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4日,黑龙江省五常市山河屯林业局公安分局三、四名干警,去红卫林场将法轮功学员王永珍绑架至公安分局办的五常洗脑班。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洗脑/送洗脑班;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五常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纪实(五) 黑龙江省五常当局迫害大法弟子的罪恶(三)
责任单位及恶人: 五常市洗脑班 五常市山河屯林业局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13年11月19日 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