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淑芳
简介:
钟淑芳(Zhong,Shufang),
女 ,
年龄未知 ,
四川省成都市大法弟子。张华昀的母亲。四川成都地区温江县柳江等乡政府自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九日以来,对不写保证的大法弟子开始了新一轮的残酷的精神与肉体的折磨。天天烈日暴晒并用铜丝拧成的鞭子抽打学员,边打边逼迫学员骂老师骂大法,此种迫害持续至今(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五日)。 大法弟子钟淑芳,张留清在看守所绝食,用生命来捍卫大法。据悉,自春节后对学员的迫害从未间断,许多学员被非法抄家,看守所甚至使用“活麻”(一种刑具,沾上皮肤立即红肿,刺痛,男犯都极为惧怕)虐待学员,此等行径,天理难容! 钟淑芳的女儿张华昀因为修炼法轮功而被成都市汪家拐派出所绑架已两月余。她非常担心女儿目前的状况。她女儿仅因为修炼法轮功而被如此迫害,实在让她难以接受。想起女儿现在的状况,她寝食难安,身心备受煎熬!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日,她在君平街菜市买菜后路过人民公园,恰遇两位姑娘,她给她们讲大法的真相后,赠送她们零八、零九年的新年神韵光盘,俩小妹说谢谢婆婆。告别后,她刚走出十多米远,一小个子男人抢了那两位小妹的光盘,并强行将她扭到公园办公室,随即与汪家拐派出所打通电话,派出所立即来了一群警察将她围住,抢去她的挎包并翻了个底朝天,在搜出老年证看到她的姓名、地址等个人相关信息后,大约在中午十二点就将她劫持到派出所,午后三时许一群警察又将她扭至将军街七号她的家中,抢去钥匙强行非法入室,她女儿张华昀下班后在家睡觉,一些警察依然进到她家非法抄家。当晚十时左右他们将在她家中抢劫到的《转法轮》、大法经文及电脑等私人物品拉到派出所,将她母女二人绑架至派出所并用手铐铐在椅子上,非法拘禁折磨了一个通宵。九月三日他们用黑色头套套住母女的头部,绑架至青羊区公安分局分别非法审讯。 在非法审讯她的过程中,他们用一只数百瓦功率很刺眼的强光灯照着她、并一直给她铐着手铐,警察们轮番上阵、不允许她睡觉,这种对她体力的折磨就是他们所谓的“审讯”,通宵如此。由于她几天不能睡觉,连上卫生间都铐着手铐,五天后她的脚肿得很厉害,流了一摊血。九月六日晚九时许,警察把她母女二人送到郫县拘留所,在检查她的身体时,因达不到他们维持迫害她的“要求”,警察不得已将她放回家,而她的女儿张华昀却被他们关押至今。十一月四日检察院发来一纸“逮捕张华昀的通知”,并扬言要判刑。 二零一零年年七月二十日,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对张华昀及其母亲钟淑芳被非法开庭。尽管法院和检察院以“减刑”、“轻判”为诱饵对张华昀及其家人施压,妄图迫使张华昀“认罪”妥协,但已被非法关押折磨近十个月的张华昀在法庭上仍全盘否定了对她的指控,明确表示自己无罪,并陈述了在所谓“侦查阶段”她受到的连续四天四夜的酷刑折磨。张华昀的母亲也陈述了自己受到的同样的酷刑迫害,并否定了所有的所谓“口供”,表示那是在连续的酷刑逼供下被迫害得神志不清时所说的。 两位代理律师据理为张华昀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针对张华昀及其母亲所受到的严重的酷刑逼供,以及在酷刑逼供下产生的所谓“口供”,律师表示,根据《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那些“口供”属非法证据,法庭应“先行当庭调查”。对此要求,法官却根本不予理睬。而当律师从“信仰自由”这一角度做辩护时,被“法官”打断,不许律师就“信仰自由”进行阐述。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日,张华昀被青羊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其年逾六旬的母亲钟述芳被非法判刑四年,监外执行。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九日至十一月十一日,少城街道办主任李双贵、商业街社区综治办主任李志勇、社区邪党书记张文、居委会黄合、苏易旭;黄瓦街派出所化新春,与新调到成都610综治办的原新津洗脑班教育科科长殷舜尧等人闯到青羊区将军街20号1栋2单元6楼2号钟述芳家,恐吓、威逼钟述芳放弃信仰法轮功。 商业街社区邪党书记李文曾多次到钟述芳家,恐吓钟述芳在他们写好的放弃法轮功修炼的材料上签字,钟述芳不签,李文就威逼钟述芳说:你是在押人员,你本来就有病,你死了与我们没有关系,不写就把你弄到洗脑班强制转化。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审讯;
威胁/恐吓;
非法审判;
骚扰;
逼迫放弃信仰;
剥夺睡眠;
抄家;
非法判刑;
手铐/脚镣;
铐在某处上;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政法系统近两年对法轮功学员血腥洗脑
四川成都金牛区中共黑恶势力历年罪行录
成都钟述芳老人多次被中共人员骚扰
成都张华昀母女当庭控诉酷刑逼供
成都大法弟子钟淑芳的呼吁信
2000年7月15日综合消息
相关单位及个人:
附:参与迫害的办案人员: 所谓的“办案人”:李浩东 成都市汪家拐派出所所长:刘涛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分局汪家拐派出所 上汪家拐街25号 邮编:610091 028-86301532 相关责任人: 青羊区检察院 代理检察员:王丽莉 书记员:彭涛 青羊区法院 刑庭 审判员:唐志敏 汪家拐派出所 028-86301532 所长:刘涛 办案人员:李浩东
责任单位及恶人:
郫县拘留所
成都市黄瓦街派出所
:
化新春
成都市青羊分局
汪家拐派出所
成都市区政府單位
:
李双贵,
李志勇,
张文,
黄合,
苏易旭,
李文
更新日期: 2013年1月19日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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