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裕芳(余玉芳)
简介:
余裕芳(余玉芳)(Yu,Yufang),
女 ,
51岁 ,
四川广汉市法轮功学员。原广汉市冰厂厂长。在任厂长期间,一直受到职工的爱戴,是远近闻名的好人。余玉芳仅因1999年10月21日与21位同修在一功友家里切磋谈心,后被全部关押。 2000年7月5日上午8:30,广汉市人民法院对余玉芳、庄铿、陈拓宇三位法轮功学员开庭审判。案由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法庭公诉人提供的所谓证据是几个警察把有关三人在学员家中谈修炼体会的来龙去脉的口头问讯记录(有些还不符合事实)作为判决的依据。而辩护人提供的人证则用车拉到派出所,以免辩护方的证人出庭作证;三位功友对事实定性不符(他们三人都是99年10月21日在学员家中被捕的)的辩护法庭也根本不接受。法律已经完全丧失了尊严。最后他们判庄铿四年,陈拓宇三年六个月,余玉芳三年。 时间:2008年7月30日至2008年9月19日 地点:广汉和兴乡 被非法关押在德阳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全是陆续从德阳所辖的什邡、广汉、绵竹、罗江、旌阳等几个县市区绑架来的。他们是牟世如、周素苹、余裕芳、覃正秀等十位(另六位的姓名待查)。迫害过程中不准法轮功学员相互说话、不准相互见面、不准炼功。不放弃信仰就不准吃饭,覃正秀就是因此被饿饭二十一天;不准出房间的门。最后还要坚修大法而不放弃信仰的就劫持到看守所,如牟世如和西高的另一同修就是因此而被非法关进看守所的;覃正秀被饿到第二十一天时,全身直发抖,还被一姓廖的(眼镜)用绳子把覃捆绑在椅子上四个多小时。 参与迫害的恶 警恶人主要有: 公安局、“610”的张彬、毛利、杨××、 司法局:王×× 各单位临时抽调的闲置人员: 如西外乡的陈雪梅、杨成惠、黄世清、 文卫系统的宋俊等等共四十多人
迫害类型:
逼迫放弃信仰;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威胁/恐吓;
洗脑/送洗脑班;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德阳洗脑班(德阳崇尚科学教育学校、法制基地)的又一罪恶
四川大法弟子受迫害事实
为坚持修炼遭判刑的部份法轮功学员案例简介
庄铿、陈拓宇、余玉芳在四川省广汉市法院受审记实
法轮功学员庄铿、陈拓宇、余玉芳分别被判刑三年至四年
责任单位及恶人:
广汉市法院
四川德阳地区各单位人员
:
宋俊,
楊成惠,
陈雪梅,
黃世清
德阳市610
:
张彬,
毛利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2日 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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