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洪丽(红丽)
简介:
赵洪丽(红丽)(Zhao,Hongli(hongli)),
女 ,
年龄未知 ,
吉林省通化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四日晚约十一点多钟,集安市头道派出所所长杜国良指挥下,所长李洪伟、教导员王永利等在路上绑架五名法轮功学员。这五位法轮功学员是逄增德、刘伟、赵洪丽、张学杰、王丽艳。恶警对他们谩骂,脚踢,拿皮带恐吓、用手铐勒等恶毒方式逼供。王永利威胁女法轮功学员要给扒光衣服如何如何;孙连和则公开大叫:“告诉你们,共产党就这么腐败,谁都知道,警察就这样,就耍流氓了,上哪告都告不赢!” 七月二十五日下午,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进集安市看守所。集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姚新猛是迫害责任人。 集安市法院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二十八日两次对四位大法弟子进行非法庭审,因为伪法院、公诉机关和办案单位所谓公诉条款没有一条合法,被四位法轮功学员的律师驳斥得理屈辞穷,哑口无言。集安市公、检、法、司明知道迫害大法弟子是违法的,但仍按照中共的邪恶意志非法乱判。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吉林省通化市集安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逄增德、张学杰、王丽艳非法枉判四年重刑,三人不承认邪党法院违法判决,现已上诉。法轮功学员赵红丽被枉判三年缓期四年,现已回家。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三日上午,通化市民主派出所的片警带两名通化市国保支队警察在法轮功学员刘伟、逄增德、赵红丽家附近窥视,后又到法轮功学员单位窥视。进行摸底调查,欲行迫害。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二日,通化市公安局、民主派出所又企图绑架赵洪丽,他设法走脱。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九点至九点半之间,法轮功学员赵红丽在去集贸上班的路上,被通化市东昌区民主社区人员与民主派出所两个警察截住,让赵红丽去派出所一趟。赵红丽打电话告知家人。家人赶到后,与社区人员和警察据理力争,他们没给出任何理由,只是一味让赵红丽去派出所。社区人员打电话找来社区主任。这样僵持了半个小时左右,最后,家人让赵红丽上班去了。 赵红丽曾于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四日在集安市头道镇讲真相时,被头道镇派出所绑架;八月二十四日,被集安市检察院非法批捕;十二月十七日,集安市法院对赵红丽非法枉判三年缓期四年。 二零二一年五月第二周的一天,大法弟子赵红丽夫妇正开车,接到号码为15944586870的人打来的电话,说:“你是赵某某吧,我是西昌社区的,是610告诉我们你们俩口子炼法轮功,这里要你们签个五书。”赵红丽的丈夫肯定的说:“我们不签”。社区人员说:“是上面让签的”。赵红丽的丈夫再次肯定的回答:“你告诉上面,不签!”社区人员无趣关断电话。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审讯;
打骂;
威胁/恐吓;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非法发布逮捕令;
骚扰;
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425840.html#2151721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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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通化市赵洪丽被迫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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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集安市法院理屈辞穷 仍枉判四法轮功学员
吉林集安市法院非法庭审 辩护律师严词驳斥
吉林省集安市公检法构陷大法弟子
吉林省集安市国保大队长姚新猛的罪恶
吉林集安市头道镇派出所恶行
相关单位及个人:
中共集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单位地址 集安市政务中心十一楼
邮政编码 134200
联系电话 0435-6210658
集安市政法委书记 康宝生
集安市政法委书记 于文全 13604452067
集安市政法委副书记 陆春胜 13904454385
集安市检察院 检察长 崔某某
集安市检察院 科长 张福生-单位:0435-6235756
集安市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张金叶-13704352513 单位-0435-6235755
集安市国保大队长:姚新猛 35岁 手机:13844539588、0435-6228574 家里电话0435----6219588
集安市黎明派出所:王非(姚新猛妻子)手机:13843544820
责任单位及恶人:
通化市610办公室
民主派出所
集安市公安局
:
姚新猛
集安市看守所
集安市法院
集安市检察院
集安市政法委
集安市头道派出所
:
孙连和,
杜国良,
李洪伟,
王永利
通化市东昌区民主社区
西昌社区
更新日期: 2021年5月23日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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