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周桂芬

简介:
周桂芬
(Zhou,Guifen),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二日晚十点左右,辽宁省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王娓静、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肖忠影等人对法轮功学员周桂芬老人一家进行非法抄家,只因二位老人看了新唐人电视台节目。他们非法拆除并抄走卫星电视接收器,电视、VCD、电脑等私人物品,并将周桂芬、老伴赵凤合,以及他们九岁的外孙女绑架到黑山县公安局非法拘押。

次日,王娓静将周桂芬的外孙女交给了她的外孙女所在的学校(周桂芬的女儿女婿不在本地),仍然拘押二位老人。最后周桂芬被非法劳教一年半,赵凤合被非法劳教一年。

迫害类型:
抄家绑架/劫持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省黑山县国保大队王娓静的恶行
辽宁黑山县国保大队王娓静、肖忠影恶行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冯文方:办公电话: 0416 5512076;<br>住宅电话: 0416 5565833;<br>手机号码: 139 04062579<br>大队长:王娓静 (女)<br>办公电话: 5512076 宅电: 5538118,<br>副大队长:肖忠影<br>办公电话: 5522800 宅电: 5565833,<br>工作人员:张世春<br>办公电话: 5562002 宅电: 5566586,<p> : 肖中影
黑山县公安局电话区号0416、邮编121400<br>局长:王俊仁 办公电话 5592333 住宅电话 5590888 手机 13941601333<br>副局长:娄大力 办公电话 5523622 住宅电话 5529858 手机 13904062688<br>副局长:齐向前<br>国保副大队长:隋时 : 王娓静

更新日期: 2016年9月7日 04:55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