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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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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海龙


王秀清娘仨走出前进劳教所时的合影


跟踪的警察车辆


秦月明一家四口人


秦荣倩(左)和秦海龙(右)伤心欲绝


王秀青娘仨走出前进劳教所时的合影

简介:
秦海龙
(Qin,Hailong), 女 , 24岁 , 秦月明与王秀青的小女儿,她的父母亲都是伊春市大法弟子。家住黑龙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区,父母做收购废品的生意,她还有一个姐姐秦蓉倩。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伊春市金山屯区公安分局恶警王喜带着5、6个警察,像强盗一样闯进秦月明家,他们不出示任何证件,抢走大量法轮功书籍,把秦月明绑架到公安局。公安局内有一个小院专门扣押临时人员,秦月明被逼迫放弃信仰,被非法关押了两个月左右。那时的秦海龙只有十岁,姐姐秦蓉倩十二岁。

秦月明获得自由后,因不放弃信仰,再次遭公安局恶警王喜和警察绑架。一九九九年十月十八日被非法劳教三年,在伊春市劳教所被折磨了两年。

秦海龙的母亲王秀青也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来到天安门广场打开了写有“法轮大法好”的横幅。可是她被广场的武警暴打,关押,后来辗转押回本地。当时十二岁的小蓉倩和十岁的妹妹寄居在姥姥家,姥姥年纪大身体又不好,还没有经济来源,带着两个孩子,吃菜都常常是邻居接济。

王秀青被押回伊春,姥姥领着小姐妹,跪在公安局长面前苦苦哀求:放了孩子的妈妈吧,我们这老的小的怎么过呀!公安局长置之不理,依然给王秀青非法定了二年劳教,送到哈尔滨戒毒所。十个月后王秀青在哈尔滨戒毒所身体被迫害出严重心脏病症状,劳教所怕担责任,把她送回了家;这时被非法劳教的秦月明也回到了家中,一家人经历了三年的分离,终于团聚。

二零零二年四月,政保科康凯和齐友、王喜、罗雨田一帮公安闯进秦月明家,把秦月明绑架后刑警队、政保科、巡警队、看守所部份恶警在公安局长崔玉忠、副局长董德林、张庆第、“610”办公室主任孟宪华的指挥下,对秦月明辱骂、殴打、坐老虎凳、上绳无数次等酷刑折磨,致腿骨、肋骨骨折,不能行走,被非法判刑10年,关押到黑龙江佳木斯莲江口监狱。

在绑架秦月明时,他的妻子王秀青向恶警讲真相,恶警不但不听,反将王秀青一同绑架,数天后,没有任何法律程序,就被送往哈尔滨劳教所(原戒毒所)非法劳教二年。十五岁的秦蓉倩惊恐的抓住爸爸的衣角,不让他被警察带走,一个叫康凯的警察一把把她拽倒,连踢带打,用脚使劲踩她的手和头。十三岁的妹妹秦海龙吓的直哭,不让警察拿她家的钱和东西,一个叫齐友的警察用公文夹狠狠的抽了秦海龙两个耳光,当时就把她打懵了。警察又抢走了她家的录音机、影碟机。最后把秦荣倩一同绑架。

十五岁的秦荣倩也遭到了恶警们的刑讯逼供,他们逼她说出父亲真相传单的来源,不说就逼她站了一天一宿,不许吃饭,并用掌猛抽她的脸,打的她头肿大发晕,身心备受摧残。因小蓉倩是未成年人,警察们竟把她的年龄写成十八岁,逼迫秦蓉倩在拘留单上签字,送进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一个月。

秦荣倩获得自由后,已经被折磨得消瘦了许多,凌乱的头发散发着油腻味,身上的衣服已经脏得不像样子。秦海龙和秦荣倩见面后抱头痛哭,秦荣倩说:“你怎么不去找我啊?你知不知道看守所里面有多冷?像冰窖一样。她们不许我睡觉,体罚我,一站就是一天一宿,我还经常被打骂。”秦海龙哭着说:“我不知道该去哪里找你啊!”秦荣倩安慰说:“不怕!老妹,有姐姐。姐姐回来你就不再孤独了。”

姐妹两人相依为命的过了四个月,亲戚把他们接回了山东省老家。因为家里穷,他们的爷爷奶奶还有叔叔伯伯们都听信了中共对法轮功造谣宣传,对秦海龙家不理解,不给拿钱上学,秦荣倩只上了一年的学后,被迫休学,给叔叔家放羊、看孩子、做饭。

一年多后王秀青回家了,她把两个女儿接回身边。为了还债,三人去哈尔滨打工,先后干过电焊、在饭店涮碗、在家具厂打杂等。为了多挣钱妹妹秦海龙十五岁就瞒着家人去北京打工。

二零零七年十月四日清晨,金山屯分局“610”和奋斗派出所等几名恶警非法闯入王秀青家,抄家的同时,将王秀青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一年零九个月,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戒毒所。

秦海龙和秦荣倩离家走上了打工之路,在哈尔滨的饭店当服务员,用自己的双手辛勤劳动打工挣钱,舍不得吃穿,一点点的攒起来,寄给年迈的姥姥,再去劳教所看望妈妈,去监狱探视爸爸。由于路途遥远,经济紧张,常常一年也看不成一次爸爸。逢年过节替妈妈爸爸尽孝心,给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邮钱,因为姥姥姥爷的年纪太大了,对他们隐瞒着王秀青被劳教的事。

有一次姐妹俩休假去佳木斯监狱看望爸爸。坐了一夜的火车,天好冷啊!姐妹俩冻得直打哆嗦。可监狱说什么也不让见,不管她们怎么哭着求他们都不行,姐妹俩哭着走了。在网吧呆了一宿,第二天又到监狱哭着去求警察要见爸爸,警察还是不让见,她俩只好失望而回。

二零零九年九月,妈妈王秀青终于走出劳教所和姐妹俩团聚。娘仨继续在哈尔滨打工,她们想像着她们娘仨等秦月明出狱那天一同去接他,她们期盼这一天快十年了。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王秀青接到了佳木斯监狱的电话告诉她,秦月明已死亡。当赶到佳木斯监狱看到冰柜里的到秦月明满身是伤、嘴唇青紫、鼻子流血,面目表情痛苦异常,当时在场的警察也傻了。这种情况怎么能像监狱说的“心脏病死亡”呢?

佳木斯监狱为掩盖事实真相,声称秦月明“正常死亡”,拒绝提供死亡证明,并欺骗、恐吓,跟踪家属。秦月明家属历尽艰辛,逐级上访,向各级有关部门无数次申诉、控告,说明情况, 要求查明死因,出示关于秦月明死亡的书面说明,狱方没有提供任何 书面的死亡证明,秦月明的尸体仍然停放在佳木斯监狱,无法得到妥善安置。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为了给死去的家人讨一个公道同时制止同样的悲剧重演,秦月明的家人开始了艰难的诉诸法律的过程。这期间,母女三人先是受到佳木斯监狱、佳木斯合江检察院的欺骗和推诿,后来在佳木斯上告期间又遭遇了连续多日的被跟踪、被秘密录像、被人身威胁等种种见不得人的手段。

二零一一年九月一日,秦月明家属来到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向省高级法院赔偿委员会递交了《刑事国家赔偿申请书》,九月九日,省高法告知家属,已经立案。该赔偿委员会将在法定的三个月期限内对此案进行审理。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秦月明的妻子王秀青和小女儿秦海龙却被以“非法集会”的罪名被双城公安局绑架,并于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和十二月十三日被哈尔滨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教一年半。在被非法关押到哈尔滨市前进劳教所后,王秀青和秦海龙又遭到被单独禁闭“转化”,并威胁、哄骗她们对秦月明案“撤诉”。

鉴于黑龙江省高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立案后,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进行任何实质性的审理工作,虽经秦月明家属无数次的催促,案件主审法官王滨红也曾经于二零一一年十月答应进行该案件被害人死因的鉴定工作,但迟迟不予委托鉴定。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哈尔滨市和双城市秦海龙等五十六位法轮功学员在双城市城建局家属楼某同修家里交流修炼心得遭绑架。

秦海龙被绑架到双城公安局,非法扣押到半夜十二点左右。而后劫持到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到那里已经是半夜两点多。两个犯人强迫秦海龙脱衣服,秦海龙拒绝,两个人硬把秦海龙的衣服扒光。秦海龙的棉袄被抢走,只穿着一件被撕破的小衫,躺在一条薄得透明的小褥子上,冻我瑟瑟发抖,根本无法入睡。

秦海龙拒绝背监规,被罚码坐在冰凉的水泥地上,犯人看着,不准随便下地,什么时候会背什么时候才让秦海龙坐在垫子上。秦海龙对她们说:我没有罪,是被绑架来的,为何要背监规?我不会背的。每当晚上睡觉再站起来时,腿特别疼,这种迫害持续了五天。在看守所里吃的是看不见一点油的白菜汤和馒头,秦海龙被折磨得身心交瘁到了极限。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中午,是秦海龙被非法关押的第三十七天,双城公安局的王玉彪带着很多特警来,谎称:放你们回家。秦海龙说:我的衣服和手机还在公安局。他说:一会你们就去取,取完就回家。 秦海龙被骗上车后,一个特警看一个人, 秦海龙被劫持到哈尔滨前进劳教所。下车后,秦海龙被强行带进去,检查身体。秦海龙在劳教票子上签字,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当时秦海龙只有二十二岁,是劳教所里年龄最小的人。

十二月二十二日的家人多方打听,确证了秦海龙就是被非法关押在前进劳教所。接待家属的工作人员是一个女的,警号是2343031,劝秦海龙的家人下次不要来了,接见日也不用再来了,因为上次接见日家人就没有说诽谤大法和大法师父的话。家属说想要劳教单,她立刻问要那个干什么?家属认为这是正常法律手续,要这个也证明我家人在你这被劳教了。她说那你就等一下吧。家属等了一会,她接了一个电话,告诉家属说她们的劳教单子没在她们本人手里,统一在一个地方呢,现在不方便找,所以等下次接见日再给吧,还说,下次接见日你也不用来了,也不让你见,你可以委托别的家属帮你拿回去就行了。此女警表现很邪恶,上次接见日就是她盘查家属,问家属是不是炼法轮功的,是就撵出去,不出去就要报110.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秦海龙的家人聘请到的北京律师到前进劳教所,依法要求与秦海龙见面,但所长王亚罗和副所长叶云极力阻止律师会见。王亚罗竟以律师这样做是在“反党、反政府”等来恐吓律师,根本不提法律,更不按法律办事。他们还强迫律师出示证件,在律师不配合的情况下,他们偷偷的记下了律师的信息。

当律师和家属离开后,他们立即越级直接与北京市司法局相互勾结,构陷北京律师和另一位陪同的北京律师。其后,哈尔滨市前进劳教所再次与北京市司法局串通,还以恶首之一周永康的名义催促北京市司法局律管处人员打压律师,阻止北京律师介入,给律师造成的压力很大。

二零一一年的最后一天,是秦荣倩和妈妈的生日。一大早秦荣倩就赶往前进劳教所,本想带给妈妈一份女儿的生日祝福,以此来鼓励身处囹圄逆境中的妈妈和妹妹。不仅没有见到妈妈和妹妹,所长王亚罗竟勾结警察将秦荣倩绑架到哈尔滨市动力区公安分局,在“老虎凳”上被铐了近8个小时,才放秦荣倩回家。从“老虎凳”下来时,才发现经血已浸透了秦荣倩的棉裤、滴落到了棉袜上……

二零一二年一月,秦荣倩为母亲、妹妹被非法劳教申请行政复议,几次遭到前进劳教所所长王亚罗,副所长叶云的无理恶意对待,恶警们不许王秀青和秦海龙在复议书上签字,不许秦荣倩见妈妈和小妹。前进劳教所所长王亚罗,副所长叶云,管教杨国红红甚至将秦荣倩绑架到哈尔滨市公安局。到了市局,香坊区的警察杨德辉和徐汝南,用“老虎凳”非法审讯折磨秦荣倩八小时。两恶警指使伊春当地的派出所片警姜连山企图抄秦荣倩的家。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日上午,秦荣倩来到前进劳教所,见到已被非法关押了一百多天的母亲王秀青和妹妹秦海龙。母女三人见面时,一直有劳教所人员在旁边监视,谈话内容受到很多限制。

见面之前,劳教所就要求秦荣倩只能谈自己在外面一切都很好,尤其不能谈秦月明的案子,更不能谈秦月明案在省高法受理的截止日期三月八日快要到了。就针对不能提三月八日这个时间,劳教所就用了十几分钟的时间要求秦荣倩一定不能提,否则就取消见面。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二日,秦月明的家属依法向黑龙江省纪检委、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及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黑龙江省高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递交和邮寄了投诉反映信,反映黑龙江省高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主任张印峰法官和黑龙江省高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王滨红法官故意违反规定拖延办案的事实情况,请求依照法律程序及时审理秦月明致死一案。

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秦月明的大女儿秦荣倩到省高法见到了主审法官王滨红,王滨红说秦月明案不符合规定,不予赔偿。尽管秦荣倩再三要求出示不予赔偿的决定书,王滨红也只是重复说“我们记录在案,择日回答你”。秦月明家属和律师于四月六日、十八 日、二十六日、二十七日等又多次到省高法进一步敦促相关部门,希望对此案进行审理。但时至今日,他们所得到的仍然是相关人员的回避不见、推脱、搪塞。

黑龙江省政法委610办公室的人曾直接进驻到前进劳教所,对妈妈和妹妹隔离关押、强制洗脑,胁迫她们对爸爸的冤案提出撤诉,被妈妈和妹妹拒绝了。经历了炼狱般的身心摧残,妹妹常常哭泣着从睡梦中惊醒,一直未来月经,血压偏低。

刚劫持到前进劳教所的人,先封闭一个星期。第二天,就开始强迫秦海龙写“三书”放弃信仰,每人单独过筛子。秦海龙被带到一个空屋,里面只有一张桌子和一个凳子,一个警察逼迫写“三书”。教导员周力帆恐吓秦海龙:“来到这里的人必须写‘三书’,不写就别想出这个屋,你虽然是个孩子,也不例外。”秦海龙说:“信仰真善忍没有错。我是被冤枉的,我不应该在这里,我要回家,我不写更不会骂人。”她眼露凶光,恶狠狠地说:“你是皮子硬啊?还是能扛着住我们这的刑具(指电棍)啊?你要不写我们有的是办法让你写!”

秦海龙隔着玻璃看见办公室里,王敏正在毒打法轮功学员,电棍电得直响,拳打脚踢。当看见这一幕的时候,秦海龙真的不敢相信,也无法相信,中共宣传的人性化管理,难道就是这样吗?狱警没有一丝丝的人性,太恐怖了!真是人间地狱。

每天在三楼秦海龙被强迫码坐在小板凳上,不许随便动,坐得屁股都很痛。不准说话,上厕所不但受时间限制,还得看警察高不高兴,她们高兴则让你去,否则就只能憋着。

晚上室内的温度是零下,窗户上的冰霜特别厚,刺骨的寒风顺着窗户缝吹进来。秦海龙穿着仅有的毛衣和绒裤,盖着透明的褥子和被子,像躺在冰柜里一样,冻得无法入睡。

大概封闭一个多月,秦海龙被分到一大队和妈妈在一起。座位不挨着,只能远远的看着妈妈,她那瘦小的身体,满脸的忧伤和无奈,妈妈看上去特别脆弱!当时秦海龙再也承受不住了,哭得差点昏厥过去。在母亲写满悲伤的眼神里,秦海龙看出来她一定也遭到了非人的折磨。

非法关押在劳教所一个月后,一队大队长王敏谎称:让秦海龙和母亲在一起说说话,增加感情。秦海龙和母亲被骗到二大队,被隔离在二楼,每人一个房间,里面有两张床,一个电视和一个影碟机。

宋宝君和于景之“转化”秦海龙,晚上于景之陪秦海龙睡觉。王梅和周合珍“转化”王秀青。秦海龙被迫看造假的录像片,被封闭了二十多天,吃饭不准去食堂,有专人送饭。因为快过年了,她们就走了。

过完年后,省“六一零”又派这四个人,对秦海龙和母亲王秀青再次进行隔离二十天左右。每天她们给秦海龙和王秀青灌输谎言,混淆视听,说的都是些歪理,让秦海龙放弃修炼法轮功,最终的目的是想让她们“撤诉”,对秦月明的死因不再追究。

在隔离期间,前进劳教所科长杨国红和恶人宋宝君强迫给秦海龙看杀人的恐怖片。秦海龙不看,她们就逼她看,恐吓:不看这些,不听话就打你,更不让你接见,别想见到你姐姐!脑袋里被灌满了恐怖片,秦海龙每时每刻都在恐慌里煎熬,晚上不敢上厕所,每天都在噩梦中惊醒,身体机能失常,没有月经,还便秘。秦海龙的精神快崩溃,头痛欲裂。前后共四十多天的精神摧残,她们见没达到目的就走了。

然而省“六一零”仍不放过秦海龙和王秀青,隔一段时间就来人逼迫她们,用各种话来刺激她们,妄图让她们放弃为秦月明申冤。

在劳教所,寒冷的冬天里想喝杯热水常常都没有,洗头、洗脚用的都是凉水,更别说洗澡了。秦海龙的脚冻得像紫薯,洗衣服的时候手冻得一点没有知觉。白天被强迫做奴工:糊纸盒,秦海龙刷乳白胶,气味特别刺鼻,一天一天的站着,累得脚后跟都很痛。有时法轮功学员被强迫在外边冻着干活,不干活就用电棍殴打。二队的霍淑萍经常打人。到了春天,室内依旧阴冷。

一日三餐吃的都是冻大头菜:早上是冻大头菜咸菜,中午是拌冻大头菜,晚上是冻大头菜汤。食堂都是猪食味。有一段时间,她们为了省钱买来的是捂了的面,蒸出的馒头,散发着发霉的气味。有人吃完后拉肚子了,拉了好几天。情况严重后,才不给吃捂了的面。每天食堂用三两豆油做菜和做汤,供一百多人吃。每当检查的人员来时,给做点菜和大米饭,让他们必须撒谎:都得说吃得很好。

被劫持三个月后,秦海龙和妈妈王秀青才允许接见。当秦海龙见到姐姐的那一刻,满腹的委屈一下迸发出来,泪水倾盆而下,握着姐姐的手哭诉着:“姐、姐、我想回家,我想回家……”姐姐泣不成声:“好,回家,老妹,姐给你请律师,你是无辜的,你别着急。”姐姐一直在安慰秦海龙。十分钟的接见时间很快到了,秦海龙和姐姐依依不舍分别。

八个月的非法囚禁,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加之吃得极其差,秦海龙身体每况愈下,高压不到九十毫米汞柱,低压不到六十毫米汞柱,一直闭经。

二零一二年八月三日,秦荣倩到前进劳教所探望亲人,劳教所要求所有要会见的法轮功学员家属在所谓的“帮教协议书”上签字,并命令家属们“不签字就不让见”,秦荣倩表示“不可能签字”,并且要找所长王亚罗解决,最后劳教所同意她见了妹妹。当时劳教所正抓紧迫害法轮功学员,气氛很紧张,要求每个学员都签字、按手印,如不签字就会被打,有人被打得很严重。秦海龙告诉姐姐她没有签字。

二零一二年八月三日下午,星期五,秦海龙正在车间做奴工。这时来了三个人,其中一人是杨国红。法轮功学员们被强迫按手印,伪造证据。罪犯按十指手印,写着犯罪记录,下面有个框,按完手印后,可以随便加罪名。法轮功学员们大部份是被骗来的,现在他们要补所谓的罪证。法轮功学员们不配合,队长霍淑萍暴力对待轮功学员们。秦海龙被叫到一个小屋,队长吴宝云和警察付丽红拽着秦海龙的手,强行让她按手印,秦海龙一直挣扎,拒绝,她们未能得逞。

晚饭后吴宝云让秦海龙去大队办公室,秦海龙不去。她指使恶警付丽红,带着刑事犯盛利美、周凤云、马利梅、巴利燕,把秦海龙拖到地上,拖着走,车间到大队大概有二百米,水泥地把秦海龙的内裤磨破了,秦海龙的腰部、背部磨出了血。 秦海龙高呼:法轮大法好!她们听到,吓得不知所措就大打出手,一边打一边拽。恶警付丽红像个恶魔一样,一把就拽住秦海龙的衣服领子把她吊起来了,秦海龙被勒得无法呼吸,感觉马上就快断气了。这些犯人吓得紧张地说:“快放下来,她的脸都变色了。”她才把秦海龙放下来,秦海龙被拖到大队门口,队长吴宝云正拿着电棍等着,秦海龙被拽到二楼队长办公室,强迫按手印,秦海龙拒绝。她们就唆使这些犯人对秦海龙拳打脚踢。她们好几个人把秦海龙的手背过去,秦海龙一点都挣扎不了,强行按上了手印,按得乱七八糟。秦海龙拿过来那张纸,撕掉了。

这时,队长吴宝云拿着电棍就来吓唬秦海龙,对秦海龙一顿拳打脚踢。又要强行把秦海龙劫持到三楼继续行恶,万般无奈之下,秦海龙只好撞墙抵抗。秦海龙被劫持到三楼后,腿全被踢黑了。吴宝云说:“别人都按,你为什么不按?你既然来了,不管你冤不冤枉你都进来了,都判了,还在乎这个干什么?”秦海龙说:“我是无罪的,本来就不应该在这里,我是被他们骗来的。你们这样跟着他们执法犯法,将来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我是冤枉的。你们本来就应该给我上报,把我送出去。我不按手印,是为了不让你们犯罪,都是为了你们好。”

秦海龙的衣服袖子都被她们扯坏了,吴宝云给缝上后,告诉秦海龙:不让我和别人说被挨打了。她们干完坏事还想掩盖。秦海龙的脖子被他们勒出了两条紫色的印,头上有两个大包,身上多处青紫、发黑,痛得走路都无法迈大步。

八月十七日上午,法轮功学员们正在操场上拔草,大队长霍淑萍把秦海龙叫到大队,让她按手印。她说:“你今天按也得按,不按也得按。”秦海龙拒绝,她就给秦海龙两个耳光,对秦海龙拳打脚踢,随即拿起大电棍就狠毒地打。秦海龙仍拒绝按手印,她地用电棍电,电秦海龙的后背,大腿还有身上多处,加上上次被毒打留下的旧伤疤还没好,秦海龙痛得情不自禁地大叫。秦海龙说:“我要找所长谈话。”她咆哮:“今天你必须按手印,就是把你的手电残废了,你也得给我按。你再不按就把你交给前面科里的人,那里可都是男的,他们要打人可比我狠。”

第二天,八月十八日是接见日,大队长霍淑萍不让秦海龙接见,怕秦海龙把她们干的丑事说出去。秦海龙的姐姐并没有因为不让接见而放弃,她直接去找所长,争取到了接见的权利。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八日,秦荣倩再次来到前进劳教所得知,自上次八月三日见面后,秦海龙就遭受了酷刑和虐待,半个月来,她多次遭到毒打和电棍电,身上有很多伤疤。有一次,警察强行拽她走,拽得她上不来气,差点窒息。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八月十七日。主要参与实施酷刑的是二大队队长霍淑平和副队长吴宝云。探视结束后,秦荣倩看到妹妹走路的时候左手扶着腰部,表情非常痛苦。

秦海龙身上被打坏了,一动就很疼,走路很费劲。姐姐看见秦海龙很痛苦的样子,抱着她连哭带问:“老妹,咋回事啊?为什么她们不让我见你?你是不是挨打了?”她们怕秦海龙曝光被毒打的事,派一个科长和一个警察在那看着,秦海龙要说实话,她们回去就继续残害她。姐姐一直安慰说:“老妹,让你受苦了……,你再忍一忍,很快咱就回家。”秦海龙一边哭着,一边不停地点头,十分钟很快过去,秦海龙和姐姐一起哭着,互相拽着手不愿分开。

晚上队长吴宝云找秦海龙谈话,让秦海龙给大队长霍淑萍赔礼道歉,威胁不道歉就给加期。秦海龙告诉她不可能去道歉。秦海龙被罚站,大概一个小时后,才让她回去睡觉。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省610的两个人还有省司法局司法所王所长、省司法局孟局长四人一起去前进劳教所找到王秀青、秦海龙,想给她们放十天假和家人商量解决秦月明的案子,而且在十月份一共去前进劳教所找了她们四次。律师告诉法官王滨红,王滨红说:得去找前进劳教所王亚罗和省610及司法局、司法所的人核实,然后往上汇报……让家属等电话。

十一月二十二日、二十三日秦荣倩和律师又来到省高法找王滨红,但王说目前还没有消息。之后再给王挂电话,都是无人接听。十二月三日秦荣倩到前进劳教所看望妈妈和妹妹,她们告诉秦荣倩:“我们提出要求,让劳教所放人,但劳教所商量完后说不行。从那以后就不再提放人的事了。”

二零一二年的冬天雪异常的多,不管天气多么恶劣,下完雪后,周力帆、霍淑萍、刘畅强迫法轮功学员们出去扫雪。每次扫完雪,秦海龙的手都被冻僵了,一点知觉没有,还常常没有热水喝,只得喝凉水。

秦荣倩不断受到来自中共各方的跟踪、蹲坑和骚扰;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前进劳教所的秦月明的妻子王秀青和小女儿秦海龙也不断有政府部门的人来找她们,提出各种“丰厚”的条件以求私了。对于黑龙江省六一零等部门的种种举动,秦月明妻女明确表示:我们一路鸣冤,顶着巨大压力,付出了很多代价走到今天,坚守良知、伸冤昭雪的信念和原则决不会改变。秦月明案继续追诉,各部门不敢回应。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三日,法轮功学员秦月明的妻子王秀青和小女儿秦海龙在黑龙江哈尔滨前进劳教所被迫害一年半,今天冤狱期满,家人去接,最终平安回家。

现在秦月明的妻子王秀青和女儿秦海龙一年半的非法劳教结束了,去接她们那一天,一家三口照了像。一年半冤上加冤的劳教挨过来了,王秀清很哀伤,丈夫被迫害死没申冤昭雪,自己又同女儿坐牢,真是雪上加霜,连自己的孩子都保护不了,作为一个母亲那是什么心情,可是在中国就是这样。

恢复自由后,她们仍坚守信念,继续上告。两年来秦月明家属往返省高法百余次,希望高法能处理案件,早日为亲人申冤昭雪。

然而,黑龙江省高级法院既不能公正处理此案,又无理由推掉案件,只得操控法官上演“躲猫猫”。赔偿委员会主任张印峰法官和王滨红法官一直不敢面对家属,或是撒谎出差不在,或是以有其它事务回避;并故意违法规定,对案件不调查,不做司法鉴定,不开庭审理,甚至阻拦家属和律师阅卷。近日,秦月明的女儿给主审法官王滨红打去电话时,王滨红竟然矢口否认自己身份,荒唐至极。

二零一三年十月三十日上午,秦月明的妻子王秀青和两个女儿秦荣倩、秦海龙刚进省高院大厅,正在吃苹果的法警还有谈天说笑的法警们,看见她们,气氛一下子就紧张起来。苹果也不吃了,互相交换眼神,副队长开始打电话上报。他们还试探两个孩子,问:有没有回金山屯住?孩子们没有理会。他们紧接着又问:你们那的公安局长叫什么?孩子说不知道。其实他们是想了解母女三人有没有回伊春金山屯住。

在窗口接待秦月明家属的是一位没见过面的女法官,家属向她表示要见主审法官王滨红。女法官说:王滨红出差了。家属说:她出差了,我们找赔偿办主任张印峰。女法官说:“也出差了,刚走,与王滨红一同出的差。下周差不多能回来。”家属说想问一下案子的进展。女法官忙推托说:“我也不了解你们的案子,这个我就不给你们回答了,因为你们的案子都有主审法官来处理。”

王秀青平和地将一家人因按真、善、忍做好人被抓,丈夫秦月明被佳木斯监狱迫害致死的事情讲给了接待法官,并让该法官向王滨红转述来意──立案以来,法官没有进行任何实质性的审理工作,如果主审法官仍不按法律办事,家属要追究相关责任。

因为秦月明家属想把这个想法郑重的告诉王滨红本人,当日下午两点多,秦荣倩给王滨红办公室打电话,结果接电话的正是王滨红本人。王滨红一听是秦荣倩,慌忙说:“我不是王法官,你打错了。”秦荣倩说:“就是你啊,怎么会错?”王滨红赶紧把电话挂掉了,再打就不接了。

类似的躲避和拖延已经让秦月明家属经历多次,可让人想不到的是,堂堂高院主审法官竟然心虚到不敢承认自己身份的程度,实在可悲可笑。在上百次的约见过程中,家属几次碰巧遇上王滨红,王见躲不掉,只得表面答应,定下约见时间,过后却言而无信,避而不见。

为了给蒙冤离世的亲人申冤,两年多的时间,秦月明的妻女往返了一百多次,也没能见到主审法官王滨红几面。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五日上午,她们再次到省高法要求见王滨红,在门口就受到法警的严格盘查。小女儿秦海龙因身份证被黑龙江省公安厅非法扣留,被法警队长以此为借口拒之门外。大约二十分钟后,该法警竟要对被拒之门外的秦海龙的包进行安检。无理的要求遭到秦海龙的拒绝,她说:“为什么?你们又没让我进去,为什么还安检?”法警说:“我们这的规定。”秦海龙:“规定?刚才还有一个人没身份证也在门口等着,你为什么不验她的包?”法警说“我们对你就有特殊照顾,要验包你就在这站着,不验你就出去,在大门口站着。”说着就把秦海龙推了出去。秦海龙在门口说:“你把法律依据给我拿出来,干嘛撵我出去?是哪个领导让你这么特殊照顾我的?”该法警说:“没有人,就我说的,我就是管理的。”秦海龙说:“你说的话能当法律吗?你这是在犯法。”秦海龙的一身正气让法警自知无理,赶紧转身离去。

十一月五日十点半,家属终于在办案大厅见到了王滨红,秦月明的妻子王秀青说:“王法官,你见我们有那么难吗?每次来见你,你不是出差就是打电话不接。你有我们做家属的难吗?两年多来,我们就为了给我丈夫讨回公道,除了被跟踪、恐吓就是绑架,还非法劳教。在一年半的非法劳教中,为了让我们撤诉,给我们安个罪名,电棍、毒打、罚站,受尽了非人的折磨。” 王滨红说:“都过去的事情了,你也别说了,我也不知道。”家属说:“你不知道我才应该跟你说哪。每次来,你都是躲躲闪闪的,按正理,我们来就应该见到你,你们上下编谎,总说你不在,要么就出差,两年多你什么都没做,我们递交了那么多证据,人证和物证足以证明秦月明是被迫害致死,监狱还谎说正常死亡,那他举证的证据在哪里,你们也从来都没让我们阅过卷。”接着王秀青拿出秦月明遗体伤痕累累的照片给王滨红和书记员看。

王滨红说:“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我院已将秦月明家属(五人)申请国家赔偿案指定伊春市中级法院办理,将告知你们到伊春市中院应诉,管辖权的转接义务有法律依据的。你们可以回去查一下,民事诉讼法老法第三十九条,和民事诉讼法新法第三十八条”。接着她又补充:“你现在就可以到伊春中级法院去阅卷了,我们已经把你家递交的所有证据和监狱递交的都已经转到中院了。”

秦月明的家属说:“这个案子是在省高法立的案,在你这都不让我们看,你让我们上伊春看什么啊?你这不是把我们给推出去了吗?如果你处理不了,你应该给我们一个裁决,我们往上走才对,怎么还降级了?再说人死在佳木斯监狱,应该由佳木斯驻检检察院或者是监狱管理局管才对,就因为他们不管,我们才到省高法,你怎么还把案子往伊春推啊?你这不对啊?”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上午秦月明家属和律师来到省高法,在等待的过程中,家属就看见门口有五、六个便衣,法警还带着一两个便衣进来对着家属指指点点,那些便衣在门口时不时的张望家属。家属看见很眼熟,很可能是“610”的,不知道是省里来的还是伊春来的。

大约十点多,王滨红才进来接待了家属与律师,她说:“我们是按照法律条文把案子转到伊春中院的。”

律师说:“我们打的是国家赔偿,不是民事诉讼案,国家赔偿案例相关规定根本也套不上啊?”

王滨红说:“我们是有法律依据的,再说你们的户口所在地都在伊春,回伊春解决不更好吗?”

家属说:“你这样说不对啊,五个当事人,三个当事人都是山东的,秦月明的户籍也是山东的,只有两个孩子是伊春的,就算转也得转到山东去啊?别说你这不符合法律了,人的理也说不过去啊?!人死在监狱里,第一插手人应该是驻检检察院,如果他不管上面还有监狱管理局啊!你把案子转到伊春去,平级单位也管不着佳木斯监狱啊!”

律师说:“王法官啊,你看看人家不懂法律的,都能把道理说的这么明白。”王滨红问道:“那你想转到哪去啊?”家属:“我们哪都不转,既然在你这立案就应该在你这处理。”律师也说:“一审就应该在你们这,你们转到伊春中院,这根本也不合法啊。就算转到中院,你也得给我们一个法律文书啊。”

王滨红说:“你们直接去就行,上次我已经口头转达家属到伊春中院。”律师说:“你口头不行啊,两年多了,什么都不给我们,你不给我们法律文书,我们到伊春中院谁知道我们是谁啊?你就应该给我们一个法律文书。”

王滨红见家属和律师一直坚持要求书面的法律文书,她无话可说仓促的就走了。随后十四号窗口的李法官走了,再也没露面。旁边窗口的女法官,还过来帮着说:她们上去开会了。你们走吧。家属和律师等到十一点省高法信访大厅下班才离开。法警队长还过来很客气的说:我们下班了,往出走吧。家属出来后上车看见一个穿红格棉袄的跟了出来,之后就没人了。

当天下午秦月明家属和律师前往省高检就省高院的违法行为递交控告书,负责接待家属的三号接待员看了材料说:“你这个不归我们管,应该到省纪检委,因为你这也没发现法官行贿受贿。法官不作为你们也没证据,也没书面的东西。”律师将案件的情况和三号接待员交涉了二十多分钟,三号接待员就进去不见了。之后四号接待员和律师交涉,声音很大,就像吵架一样,强词夺理,交涉了一会也不见了。律师就拿手机拍照,把窗口照下来了,接着4号接待员就出来了,对律师说:“你们照没照完?”律师说:“你看看,我们就是来递交材料的,也没冤没仇的,你看刚才像干仗一样,好家伙,吓我一跳,好像要出来打我们似的,有什么话咱们可以好好说,你看刚才那个三号接待员虽然没接受我们的材料,但态度还是挺好的。”四号接待员的语气才低下来了,跟律师解释了一下,交涉了十多分钟就进去了,之后律师和家属就离开了。

家属和律师又去了省纪检委,接待室只许两个人进去,律师和家属把情况说了一遍,十二号接待员说:“这个不归他管,归人大管。”律师就向他反映了一下省高检说的话,是他把我们推这来的,十二号接待员就把他们的领导叫了下来,随后江律也进去了,把法律条文说了一遍。他们开始也不接材料,后来在律师的交涉下,他们同意接受材料,并说虽然不归他们管,但会帮着呼吁一下。

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移送秦月明被迫害致死一案,律师依据法律向黑龙江省高级法院提起国家刑事赔偿,省高院也是以此原由立案。

二零一四年八月六日,法轮功学员王宝玉和秦海龙母女回金山屯办身份证时,金山屯政法委唐海军,利用三个派出所警察轮班,黑天白夜在王宝玉家楼门外跟踪监控,甚至强行敲门闯入王宝玉家里监住了,警察声称是上面要求的。王宝玉娘俩走到哪里警察便跟到哪里。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四日上午,秦海龙和王宝玉去金山图火车站回哈市,金山屯团结派出所邓金山和白玉民跟踪到火车站,公安局610秦汉东也跟踪到火车站,在秦海龙和王宝玉上车后,610秦汉东不知给谁打电话说她俩上了开往哈尔滨的火车几节车厢和座号。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非法审讯威胁/恐吓剥夺睡眠罚站敲诈/掠夺/破坏财物绑架/劫持非法关押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非法劳教电刑监视/跟踪单独关押逼迫放弃信仰罚坐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坐小板凳洗脑/送洗脑班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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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曾学过法轮功,被洗脑后成为“六一零”的帮凶:
宋宝君(五十三岁,曾是教师,家住尔滨市)、
王梅(五十岁左右,家住哈尔滨市)、
于景之(五十八岁,家住哈尔市)、
周合珍(六十二,家住五常市)。

恶人宋宝君
刑事犯盛利美、周凤云、马利梅、巴利燕

责任单位及恶人:
哈尔滨市(女子)第二看守所(鸭子圈看守所)黑龙江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也称鸭子圈看守所、公安七处):<br>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工农大街158号,邮编150070<br>电话:0451-84305458、0451-84302813(值班室)<br>预审处:0451-84308265<br>所长:刘芳13945155333、田莉莉<br>教导员:王悦<br>副所长:吴艳丽、李彦英、邓威<br>狱警:石锐、郭娜、宋玉红、朱晓宁、张明、孙宇、张羽娜、李淑云、李颖、冯亚娟、王淑红、李晓玲、刘明、张华、张也、吕常君、徐晶、赵研言、于琳娜、李庆军、吴艳丽、郭书兰、柴莹、刘爽、侯宝珠、郭欣莉、杨锡文、杨立红、李璐、马文波、朱晓丹、赵璐
最高检察院
哈尔滨万家劳教所万家劳教所位于哈尔滨市近郊农村,邮编:150078 区号0451<br>总机:0451--84101454; 84101455 ;84101573; 84101509<p>哈尔滨万家劳教所史所长电话: 0451--4101454  <br>七队电话: 0451--4103471,4103472,4103473<br>十二队电话: 0451--4103474,<br>总机:0451-86684001 转十三大队分机号:3473 ,3475<br>集训队十二队分机号:3476 : 霍书平杨国红
双城市公安局电话:311-6230<br>刑侦处:311-5024<br>刑侦大队:311-5024<br>国保科:311-7733,( 428专案组):0451-3117733<br>副局长,张国富(原“4.28专案组” 负责人,专管迫害法轮功的机构)。<br>政保科长、双城市“4.28专案组”头目:张士跃<br>双城市“4.28专案组科长:佟会群<br>双城市“4.28专案组人员:刘国臣、刘志安、赵联顺、伊兆发、王胜利<br>局长:刘玉斌 451-53138090、13091899797、451-53155899、13946101056。<br>政委:李伏 451-53155877、451-53161999、13945685888。<br>[国保大队]<br>电话:45153118809<br>副队长:王玉彪13836050988;张林13804621112。 : 王玉彪
金山屯公安分局伊春市电话区号:0458 <br>金山屯公安分局电话号码<br>书记张玉宝13904589002<br>局长尹志刚13624585000<br>副局长马永刚13704855556<br>六一零主任秦汉东13766730827 : 罗雨田康凯齐友
黑龙江省司法局地址:黑龙江省<br> : 孟某
奋斗派出所奋斗派出所 0458---3739389<br>干警:张爱民(手机)13846659389<br>孟宪华──(宅)0458--3733667(办)0458--3738512  13846693497<br>董德林──(宅)0458--3737888 (办)0458--3738505 13945892000<br>丁德志──(办)0458--3738755 (宅)0458--3732618 13804852555<br>于国祥──(宅)0458--3738818 (办)0458--3738189 1370458--1003<br>610办公室 0458--3738551<br>肖靖宇───13945880911 <br> : 王喜
金山屯团结派出所团结派出所 (区号0458)<br>电话3738591<br>所长赵峰13845879369<br>副所长孙立龙13089599899<br>白玉民13845890917<br>房贤刚3734442、13845864119(现在在金山屯拘留所) ,<br>岳振华3734320、13846653000<br>李学志13945883775<br>刘淑安3732737、13845851715<br>王忠平13845872949、13845802949<br>乔俊林6830837、13214586639<br>季占兴6836853<br>陈加明3732417、6837286、15245883826<br>李 明3732271、13804854777<br>邓金山13845825117<br>肖靖宇13945880911 : 邓金山白玉民
黑龙江省防范办公室(“610 办公室”)电话:0451-3609924<br>(可能有变动)<br>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433号,区号:0451,邮编:150090<br>主任:石兰波<br>副主任:刘伟国、李孝军<br>国剑尘 82817828宅87393666、13304516333<br>顾松海 13804536212<br>刘伟国 82817858宅86315259、13945049592<br>郭岩 82817859宅88346098、13804553549<br>[秘书处]<br>刘延滨82817816宅13303607300<br>王光军82817802宅82663942、13904646201<br>苗琼82817816宅82631675、13339409566<br>值班室82817802传真82817856<br>[综合调研处]<br>李东生82817807宅13019019010<br>周林生82817807宅13313661333<br>[协调指导处]<br>李孝军82817810宅13796659281<br>黄英斌82817811宅83010971、13613663997<br>冯江滨82817809宅87011788、13313607800<br>艾洪武 13946743885、13945840992、宅0451-3343030<br>张子龙 13114688317
佳木斯监狱(莲江口监狱)叶枫(叶峰), 现任佳木斯莲江口监狱监狱长 办电:8816001 手机:13351666999 <br>李好军,现任佳木斯莲江口监狱副狱长 办电:8816007 手机:13504691000<br>张玉成,现任佳木斯莲江口监狱政委。<br>于义枫, 佳木斯监狱集训队大队长,警号:2316473<br>申庆新,佳木斯监狱集训队副教导员,警号:2316129<br>刘淼森,佳木斯监狱集训队二中队指导员<br>徐亮,  佳木斯监狱集训队二中队中队长<br>杜岩,  佳木斯监狱集训队二中队警察<br>刘昌余,原佳木斯监狱副监狱长。<br>王占利,原佳木斯监狱监狱长(正职)。<p>监狱政委办公室电话:8816002 <br>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监狱长吕允强 办0454-8816201  手机13359639666 <p>监狱狱侦科相关电话<br>科 长 刘西波 办公室电话:8816203 手机:13512643500<br>副科长 胡新宇 办公室电话:8816210 手机:13512699966 <p>佳木斯监狱教改科相关电话<br>科长曹健武 办公室电话:8816205 手机:13284549287<br>陈 健 办公室电话:8816281 手机:13945481615<br>冯忠庆 办公室电话:8816610 手机:13512699557 <p>佳木斯监狱狱政科相关电话<br>科长 杨旭伟 办公室电话:8816202 手机:13512699799<br>李学健 办公室电话:8816209 手机:13512699090<br>王志凯 办公室电话:8816209 手机:13359643055 <p>另:四监区其它中队负责人及电话:<br>二中队:中队长肖继斌,指导员李平生, 办:0454-8816672<br>三中队:中队长王志凯,指导员唐建国, 办:0454-8816673<br>四中队:中队长周庆国,指导员殷杰,   办:0454-8816674<p>二大队教导员赵金鹏手机:13512699128<br>教改科长曹建武手机:13284549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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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劳教所(前进戒毒所)哈尔滨市前进劳教所<br>地址:机场路前进村附近(水田农场) 邮编:150078<br>电话:0451-84115086 卫生科电话:0451-86991418<br>所长叶云 警号2343006、13945666688、13936139139<br>所长王某,男,警号2343001<br>一队队长王敏警号2343072、0451-86953257、13945190070<br>所长:王亚罗 警号:2343002   13304645999<br>副所长:孙辉军<br>一队教导员张艾辉 女,警号2343046<br>一队副队长刘畅 警号2343105、0451-86953257<br>警员张艳丽,女,警号2343093、15946091925<br>警员杨国红,警号2343031  13948190154 13945190154<br>恶警科长孙晓辉,警号2343027、43226340<br>科长陈丽华13945666688<br>张波13946166178<br>许春凤139364641<br>周丽凡13946069188<br>陈丽华13945666688<br>管理科:科长陈立华 警号:2343023 13945666688<br>王欣滨  贾宏伟<br>教育科:叶云、王晓伟<br>卫生科:大夫孙哲 :0451-86991418 : 叶云富丽红刘畅吴宝云王敏周丽范王亚罗
北京信访局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信访支队<br>地址: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信访支队<br>邮编:100740
金山屯区610宫富,男,伊春市金山屯区政法委干部,电话0458-3732799 手机13664582799<br>唐海军,男,伊春市金山屯区政法委书记兼副区长,(此案指使者)电话0458-3738629 手机13845811527<br> : 秦汉东
佳木斯市合江检察院佳木斯市合江检察院 <br>检察长 唐加振<br>手机:13845463333 电话:0454-8620059(办) 8321555(宅)
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27号 邮编:150090<br>总机:82392114<br>张述元 82392130(办)<br>薄宏奎82392017(办)<br>幕黎强 82392003 (办)<br>马先兰 82392106(办)<br>崔军 82392018 (办)<br>刘永忠 82392008(办)<br>郝伟大82392007(办)<br>佟利建 82392009(办)<br>李哲 82392012(办)<br>王国新82392077(办)<br>于大海 82392066(办)<br>值班室 82392816 82392024 传真 82292042<br>办公室 82392789 办主任 82392101<br>督查室 82392997 政治部 82392129<br>干部处 82392468 宣传处 82392048<br>教育处 82392905 离退休82392186<br>立案一庭 82392169 立案二庭82392183<br>刑一庭 82392197 刑二庭82392271<br>刑三庭82392219 民一庭 82392296<br>民二庭82392601 民三庭 82392657<br>行政庭 82392636 赔偿办 82392148
金山屯区政法委 : 唐海军
黑龙江省司法局司法所 : 王某

更新日期: 2014年12月30日 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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