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兰
简介:
李凤兰(Li,Fenglan),
女 ,
64岁 ,
伊春市大法弟子,南岔水解二小学的工会主席,现已退休。李凤兰坚持修炼使她身心受益的法轮功,在江泽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发动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后,她也遭受了冤狱折磨,二零一二年出狱时不能走路、不能吃东西。二零一五年八月,她向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江泽民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以个人意志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类似「纳粹盖世太保的全国恐怖组织──610办公室」,同年七月以「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恐怖灭绝政策发动了对上亿法轮功修炼民众的全面迫害,造成难以计数的幸福家庭被毁,无数人被酷刑致伤、致残,数百万人失去生命,甚至被活摘器官牟取暴利。 下面是李凤兰女士陈述的事实与理由: 我是一九七零年从教,自觉守法,为人师表。一九九四年以后身体每况愈下,肺气肿、妇科病折磨的我全身免疫功能失调,每个月住院两次,喘不了气,上不了楼,走不动路。孩子刚十一岁,我就快病死了,挨到一九九八年我已经上不了班了。就在垂危之际,经朋友介绍,一九九八年十二月我开始修炼法轮功,仅七天时间,我突然觉得一身轻,精神特好。我被自己身体的变化惊呆了!从来不信神的我一下子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这神奇的变化让我心服口服。从此,我自觉按照「真、善、忍」修炼心性,身体越来越好,思想得到升华,减轻了家里的经济负担。从此我全身心的投入工作,创造了非常优异的成绩。 然而修炼大法仅仅四个月,江泽民这个人丑就发动了这场惨无人道的迫害。从一九九九年四二五开始,党内就不让修炼了,到七二零,迫害升级到灭绝人性,我个人深受其害,罄竹难书。 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开始,公安局和学校联合起来,今天办班洗脑、明天收身份证,天天折腾,他们都听不懂人话了!我说《宪法》规定信仰自由,怎么做好人还有罪了!他们说:「啥是法律,共产党江泽民就是法律!」真是黑社会了!颠倒了黑白,没了王法没了人道。 二零零一年我五十岁,迫害形式更加严峻,天天抓、查、打、关、判,简直乌烟瘴气!他们集中了社会的闲散无业游民监视法轮功学员,检举一个赏二百元。二零零一年十月份,我被一个流氓举报,十几个警察开着警车在我家蹲坑了一个多月,从此我流离失所一年。 后来他们一直用手机监控我,让街道邻居监督我,出门入门都得请示。而且经常找我儿子调查我,恐吓威胁无所不用其极的迫害我的孩子!给他压力,使他无心工作更无心生活了。生活中他们时刻派人查我,监控电话。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早三点多,六个警察开门闯进我家,他们自己配有钥匙,开门就进,简直无法无天了,见啥拿啥,抢走了大法书和电子用品共三大袋,连假头套都偷走了。在公安局迫害四天四夜不让睡觉,用非人的办法折磨我、刑讯逼供、欺骗造谣、手段极其恶劣。 在看守所里,经受了生不如死的折磨十个月,吃的猪食,不给热水,洗澡都用凉水。不让家人见,案子也不结,也不放人。后来我们就绝食抗议,他们就野蛮灌食。后来他们在大米粥里下药,我因此中了毒,十几天不吃不喝,就一个劲的呕吐,虚脱的没了人样!起不了床,走不了路。找所长说,他们都幸灾乐祸!他们残忍的看着也不管,往死里整。后来我就瘫了,起不了床。 在看守所的十个月里,他们折磨我孩子,吓唬他说我不行了,要赶快花钱办精神病就放人。当时我孩子借了好多钱开了个饭店,让他们吓得拿了不少钱,致使饭店刚开始就开不下去了,损失了一百多万!孩子活不下去了,只好另走他乡。 非法抓捕关押给我丈夫的伤害最大。当时他患胃癌手术不长时间,家里无人照顾,生不如死。试想一下,一个得了绝症的人,家里遭这么大的难让一个病人怎么承受! 在看守所里非人折磨十个月后,我被非法判刑三年。 在哈尔滨女子监狱时,我已被折磨的头发全白!牙齿全掉。他们用「十不准」的办法非法折磨我:不准接见、不准放岗、不准说话、不准买东西、不准写信、不准随便看人、不准随便上便所、不给热水喝,每天坐小板凳不准乱动,一动就上来人打,经常有人蹲小号,天天喊叫不断打人不停,惨不忍睹。 监狱的警察没人味,撒谎欺骗、无所不用其极。有一次我儿子带了一千多元钱去看我,他千里迢迢背着东西,来到之后,狱方不让见,说甚么「表现」不好等等,我儿子花了不少钱拉关系,他们答应了。可东西他们却分了,我啥也没得到。有一次我妹妹送药,也都让他们偷分了。对法轮功学员,他们可以随意欺辱、打骂。 苦熬到二零一二年三年期满,我正被折磨得不能走路,不能吃啥东西了。回家后不几天,南岔政法委又抓我到伊春洗脑班非法关押了二十五天,每天被迫听那些污蔑大法的捏造的谎言。伊春洗脑班的领导和狱警以非人的方式折磨我,天天恐吓威胁、不让休息、侮辱谩骂无所不用其极。 这是啥世道呀!我没犯法,更弄不懂用甚么手段破坏了哪条法律的实施。我一生光明磊落,为人师表,奉公守法,最后却被关进了监狱,让真正的犯人连打带骂,随便弄死弄残。 十六年了,我因为实践「真善忍」做好人,吃尽了苦头受尽了屈辱。家人不理解,世人不理解,而被迫害的原因却是做好人。我教过的学生来抓我,我教过的学生在看守所看着我,我教过的学生起诉我!无数事实让我真正看到了共产党是怎样把人变成魔鬼的! ************************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早六点,民主派出所在公安局治安大队和“六一零”的配合下将李凤兰绑架同时抢走大法书籍及真相资料等,目前李风兰仍被关押在南岔看守所,面临被非法庭审。对此负责的有南岔公安局长张喜军。 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区法院原定于二零一零年六月八日对满晓敏、李风兰、赵淑阁、张雅贤、侯志军、王祥、安永臣七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延期,这七位法轮功学员已经被非法关押了近八个月。目前“所谓”的案件已由南岔检察院移交到法院。 李凤兰在看守所在被迫害了十个月,经过绝食抗争,身体已非常虚弱,走不了几步,头发也全白了,到女监十一监区后每天一帮人看着,逼你连吵带骂,加上不让睡觉,还得姿式坐着李凤兰总要昏迷实在挺不下去了,就违心写四书,一帮犹大奔走相告,看着她们李凤兰的心里极难过。 后来李凤兰写声明四书作废后,招致一系列的严重迫害,血压高至180,还逼着坐小塑料凳,逼着干活,不干就折磨,不让写信,不让接见,不让打电话,不让订菜,不给开水喝,不让说话,不让放风。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提审;
非法关押;
坐小板凳 ;
剥夺睡眠 ;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禁止学员相互说话;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
伊春市南岔區公安局對法輪功的迫害
黑龙江伊春市七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庭审
黑龙江伊春市南岔区警察绑架侯志军等十余人
相关单位及个人:
南岔公安局长张喜军。
责任单位及恶人:
伊春市看守所
伊春市公安局
伊春市610
南岔区公安分局
:
李学民
南岔区610
哈尔滨女子监狱(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伊春市洗脑班
南岔看守所
伊春市南岔区法院
南岔公安局
南岔治安大队
:
张喜军
南岔区民主派出所
南岔区政法委
更新日期: 2015年12月19日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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