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七日陵县公安局政保科指导员刘元河等恶警抓捕了陵县法轮功学员张俊霞,抢走计算机二台、打印机一台,敲诈家人一万元,将张俊霞非法关押在陵县看守所二十七天。
迫害类型: 勒索钱财;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德州恶警绑架十八名大法弟子,迫害致死一人
责任单位及恶人: 陵县公安局 : 刘元河 陵县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09年12月31日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