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将《刑事控告状》寄到最高检察院,要求追究迫害元凶江泽民的罪责,将其绳之以法。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上午十点半,南昌市江铃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四名刑警(其中有一名姓李),闯入法轮功学员余翠花位于莲塘镇安居小区住房,在出示了搜查证后,入室四处拍照、抄家。当天中午,将余翠花不修炼的丈夫老杨劫持到江铃公安分局做审讯笔录,讯问无果,当天下午3点钟,国保警察送老杨回家,其目的是想非法抓捕余翠花。扬言:不抓到余翠花,就不放她的丈夫。对外向四周居民谎言散布是抓“搞传销的”,以掩盖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的罪恶。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上午,余翠花与当地一位80余岁老年女法轮功学员在江西南昌新建县向当地有缘人直面发放真相大册子,遭当地警察绑架,老年法轮功学员当晚回家。余翠花被关押在新建区看守所。后被转入南昌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已被非法关押近十个月,超过七个月的最长关押期限,目前,已遭非法起诉。 二零一六年三月四日被非法逮捕,十二月二十二日被非法判刑五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收到新建区法院送达的五年半刑期的判决书。 二零一七年一月,余翠花及家人向南昌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四月,余翠花被南昌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被送往江西省女子监狱关押迫害。 余翠花被羁押期间,高龄的老伴在奔走呼救与无望等待中离世,原位于迎宾大道的住房因抵债被出售,余翠花在近七十岁时承受家破人亡的人间苦难。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余翠花回家。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早上9点左右,南昌市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李姓、江姓、陈姓三个国保警察窜到余翠花家敲门,谎称问余翠花是否打过疫苗。余翠花开门之后,他们闯了进去,要绑架余翠花去西湖区公安分局,余翠花不从,他们就动手拉扯,并问她在车站干什么?跟别人说了什么?是不是传播法轮功?余翠花不配合他们,并给他们讲真相,后余翠花被绑架到西湖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一直到下午三点半才回家。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二十二日,南昌市西湖区、青山湖区、青云谱区等公安分局分别行动,集中抓捕关押至少彭小兰、刘永英、朱云林、余翠花四名法轮功学员,对他们实施绑架、抄家,强制关洗脑班与行政拘留。 余翠花家中被抄走了5本大法书,并将余翠花、熊华英、冉一仙在家拘留10天。
迫害类型:
吊绑/吊瓶;
抄家;
罚站;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迫害亲属;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非法起诉;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非法劳教;
毒打/殴打;
长时间吊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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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南昌市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南昌县法院
南昌市第一看守所
青云谱法院
江西省女子监狱
新建县看守所
南昌市中级法院
江铃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新建区法院
高安市新街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4年10月7日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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