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春
简介:
李新春(Li,Xinchun),
女 ,
51岁 ,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法轮功学员。李新春于二零零零年四月去了北京,为法轮功上访,在北京地下通道被警察给抓了,警察把李新春送到七台河驻京办。当时是七台河“610”头子毕树庆和其他三人在场,把李新春扣在床上,李新春开始绝食,他们就给单位打电话,李新春于五月十三日被东风矿保卫科王爱民带回当地。于十五日被保卫科孙玉龙、韩永江送到市行政拘留所,在那里被非法关押了十五天。在这过程中家人怕他们打李新春,给戍企分局局长买烟,又请孙玉龙、韩永江他们吃饭,花了三百多元钱,十五天后又交拘留所伙食费450元,其实也没吃那里的饭,因为一直绝食。这些花销对李新春们这上有老人,下有孩子上学的低收入的家庭来说,真是雪上加霜。 回到家不到一个月的一天,李新春去赶集,在回家的路上,又被红旗派出所包片民警王金宝,委主任李二媳妇,绑架到红旗派出所,所长问还炼不炼法轮功了,李新春就说了真话:“炼”,就把李新春非法关押到七台河市第二看守所两个多月。在那里遭受了非人的折磨,那里有一个姓周的警察,对同修用鞭子抽,当时李新春绝食,警察给李新春灌食的时候,李新春就用鼻子把管子夹住,当时他们就害怕了,叫李新春快点松开,要不管子折了还得动手术,李新春就是不松,他们就害怕了,后来就不灌了,在那里,李新春们失去了人应该有的一切权利,自由。李新春被关押对家人造成了极大的痛苦,丈夫整天愁眉苦脸,借酒消愁。上学的孩子得不到母亲的照顾,父母,兄弟姐妹为李新春提心吊胆,这次非法关押了45天,伙食费一千三百多元。 二零零四年四月一日上午,李新春在家做饭,有四个不明身份的人,闯进家,非法搜查,翻得乱七八糟,也没翻出什么东西,他们强行把李新春带走,送到戍企分局,因下午李新春还要参加技能考试,等李新春考完试,他们又把李新春拉到戍企分局,关在六楼,一会进来一个咋咋呼呼连喊带叫的人,就把李新春扣在审讯椅子上,那个年轻的警察,一边审李新春一边擦鼻子,他说鼻炎犯了,其实是迫害好人遭报应,一直到晚上九点多钟,他们一块没问出来啥,那个科长说:一会跟局长说让你回家。其实是骗李新春,他们两人一伙轮班看着,李新春摘掉手铐,正走出门,他们俩也出来,李新春下到二楼,开开窗户就跳下去,当时李新春腰就摔坏了,在师父的加持下,李新春走脱了。警察到处找李新春,家人不放心,又请他们吃饭,唱歌,又花去了五千元钱。警察们很震惊,他们说法轮功很神奇,今天可让他们看到了。 由于李新春被迫害,父亲最后在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八日,带着中共为什么迫害修真善忍的好人的不理解遗憾地离开了人世。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李新春下班时被”610”、新兴分局、红旗派出所等十多人绑架,还抄了家,像土匪似的把笔记本电脑、电子书、mp3、2个优盘、一部手机、钥匙、女儿的电脑主机、现金4千元,强行拿走,至今未还。并于二十三日晚送到第一看守所,直到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开庭,非法判了四年,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三日,非法关押在哈尔滨女子监狱。在那里遭到了非人的迫害,不让睡觉,在那里李新春们失去了所有的人应该有的一切权利,自由。整天就坐在小凳上,冬天就让李新春们坐在走廊里,那是非常冷的。 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和二日,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对李新春等六位法轮功学员非 法庭审,辩护律师当庭揭露了警察所谓的“证据”都是伪证,而所谓的公诉人拿不出一个证据、也没有一个证人。四月三十日,新兴区法院人员偷偷到看守所对李新春、姜波涛、郭其中三人进行非法宣判。三人上诉。六月九日中级法院人员口头告诉家属维持原判。六月十七日,家属到中级法院要求看判决书时被推出门外。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下午,七台河市公安局、“六一零”主任毕树庆伙同当地派出所的警察大约十几人,强行绑架了六名大法弟子及两名卖计算机、耗材的业主。由于海内外的大法弟子的讲清真相和家人的努力,卖计算机的业主张秀莲姐妹和大法弟子李凤波三人已回到家中。 但大法弟子李新春(女)、郭其中、姜波涛,关淑雪(女)、刘云荣(女)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恶警欲对他们非法判刑,据说所谓卷宗已到新兴区法院 。 大法弟子李新春的丈夫在煤矿上班,很辛苦,女儿在警察非法入室抢劫时,遭到恐吓,当时身体不适,不敢回家居住,现父女俩在害怕担心、悲愤中等待着亲人的归来。 大法弟子李新春、郭其中、关淑雪、刘云荣,直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五日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准备于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至三日对五名大法弟子非法开庭。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都已委托律师做无罪辩护。在律师准备出庭时,法院却通知暂不开庭。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家属才接到通知,四月一日新兴区法院将非法对李新春等五名法轮功学员开庭。分上午、下午。四月一日上午欲非法对李新春、姜波涛两名法轮功学员开庭,其他三名法轮功学员将在下午和二日开庭。 两名北京律师为李新春、姜波涛做无罪辩护。律师当庭揭露了警察所谓的“证据”都是伪证,力证了法轮功学员没有违反中国法律,信仰自由受中国宪法保护,要求立即释放法轮功学员。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于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二日非法庭审李新春等六位法轮功学员。当地“六一零”、公安局心虚,事先向各相关单位、街道下通知,要求在四月二日必须把法轮功学员“看好”。杨伟等法轮功学员因此受到骚扰。 四月一日,新建矿五采区邪党书记彭守玉、调度杨彦闯到法轮功学员杨伟家骚扰两次(家里没人),下午五采区区长徐文生将电话打到杨伟外甥家骚扰,导致刚从医院做完阑尾炎手术回家的外甥姑爷受到惊吓,为亲人的安全担惊受怕,因为杨伟自一九九九年以来被中共警察绑架五次。 四月十一日,杨伟上四点班时,邪党书记彭守玉、区长徐文生说“上面紧”(世博会为借口)以工作威胁、逼迫杨伟在保证书上签字。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和二日对李新春等六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辩护律师当庭揭露了警察所谓的“证据”都是伪证,而起诉书指控的所谓“犯罪事实”只有“口供”,缺乏客观性和相关性,并且漏洞百出,互相矛盾,不能互相印证。当律师一再要求公 诉人当庭出示证据证人时,办案人竟拿不出一个证据也没有一个证人。 四月三十日下午三点多,新兴区法院人员偷偷到看守所宣判。关淑雪、刘芳荣当天回到家中。目前李新春、姜波涛,郭其中仍被关押在七台河看守所。 五月六日,法轮功学员家人到新兴区法院询问,院长和庭长及负责之人避而不见;法院工作人员声称:“上面”有令,请律师的强行重判。 黑龙江省七台河新兴法院于四月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对法轮功学员李新春、姜波涛、郭其中进行非法庭审、构陷及判刑。三人上诉后,七台河中级法院六月九日维持非法原判。参与办案的法院人员言语中泄露,整个法律过程就是走过场,法院没权。 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李新春被庭审,在没有任何证人、证据的情况下,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零年六月九日,法轮功学员家属再次来到七台河中级法院,刚走到办案人汤文光办公室的门口,汤就说:(法院)已经到看守所宣判了,维持原判。宣判后家属可见人,但看守所至今不让见,即使是法院汤文光让见,看守所也不让,汤出去了一趟,回来后说:“我说的不算,别找我了,案子我已经交上去了。当家属要求看判决书时,汤以各种借口搪塞,最后又是把家属推出门外。 六月十七日,家属到中级法院要求看判决书时被推出门外。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三日,由看守所郑姓所长、曲姓班长、王大伟把李新春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三日至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一日李新春在黑女监九监区遭受迫害。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二日至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李新春在黑女监七监区遭受迫害。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审讯;
骚扰;
非法审判;
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
勒索钱财;
非法判刑;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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畏惧律师辩护 法院推迟庭审并胁迫家人辞退律师
惧怕律师辩护 黑龙江七台河市法院推迟开庭
七台河市李新春等被构陷 律师将做无罪辩护
欲兴冤狱 七台河恶警陈举阻扰律师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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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电话: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 邮编 154600
区号 0464 办公室 住宅 手机
主管事情相关人员:
刑庭 * [这次开庭就是此庭]
郑树伟(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庭长) 13946506176
田树海(也主管) 13704577388
张文彦 13945576136
田 梦 13946525186
杨正 刚 13846468555
杜俊峰 0464-825269 13069841010
鄂金亚(检察院公诉人) 0464--8340705办 13804871982
韩加利 (院长) 0464-8263407 13946517878
郑树伟(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庭长) 13946506176
田树海 (也主管) 13704577388
穆兆仁 (主管迫害法轮功)0464-2996451 13946519087
王志芳 13945570130
孙玉敏 13846470007
纪国光 0464-8693555 13329329567
葛 平 0464-8289639 13945599639
尹凤岐 0464-8270736 13945590136
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人员名单 邮编:154600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长仁(院长) 13304671800 宅8668777
王启胜(副院长) 13904670985 办8684099 宅8276598
徐锐锋(副院长) 13903673066 办8684002 宅8264591
聂鹏程(副院长) 13504881777 办8684005 宅8798237
韩加利 13946517878 宅8263407
张俊义(办公室主任)13019794466 办8684020
汤文光(办案人,8684035)
地地址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委 邮编 154600
杜军* 政法委书记 8687999 8264307 13904671367
姚刚 政法委副书记{610主任} 8660567办 8293933宅 13604570001
杨志杰 政法委 8261070 8268332 13104645555
张春雷 政法委 8278709 13846415709
王振林 市委“610” 8295768 13946590010
张永海 市委“610” 8281610 8275677 13946517016
赵春波 副市长兼公安局长 8263767[市长办] 8297001公安局办 13304678001
郑树伟(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庭长) 13946506176
田树海 13704577388
穆兆仁 (主管迫害法轮功)0464-2996451 13946519087
陈举X,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13089556565,8267007宅,[非法抄李新春家]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东风矿保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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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爱民,
孙玉龙,
韩永江
红旗派出所
:
王金宝
七台河市“六一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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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树庆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七台河市第一看守所
七台河驻京办事处
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建矿五采区
:
彭守玉,
杨彦,
徐文生
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汤文光
更新日期: 2023年11月11日 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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