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洪琴
简介:
孙洪琴(Sun,Hongqin),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二零零九年三月六日、二十三日和四月三日,吉林省梅河市公安局、柳河县公安局政保科和柳河各派出所积极配合吉林省“610”和通化市公安局(梅河市、柳河县公安局归通化市公安局管理),三次绑架19名柳河大法弟子(朱春和、陈洪玉、孙云启、杨晶、李景武、赵桂华、孙洪琴、孙影、沈桂云、吕建杰、孔令如、陶来凤、许少花、革(女)、苗凤霞、唐敬礼、(五道沟镇)一名、孙培英、徐立星),非法骚扰和抢劫几十名大法弟子家。非法判刑2人(朱春和被非法判刑4年、孙洪琴被非法判刑3年);下捕票3人;劳教9人;保外5人;造成7人流离失所。当时被绑架的17名大法弟子被分别非法关押在柳河看守所、梅河看守所、通化看守所和通化县看守所。警察对待大法弟子的手段十分恶毒:把大法弟子叫出去把头给套上黑袋子什么也看不见,带上车,去的方向也不知道,左拐右拐一个小时左右,停下来,又给带进一个长长的走廊,进一个屋被摘掉头上的黑袋子,看见屋里有老虎凳、吊环、手铐、铁椅子、电棍、绳子等。逼供时他们什么刑具都用:打、电、上大挂……。二月份吉林天寒地冻,警察把大法弟子的棉衣扒下来只穿衬衣,铁板椅子浇上凉水,把大法弟子绑在上面,打开门窗,穿堂风冻二十多个小时,逼迫按照他们的要求回答问题。 孙洪琴被非法关押在柳河看守所。 孙洪琴和丈夫经营的价值几十万元的婚纱影楼,以摄影照像为生。被专案组三番五次的到影楼和家中乱翻,抢走了影楼经营上使用的五台电脑、二台打印机、一台扫描仪、一台录像机(价值2万元)一台DVD、一台VCD、二个mp3总共价值四万多元。在这期间恶警还多次提审孙洪琴的丈夫,给孙洪琴的丈夫精神压力很大,国保大队又用监控器和蹲坑等方式骚扰他正常营业,使一个很红火的经营二十几年的婚纱影楼没有照像设备又经常无人经营管理,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孙洪琴的丈夫把婚纱影楼低价售出。 孙洪琴被绑架到看守所期间,专案组为达到他们所提审的目的和要求,非法提审二十多个小时,提审期间不让吃饭睡觉。当送到看守所时,她脸色发青。经过十多次的非法提审,违法批捕、开庭,于二零零九年十月份送长春黑嘴子监狱、诬判三年
迫害类型: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判刑;
搞垮或使大法弟子的经济实体蒙受损失;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柳河县“六一零”公检法犯罪事实
吉林梅河市、柳河县警察迫害善良民众
责任单位及恶人:
梅河口市公安局
通化市公安局
柳河县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10年2月6日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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