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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林芳

简介:
窦林芳
(Dou,Linfang), 女 , 66岁 , 陵县法轮功学员,德陵区邱家村人。

一九九九年四月份喜得大法。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四日,窦林芳因不放弃信仰,被陵县公安局绑架到县拘留所非法关押五天,在这五天内,每天受到狱警恐吓,并说把她们送到大沙漠,还勒索二千元,逼迫她放弃修炼,才把她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月三日,又把她绑架到陵县刘泮乡政府洗脑班,那时天已冷,叫她们(法轮功学员)睡在地上,吃不饱,每天给她们讲谁怎么偷牛、偷羊等等,侮辱她们与犯罪者同类,再一次逼迫她写放弃修炼大法的保证书,迫害十天才让回家。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七日下午两点半左右,刘慧兰去法轮功学员窦林芳家,被恶警盯上。陵县公安局政保科指导员刘元河等恶警伙同德州德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张希坤、刘戴维、德城区铁西派出所恶警季佳军等到窦林芳家绑架了刘慧兰并抄家,抢走计算机(一台)、打印机等私人物品。刘慧兰被非法关押进德州市看守所。二十六天后,恶警勒索家人二万元后将刘慧兰放回。 窦林芳则被陵县公安局周景刚、刘海鹏等恶警带走,非法关押在陵县看守所二十七天(十月三日放回家),敲诈勒索家人一万元钱。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四日上午十点左右,陵城区公安局四名警察(二男二女)骚扰法轮功学员窦林芳,强行照相、拍照。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勒索钱财骚扰洗脑/送洗脑班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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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陵县公安局陵县公安局长:于凤祥 办公室:0534─8261506<br>手机:13905449198<br>公安局副政委、政保科长:尹俊英 办公室:0534─8261565 宅电:0534─8261616<br>手机:13705347116<br>政保科指导员:刘元河 办公室:0534─8261535 宅电:0534─8264287<br>手机:13639468669;<br>反××大队长:张德兴 办公室:0534─8261535 宅电:0534─8223606<br>手机:13001760513。<br>周景刚 13853438866 05348261538(办公室) 0534-8261606(家)<br>武贵国 0534-8261535 (办) <br> : 周景刚刘海鹏刘元河
德城区公安分局【德城区公安分局】<br>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东风中路1227号,邮政编码:253000<br>总机电话:0534-2325527、2622102<p>德州市德城区公安分局局长郑虎13706396001<br>副局长潘国辉兼车站派出所所长13336275866<br>国保大队:<br>张希坤13853498626、刘大伟13853495328张丽丽13853418937、刘宁13884686082、王文军 13605340176、张红旗、滕召强;侯殿洲、国保大队人员15266923337、国保大队人员19862065273 : 刘戴维张希坤
陵县看守所陵县看守所:0534-8261572
运河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 : 季佳军
陵城区公安局分管局长李玉军13011754448<br>国保大队长张修静15969770688
陵县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17年5月11日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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