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奎
简介:
李春奎(Li,Chunkui),
女 ,
48岁 ,
广西陆川县多位大法弟子,陆川县温泉镇长河小学教师。 广西陆川县温泉镇长河小学教师、法轮功学员李春奎于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导致她及家人遭受严重迫害。李春奎女士要求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追究江泽民的刑事罪责,将其绳之以法。
以下是现年四十八岁的李春奎女士叙述遭迫害事实: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出于个人嫉妒,利用手中的权力,对法轮功发起了疯狂的迫害。我全家人遭受了巨大的苦难。我历经了种种非人的肉体与精神折磨,被非法劳教三次,非法刑拘四次,非法强行高压洗脑四次。十六年来,我手机、电话长期被非法窃听、监控,单位长期安排人员非法暗中监视,限制人身自由、每到节日、敏感日,在家中或单位就会受到陆川县政法委“610”、陆川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社区等人员的非法监视、骚扰。 我丈夫谢桂新也被非法刑拘三次,非法高压强迫洗脑四次,我大姐李春兰、二姐李春娟、我母亲庞玉英也遭洗脑、非法刑拘。兄弟姐妹的手机,电话受到非法的窃听,多次受过骚扰、监视、威胁恐吓,公安局邱树华和“610”人员对我大哥李春林多次恐吓,说这段时间不准外出,不准调离,不准提升,手机不准关机,陆川“610”刘桂初恐吓说:我两个小孩可以不给上学读书,不准当兵,不准考公务员。 我母亲庞玉英,她放弃了修炼加上承受不了两个女儿及女婿的多次关押迫害的打击,精神崩溃,身体变得极差,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九日含着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人世。大哥李春林也在恐怖环境中,被吓得过早离世。 下面是具体迫害的事实: 夫妻遭绑架 稚儿幼女无人看 二零零零年七月九日,高考刚结束,陆川县政法委、“610”、警察对我丈夫谢桂新疯狂的迫害。陆川公安局政保科科长何磊光(现已退休)带了几名警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非法闯入我家进行抄家、非法拿走了大法书,强行给我丈夫戴上手铐,押上警车,非法带走。先是关押在陆城派出所半天,晚上送去看守所剃光了头,受尽折磨。关押三十天才放回家。 当时,儿子只有七岁,女儿才四岁。他们抓我丈夫去非法关押的罪名:扰乱社会治安罪,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江泽民集团导演这场震惊中外的天安门自焚骗局出来以后,在二月六日清晨五点左右,陆川县公安局副局长邱树华又带了几名警察非法闯入我家进行翻箱倒柜,戴上手铐强行扭上警车拉到陆城派出所,二十四小时之后又非法送去看守所迫害。 (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那天,丈夫单位的副校长梁盛新和几位领导去派出所看望我丈夫时,回来对我说:可以给他送点稀饭、日用品、被子。下午约四点谁知道去了那里就出不来了,警察说我来写份保证书就给回家带小孩,结果写了保证书也不给回,安排一男警一女警在门口守住,到了晚上十一点左右,邻居唐军武老师带着两个泪眼汪汪的小孩来到陆城派出所二楼办公室找所长吕爱军,副局长邱树华求情,请求给一个回去带小孩,可怜两个小孩没人带都不让回家。 婆婆遭施暴 小叔被绑架
由于监控了我的电话,(二零零一年二月)七号夜副局长邱树华伙同陆城派出所指导员陈汉辉(已遭恶报得心梗死亡)带了五名警察去乡下我家非法抄家。邱树华说:你儿子、媳妇都早就抓进去了,是大学生、又是当教师,有文化的人炼法轮功,要整他俩一起去劳教。老人听了这句话当时就晕了过去。之后这帮没有人性的警察就分别把老人双手反背,用膝盖摁在地上。邱树华说:你现在就死,都无人可怜你。现在就是要整死你全家。另一警察快速地把搜到的法轮功书籍抢上警车。 又另两名警察非法闯进刚新婚不久的小叔房间(小叔不炼法轮功)从床上强行把他拉出来,两手反背用绳绑住,押上了警车,拉到陆城派出所。关押他的理由是:收藏法轮功书籍。 陆城派出所指导员陈汉辉恶行 (二零零一年二月)八号凌晨两点左右,陆城派出所指导员陈汉辉(已遭恶报得心梗死亡)气势汹汹的把去从我家搜到约十多本法轮功宝书拿到我面前,叫我要生吞下去。陈汉辉对我拳打脚踢,还把双手反背,用膝盖把摁在地上。当时我是站起来的,摁下我又站起来,他对我更凶,用手一把抓住我的长发用力捏旋转三百六十度,要我跪下,我不跪,他更凶,用他穿的大皮鞋使劲猛踢我大腿,踢我臀部。嘴里不停地骂一些脏话。 遭非法劳教 第二天早上,他们又把我转到新洲派出所,不让家人知道。在两个派出所里非法关押了我两夜一天,不准睡,不准吃,不准洗,饥寒交迫。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到了第三天,即九号,非法将我关进陆川县看守所四十五天,之后又将我非法劳教两年,劫持到广西女子劳教所迫害。 二零零七年十月至十二月期间,陆川县政法委610、陆川公安局胁迫教育局对我夫妻俩分别隔开进行高压办洗脑班迫害,“610”人员刘桂初威逼我丈夫谢桂新:如果不接受洗脑转化,就把你老婆送去劳教,把你调离县城到边远山区古城任教,你两个小孩不给读书。当时我的儿子正在读初一,女儿才读五年级,每天在校回家见不到父母,出去又看到别人歧视的眼光,没有朋友跟他俩玩,心灵受到极大的伤害。这次迫害陆川县“610”去我所在单位勒索一万元,我丈夫单位(陆川县中学)勒索五万元,说办洗脑班的开支费用要你单位负责的。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陆川县国保大队长陈明带了几名警察非法闯入我家、房间、阳台、车库等地方非法抄家,抢走我的大法书、MP3、等物品,非法强行把我押到公安局,警察对我进行轮番审讯,逼供。二十五日晚连夜把我拉到玉林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十天,之后又非法送去广西女子劳教所迫害,非法判我一年半的劳教。而这次非法劳教给他儿子女儿俩的身心再次受到了巨大的打击。 广西劳教所监管法轮功的副队长吕登云、狱警潘池,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血腥迫害。进劳教所的前三个星期,不让睡觉,把我关在二楼的一间屋子里罚站在一块方砖上,每天从早上六点站到晚上十点。上厕所一天只准两次,每次时间不到二分钟,造成经常便秘。不给与家人通电话,不准家属接见。每天二十四小时都有两个包夹监视。包夹是经过狱警挑选最凶恶的。第四个星期开始的迫害,每天看诬蔑师父,看诬蔑大法的光碟,逼写四书,即保证书:揭批书,悔过书,决裂书。每天写日记,不按他们要求写的就不准睡觉。 迫害仍在持续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一日晚上五点五十八分的火车,我送女儿去大学读书,在陆川县火车站过安检时,被铁路派出所警察搜身,抢走了炼功用的两个MP3.十二日,铁路警察把我劫持到陆川县拘留所非法关押。到了第四天,即十五日,一女两男三名铁路警察去陆川拘留所把我带回家,陆川国保大队长陈明叫来一个锁匙王到我家去开门,非法抄家,抢走了师父的法像。之后将我送回拘留所直到二十六日。 十六年来,经济上也遭到严重的迫害,我现在每月的工资与同事同等相差七百多元,我的工资调资都遭到四次不准提升,高级职称工资延迟五年挂钩,又遭到停发十六个月的工资,这场迫害给我身心、家庭、事业、经济、人际关系带来很大的伤害!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迫害亲属;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审讯;
非法劳教;
罚站;
不准上厕所;
剥夺睡眠;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洗脑/送洗脑班;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广西陆川县多位大法弟子同时遭绑架
责任单位及恶人:
陆川县公安
:
邱树华,
何磊光,
陈明
陆城派出所
:
吕爱军,
陈汉辉
广西女子劳教所
:
吕登云,
潘池
广西陆川县610
:
刘桂初
陆川县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5年11月5日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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