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可新
简介:
姜可新(Jiang,Kexin),
男 ,
年龄未知 ,
家住山东德州市开发区曹村。二零零一年,法轮功学员姜可新就曾被非法劳教三年,参与迫害的有德州公安局副局长范素云。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八日,姜可新被德州市公安局恶警绑架。恶警抢走了私人财物计算机、打印机等。姜可新未修炼的弟弟抱着哥哥的两个孩子去公安局要人,说孩子没有父母照看,出了事公安局必须负责。恶警迫于压力,在勒索了五千元钱后放了姜可新的妻子。姜可新被恶警送济南章丘劳教一年半。 中央邪党政法委周永康、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山东省公安厅吴鹏飞、山东省劳教局局长张圣中、书记马灵喜授意并执行邪恶的迫害命令。在山东第二男子劳教所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的迫害,把学员分散在1-10队封闭严管,打骂反铐,昼夜迫害。 其中七大队和八大队专管迫害法轮功学员,利用诋毁法轮功的书和录像进行洗脑,法轮功学员连吃饭睡觉都有恶人跟着。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的迫害,关“小号”、反铐、毒打的折磨学员。 其中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有:高洪峰、姜可新、祖义、王立军、陈洪军、黄福堂、路某等。 一个大队每年的任务是所谓“创收”100万。被关押的人员从早晨五点起床、吃早饭后出工加班到晚上二十一点才能回来。恶警为了挣钱不顾一切,逼迫加班加点。经常连星期天也不放过。每个大队的班组长都是黑社会和刑事犯罪人员。恶警操控这些坏人监视、辱骂、殴打法轮功学员,折磨好人。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七大队恶警王宝华(此人为教导员)曾将姜可新熬了三十个昼夜不让睡觉,也没达到目的。 被非法关押在七大队、八大队那些坚定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邪恶怕他们影响其他学员,邪恶就单分。将他们单独分到各个普教大队,让普教去管理、折磨他们。例如:吴善东、姜可新、祖玉、黄福堂等。七大队、八大队里的七班都是严管班,都是犹大密集的所谓重点转化邪窝。 山东第二劳教所可以说到处是“心理咨询室”,有时还用毛笔或粗笔随便写一张标有“心理咨询室”字样纸条贴在门上,就叫“心理咨询室”。有时为了急着迫害某法轮大法弟子,干脆不挂牌,直接把小便室当成“心理咨询室”。山东德州大法弟子姜可新二零零九年冬天,被恶警李公明在七大队警察的厕所内用手铐把他吊在暖气片上二天,在遭受山东第二劳教所第七大队九天九夜的“熬鹰”迫害时,恶警们就是把七大队劳教人员的小便室当“心理咨询室”,关押姜可新的。原七大队大队长罗光荣看到姜可新在阴冷的小便室内穿着一件军大衣御寒,就上前强行把姜可新的军大衣脱下,并拿走,想用冬天的寒冷摧毁姜可新的意志。恶警王新江又带人对姜可新进行鼻饲灌食,并不拔出橡胶进食管对姜可新进行折磨,并用手机拍下姜可新鼻孔里插管子的照片,用彩信的方式发到姜可新妻子的手机上,对姜可新的家人进行精神摧残。现任七大队长王保华更是在新装修的“心理咨询室”内,对拒绝“转化”的山东潍坊大法弟子孟宪强的嘴部用电棍实施电击。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逼迫放弃信仰;
剥夺睡眠;
毒打/殴打;
严管;
铐在某处上;
非法劳教;
绑架/劫持;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勒索钱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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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山东第二男子劳教所地址:山东省章丘市官庄乡济王路
邮编:250217
责任单位及恶人:
淄博王村劳教所(王村洗脑班)(山东省法制培训中心)
:
王新江,
王保华,
李公明
德州市公安局
:
范素云
更新日期: 2023年9月30日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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