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金霞
简介:
崇金霞(Chong,Jinxia),
女 ,
45岁 ,
甘肃省金昌市法轮功学员。崇金霞曾经是金昌市金川集团公司培训中心的一名教师,一九九九年七二零,电视上媒体上突然铺天盖地的批判法轮功,崇金霞曾在金川集团公司宣传部举办的相关比赛中一举夺魁,因此一直在业余时间在公司宣传部电视台新闻和访谈类节目担任主播试播员。有这样的经历使她对电视媒体的真实度有自己的判断力。那段时间当新闻媒体不断污蔑诋毁法轮功时,她就和曾炼法轮功的同事谈论交流,后来索性借来一本《转法轮》看了起来,这一看就什么都明白了:明明是教人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怎么能说是邪的?就这样,在舆论还铺天盖地的攻击污蔑法轮功的时候,崇金霞却毅然决然的开始修炼法轮功。一开始就顶着巨大的压力,家人的反对,单位领导找谈话,还没收了她的《转法轮》手抄稿。常有莫名其妙的什么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的人上门骚扰。因为那时崇金霞还没有成家,和父母住在一起,两位老人被惊吓的常常睡不着觉。 迫害时间待查,因上网将金昌恶人的迫害事实曝光,被国安局恶警非法抓捕,并被非法判刑十一年,因查出有肝病,监狱不收,但金昌“610”不允许保外治疗,已被非法关押一年半。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二日,被金昌市国安特务徐斌、梁柏、贾俊、陈晶晶、朱喜明带十几个特务、恶警闯入金川集团公司培训中心,秘密绑架。单思源、崇金霞被秘密关押在永昌县戒烟所, 徐斌、梁柏、贾军、陈晶晶、朱喜明伙同其他流氓特务、恶警对单思源连续九天酷刑逼供,单思源被折磨的不能独立行走,必须有人搀着才行。国安特务对法轮功学员实施酷刑的时候不动声色,躲在背后用伪善诱供,捏造伪证,罗列构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证据”崇金霞是零口供,被国安捏造了一本子的虚假口供。李桂英和崇金霞在大市场偶然见面,被跟踪偷拍照片,也被作为构陷法轮功学员的所谓“证据”。 警察非法搜查,把家中的录音机、BP机、法轮功书籍和教功光盘统统搜走,当时家中还有个八十多岁的外爷,自此惊吓后人就开始变糊涂了。崇金霞的母亲也吓的瘫倒在沙发上。 崇金霞被绑架到金昌市国家安全局,非法审讯,三天不让睡觉,后被关押到永昌戒烟所(后来知道,本来要关看守所,人多放不下。这是属于异地关押)。崇金霞因为是培训中心职工大学教师,年轻,学历较高,就被冠之以地区的“头目、领导”之类的,大动干戈的作为“要人”异地关押。而崇金霞因为是在法轮功被迫害之后才开始走进的,没有集体炼功环境,几乎不认识几个法轮功学员,何谈“领导”? 崇金霞在戒烟所绝食抗议,就被所长陈掖生强行灌食:叫来一个吸毒犯,两人将崇金霞按倒在地,用筷子把嘴撬开,将塑料瓶中的面糊灌入,呛得崇金霞死去活来。在戒烟所关押期间,安全局每隔一段时间还派人把崇金霞带到金昌审讯,一审就是至少一星期,还不让睡觉。戒烟所强行逼迫崇金霞的家人交伙食费。约三个月后崇金霞又被转到金昌市看守所继续关押。关押期间,有次将崇金霞带到安全局的地下室,铐在冰凉的铁椅子上两天,崇金霞以绝食抗议,第三天才把不成人样的崇金霞带回看守所。(迫害责任人:徐斌、梁柏、贾军、陈晶晶、朱喜明等) 二零零四年一月十六日,被非法判刑十三年。金昌市中级法院审判长樊新平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崇金霞。 金川区法院副院长魏崇文,刑庭庭长谢玉平,曾作为审判长、审判员参与多起对大法弟子的非法判刑;多次参与非法审判的人员:张慧凝、马琳、祁世萍、李玉芳 、杨立强。几年来,被金川区伪法院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有十六人。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兰州市中级法院非法开庭,金晓琴被以所谓“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七日,金晓琴被转移至甘肃省女子监狱继续关押、迫害。当时在女子监狱入监队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有:张桂兰、张金梅、朱芝兰、张明海(已被迫害致死)、杜桂芳、陈洁、崇金霞、李明娜、王志君等,在那里每天都被迫看污蔑、诽谤法轮大法的邪恶录像。尤其是震惊中外的二零零一年天安门“自焚”伪案及前后出笼造谣、抹黑大法的《焦点谎谈》,轮番播放,强制洗脑,灌输毒素,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崇金霞被判刑十一年劫持到甘肃省女子监狱,由于体检不合格,第二天又被送回金昌看守所继续关押。这期间,崇金霞以绝食抗议,看守所就胁迫崇金霞的哥哥亲自来给他插胃管灌食。因为崇金霞的哥哥是医生,看着妹妹瘦弱不堪,又怕看守所更加折磨妹妹,崇金霞的哥哥流着眼泪,自己带着胃管等工具被迫给她下胃管。 大约半年后,在一个凌晨三、四点钟时,突然说要送到女子监狱,不通知家人的情况下,崇金霞和其他几个被关押的人,被强行的、偷偷摸摸的连夜送到女子监狱,并硬行送入。(体检还是不合格)(迫害责任人:徐福有、陈国民、邹斌等)。 崇金霞的哥哥因为一直为妹妹的事情东奔西走,可是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不讲法律”,律师不敢辩护,所有相关部门一提”法轮功”都讳莫如深,真的是投诉无门。父母以泪洗面,哥哥抑郁难平,原本有些病,在崇金霞入狱后不久就病情加重入院,几年后,没等到妹妹出狱就病逝了,留下个七岁的女儿。三年后母亲受不了这几重打击也因心衰过世了。 崇金霞近日控告江泽民当任时祸国殃民。崇金霞被非法抄家一次、被非法拘留二次,被非法判刑十一年。根据刑法规定,江泽民犯下了剥夺公民信仰罪、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剥夺公民财产罪、刑讯逼供罪、滥用职权罪、诽谤罪、侮辱人格罪。因此,申请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同时释放所有被关、被拘、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下午四点多,金昌市金川龙首分局几名警察闯到法轮功学员崇金霞父亲的家骚扰崇金霞。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上午十一点多,金昌市龙首分局滨河路派出所两名片警(艾某50岁;王某23岁)到崇金霞的父亲家(崇金霞一直在父亲家照顾腿摔伤的父亲),藉以核查户口名义进行骚扰。最后,警察要崇金霞的电话号码,她没有配合,约二十几分钟的时间,警察离开了。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甘肃金昌市龙云里社区的人员到丽景西苑住宅小区法轮功学员崇金霞的家中去骚扰,但家中没人。随后她们就给崇金霞打电话骚扰说要登门帮助转化、解脱什么的。现在崇金霞就和她们约好二十一日下午去社区,准备给他们讲真相。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六日,甘肃金昌市金川路派出所警察给当地法轮功学员崇金霞的丈夫打电话,要求崇金霞去派出所进行所谓信息采集,并说是对所有“有前科”的人员进行采集。丈夫不知情,告诉崇金霞,崇金霞说:“不能去,这是骚扰,不配合,再打,就给我本人打。 之后18日、19日,派出所打电话给崇金霞,要求去做信息采集,并威胁说你,你不来,就上你家里来。崇金霞说,我肯定不来,不能配合你做违规违法的事情。对方说,好,我们来找你。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
“倒挂” ;
绑架/劫持;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摧残性灌食 ;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18829.html#21119234121
甘肃金昌市龙云里社区的人员骚扰法轮功学员崇金霞
甘肃省金昌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樊新平应负的罪责
甘肃金昌市滨河路派出所骚扰法轮功学员崇金霞
甘肃金昌国保近期骚扰法轮功学员
甘肃兰州市李民娜遭受的迫害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44844.html#17327233823
甘肃省金昌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综述
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安全局迫害法轮功事实
甘肃金昌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检察院、法院人员
兰州金晓琴被国保大队恶警绑架迫害
甘肃女子监狱近十年来迫害纪实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18829.html#21119234121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11/154518.html
金昌市金川集团公司恶党人员邓少军犯罪事实
甘肃金昌市金川集团有限公司犯罪事实(图)
甘肃金昌市金川区恶党法院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实
甘肃金昌市国家安全局的犯罪事实(图)
发生在中国河西走廊镍都金昌的罪恶
相关单位及个人:
甘肃金昌市金川路派出所电话:0935-5835376
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金川路派出所人员信息及电话
沈云龙 男 1964/11/26 13993578929
张治华 男 1965/2/12 13993567850
庞艳玲 女 1966/7/19 13830568569
李有旗 男 1966/12/11 13884508225
徐松林 男 1968/6/22 13739369009
朱永栋 男 1968/10/10 13830578170
社区人员:宋云(女)(音)任佩琴(女)(音)
电话:18993500758
迫害、抓捕、抄家单位:
金昌市国家安全局,甘肃省国家安全厅
金昌市金川区检察院公诉人:王永刚、陈吉萍
金区检刑诉字【2003】078号
金昌市金川区法院审判长:魏崇文审判员:张慧凝、杨立强书记员:马琳
金川区法院【2003】金刑初字第某某号
责任单位及恶人:
永昌拘留所
:
陈掖生
金昌市看守所
:
徐福友,
邹斌
金川集团公司
金昌市国家安全局
:
陈晶晶,
徐斌,
朱喜明,
梁柏,
贾军
金川集团公司龙首公安分局
金昌市610
兰州女子监狱(甘肃省女子监狱/九州开发区女子监狱)
金川区法院
:
王永刚
金川区检察院
:
陈吉萍
金川区人民法院
:
魏崇文,
谢玉平,
张慧凝 ,
马琳,
祁世萍,
李玉芳,
杨立强
金川集团公司党委
:
李逢国,
胡耀琼 ,
李永军,
邓少军
金川集团公司公安处(龙首分局)
:
韩钟玉,
王冀安
滨河路派出所
广州路派出所
:
陈国民
甘肃省国家安全厅
金川区政法委
:
樊新平
成都中医药大学
更新日期: 2021年1月29日 0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