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启
简介:
马国启(Ma,Guoqi),
女 ,
58岁 ,
辽宁省沈阳市沉河区法轮功学员。2009年9月22日,马国启和女儿一同被沈河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家中大法书籍、电话、小灵通手机、电子钟等私人财物被抢走,马国启和女儿被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女儿后被转至洗脑班洗脑后,释放回家。马国启被绑架劫持已经七个多月,看守所拒绝家人会见。 被迫害人马国启、郭鸿雁、王玉春、冯达夫家属获悉沉河区法院意欲在2010年新年前非法开庭,于2010年1月中旬,共同聘请了两名正义辩护律师。两名律师很快进入司法程序,在沈阳市看守所与受害人见面,很顺利的获取到受害人受害证据。 沉河区法院惧怕正义辩护律师介入,2010年2月5日法院主审官李红,突然通知辩护律师撤诉消息。郭鸿雁家属新年过后,赶到沉河区检察院调查案卷并核实:案卷已经退回到沉河区公安分局。律师提醒受害人家属,沉河区公安分局有可能二次非法上诉,有意欲阻挡正义辩护律师介入,暗箱操作非法庭审的可能。 沈阳沉河区法院欲于4月19日、20日、21日分三日分别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王玉春、马国起、郭鸿雁。据悉,非法庭审的事由是因为他们挂真相条幅。据中国宪法,公民有言论、信仰自由。 2010年4月20日,法院开庭构陷法轮功学员马国启。上午十时左右,马国启从警车下来,步入法院,马国启精神状态良好,从容淡定。马国启的女儿、女儿的姑姑到庭旁听,北京律师李长明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当庭没有宣判结果。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抄家;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沈阳法院开庭构陷郭鸿雁等法轮功学员(图)
沈阳法院欲非法庭审王玉春、马国起、郭鸿雁
律师介入 同事捐助 沈阳沉河区法院撤诉
沈阳王燕、王玉春分别遭警察绑架(图)
相关单位及个人:
沉河区检察院 地址:沉河区正阳街206号 邮编:110011 电话:024--24844596 024-24843920 沉河区检察院内勤电话:024-24854965 沉河区检察院阎旭电话:024-24843959
责任单位及恶人:
沈阳女子监狱(前称沈阳大北监狱)
:
李红
沈河区检察院
:
阎旭
更新日期: 2010年4月28日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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